陈永法,王茜,孙小飞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南京 211198)
·药事管理·
英国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及其启示
陈永法,王茜,孙小飞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南京 211198)
分析英国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的主要特点,归纳其工作内容中所使用的创新方法,总结计划所取得的成效。英国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方法新颖、成效显著,对我国药品管理工作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
药品监管效能的提高有利于提升药品的管理水平,减轻行政负担,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随着我国医药体制的不断发展和改革,药品监管效能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同发达国家比较,我国药品管理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工作方式、方法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edicines and Healthcare products Regulatory Agency,MHRA)实施的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有效地简化了行政工作并提高了药品监管效能。因此,笔者对英国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为我国药品监管工作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借鉴。
21世纪初,英国政府为提高本国的行政管理水平,要求对政府部门进行改革,明确指出改革的目的是对政府工作进行创新,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水平,减少行政部门的官僚做法。而作为英国的药监机构,MHRA也感受到药品监管处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这些变化主要来自3个方面[1]:一是企业和患者等利益相关者对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变化的期望与需求;二是政府改革的要求与行政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三是医药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因此为积极响应政府改革的号召以及适应药品监管需求的变化,探索在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中,改革并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MHRA于2005年提出并实施了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2]。
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是政府工作议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MHRA主导,并由包括卫生部、商业部、全国药房协会和商业、创新及技能部等相关政府部门和医药企业、医药卫生专业人员以及其组织共同参与[3]。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的实施理念就是在不同的情况下运用不同的监管模式,按照监管手段与风险相适应的原则开展工作。计划最初的管理对象仅包括非处方药品,目的是减少非处方药监管过程中行政负担[4],现在其适用范围已经扩展到了整个医药行业。
2.1 实行分层次管理 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一系列工作方法与措施的突出特点就是对监管模式进行了创新,实行分层次的管理[5],以风险为基础开展监管,将有限的行政资源更多的集中于高风险的监管对象。
分层次管理的思路主要是将现有工作按照管理风险分为高、中、低三类,风险较低或基本没有风险的简单的行政许可变更,仅需向MHRA进行备案并进行自我认证即可;中等风险的变更要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批准后,经MHRA确认后即可实施;风险较高的变更需要MHRA亲自进行评估审查,符合要求后才可实施。此种做法按照风险大小合理分配MHRA现有的监管资源,使得药品监管力度与风险相适应,减轻了MHRA在药品监管中的工作压力;同时更有效保证药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2.2 实行共同管理 MHRA还通过探索共同管理这一工作方式来尽可能的减少工作中的重复劳动,通过借助第三方资源减轻监管部门的工作负担,以利于监管机构集中有限的资源于药品安全的监管中。
为了更多地引入第三方资源,MHRA广泛同各相关机构组织进行合作,这些组织包括,代表非处方药和食品补充剂制造商的英国所有权协会(Proprietary Association of Great Britain,PAGB)、 英国仿制药协会(British Generic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BGMA)、英国制药工业协会(Association of the British Pharmaceutical Industry,ABPI)等相关行业组织[6]。同这些组织的合作推进了共同管理的实施,减轻了监管机构的负担,其中同BGMA在完善沟通机制上的合作取得很大成效,大幅提高了信息沟通工作的效率。
3.1 实行自我认证制度 自我认证制度是监管效能提高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简化了药品相关信息更新后进行申请认证的程序。例如,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工作与完善发展,从2008年4月1日开始,对于药品说明书的相关信息所发生的简单变化,医药企业都可以通过自我认证完成。这种自我认证模式称为 “do-and-tell”,即医药企业对于药品说明书或标签等内容所进行的简单改变,可以先自行认证再向MHRA备案,改变的内容主要是风险较低级别的,并且不涉及药品安全信息内容。以往这些变更都要向MHRA提出正式的申请,自我认证制度实行后免除繁琐的申请程序,节约了MHRA和医药企业的时间,同时也减少了企业的申请费用。
再如,针对药品包装的变化,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实施了包装再设计规范,同时将第三方资源引入到自我认证制度。这一规范确定了对于非法定范围内药品包装信息的变化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预先批准的认证模式。即在MHRA最终批准前,英国品牌非处方药和食品补充剂制造商协会要对变化的内容进行预先审批。虽然目前此种模式适用对象仅限于拥有自主品牌的药品供应商,但是MHRA还在积极的探索并进行专业的评估以期扩大它的应用范围。
为了更进一步完善自我认证制度的工作方式,促进自我认证的推广,MHRA自2008年4月1日起,对于进行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中的药品标签和说明书变更的认证采用新的收费机制。而其中主要适用于上市许可人的名称或地址改变、制造商的名称或地址改变等风险较低的ⅠA型认证,由于其并不包含需要进行评估的信息[7],因此,MHRA于2009年4月取消了对计划中的ⅠA型自我认证的收费。
3.2 完善药物警戒体系 通过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的实施简化药物警戒工作中相关报告的上报程序,并且积极鼓励各职能部门以及各利益相关者共享工作成果,避免重复的上报与信息发布,以减轻药物警戒工作的行政负担,进一步完善药物警戒体系。
在完善药物警戒工作体系上,简化患者匿名安全报告(Anonymised Single Patient Reports,ASPRs)和个例安全报告(Individual Case Safety Reports,ICSRs)的发布与提交程序,并且重新明确可以获得此类报告的上市许可人的范围,这一范围的划分按照报告中药品的类型来确定,例如报告中药品为品牌药时,仅向持有该品牌许可的上市许可人提供相应的报告[8]。此外,MHRA为进一步减轻行政负担,自2011年11月4日起不再向医药企业提供患者匿名安全报告和个例安全报告的目录列表[9],但是企业仍然需要自行查看药品分析出版物上已公布的不良反应报告的目录列表。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确认目录上的药品是否已经上报,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如果列表上的内容以及患者的详细资料已经过确认,那么企业的不良反应报告就不需再向MHRA进行提交;但如果相关数据和信息未经确认,企业仍需要向MHRA提交不良反应报告。
自2011年4月起,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在产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roduct Safety Update Report,PSUR)也引入了自我认证的方法。根据实施要求,在规定的报告期内如果又提交新的报告,并且新报告的内容没有涉及到相关医药产品的安全性信息,那么新提交的产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可以进行自我认证。除此之外,MHRA为进一步节约时间与成本,还放弃了与上市许可人共同制定含有相同活性成分的产品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计划。
除以上做法外,MHRA还在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中引入了个例安全报告的管理规范[10],以提高报告数据的准确度,减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错误,保证药品安全监测和分析的精确性,从而减轻了MHRA在药物警戒工作中的负担。并且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简化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以及各类工作事项的管理。
3.3 创新沟通方式 MHRA十分注重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并且专门成立了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本部门与医药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并及时对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问题进行改善。
当药品的安全信息发生重要改变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及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医生、护士以及药剂师等医药卫生专业人员。为了提高信息传达的效率,降低成本,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对此类信息传达的沟通方式进行了创新,采取由MHRA与英国仿制药协会进行合作的工作方式,即由仿制药协会集中收集12家仿制药生产企业所需传达的信息,进行汇总与整理,使信息内容更加连贯、明确,然后再统一提交至MHRA进行审批,最终的信息再由MHRA负责向上述医护人员进行传达。
4.1 实现高效监管 提高监管效能是实施此项计划的首要目标之一,同时高效的监管也符合医药行业的发展需要和行政部门自身需要。此项计划自实施以来,有效减少了行政监管工作的负担。围绕使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与风险相适宜的这一核心要求,通过分层次以及合作监管的方式,MHRA将有限的工作精力集中到如何为公众更多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并专注于有关药品安全和公众健康事务的管理。
自采用自我认证制度这一全新的工作方式以来,通过自我认证的申请数量有所增加,据MHRA统计,平均每年提交的申请数量约1 600个。这种做法有效提升了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减轻了监管部门的行政负担;同时也节约了监管部门有限的资源,让监管部门可以集中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去审批那些风险较高、意义重大并且涉及安全问题的申请。药物警戒相关工作的改善使得MHRA向企业提供的患者匿名安全报告等相关报告减少33%~50%,有效缓解其工作压力,并减少工作量,在减少了重复工作的同时,也完善了药品风险管理的机制。同时采用的新的沟通与交流方法,使得MHRA不必对企业提交的信息逐一进行批准,节约了时间与成本的同时也保证了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了药品安全信息的沟通效率。
4.2 减轻医药企业的负担 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还减轻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负担,节约了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费用与成本,让药品生产企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以及市场的认可,能够更加专注于药品的研发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医药行业的发展。
自我认证制度这一认证模式减轻了企业进行申请认证的文件要求,它所采用的新的收费机制,极大节约企业用于认证的成本。据MHRA统计,在这一全新的收费制度下,对于2010—2011年间所提交的16 378项ⅠA型的申请,MHRA没有收取任何的认证费用。在新的药物警戒工作体系中,企业获得的信息不仅更加明确,而且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可以节约更多的费用。据MHRA统计,新的申请提交方法为医药企业每年节约近120万英镑的费用。与此同时通过使用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的沟通方法,提高了与企业等利益相关者沟通与交流的效率,减少了相关的费用和成本,据MHRA统计,经汇总后再进行统一传达的费用可以节约近35万英镑,如果综合考虑节省的时间及其他因素,那么节约的费用可达50万英镑,甚至更多。
4.3 保障患者的权益 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的实施帮助了MHRA完善自身的管理工作,通过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改善,有效地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进而保障了患者的权益。计划中所推行的工作方法,使得MHRA能够做到有针对性地进行药品管理,使其监管力度能够以风险为基础,使公众了解其监管过程,明确其工作目标。
计划中的一系列创新做法都是为确保药品变化后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患者,自我认证的实施使患者能够更快地了解药品改变后的信息,药物警戒体系的完善让患者及时明确药物的安全问题,沟通方法的创新便于医护人员更加明了变化及问题所在,进而可以在第一时间指导患者安全用药。同时,计划的实施也使监管者更加专注于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因此保证患者在药品使用方面的安全性与合理性;使企业可以集中更多资金与精力用于产品的研发,保证患者所获得的药品安全有效,并且能够及时获得最新的治疗药物。
英国的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的一系列做法对提高我国药品监管效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应当客观地学习其简化行政的相关做法,探索如何提高我国的药品监管效能:首先,应转变现有的工作理念与方式,药品的监管工作应该根据监管对象以及需求的变化而进行不断调整,整合现有的监管资源,对监管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创新,从而更好适应新出现的变化和挑战。其次,药品监管应当对监管风险进行分析,借鉴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的分层次管理,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建立分级分类的管理机制,合理分配有限的监管资源,明确重点监管对象,使监管与风险相匹配。第三,监管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合作。如可在药品审批中适当的引入第三方,借助第三方的专业资源来提升药品审批的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第四,借鉴英国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的相关做法对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进行完善,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简化上报程序,减少相关成本;并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报告的处理程序,提高报告的质量、减少重复报告,确保报告的及时性与信息沟通的顺畅。最后,我国药品监管工作应注重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与效果,以利于提高我国药品监管效能。
[1] 西湖分局.英国药品监管效能提高计划(BROMI)介绍及思考[EB/OL].[2013-07-02].http://www.hzda.gov.cn/hzda/website/news/304/20091013160255029.html.
[2]MHRA. Policy development and delivery.[EB/OL]. [2013-07-02]. http://webarchive.nationalarchives.gov.uk/20120913151950/http://www.mhra.gov.uk/Howweregulate/Howwedevelopolicy/index.htm.
[3]MHRA. Better Regulation of Medicines Initiative(BROMI). [EB/OL]. [2013-07-02].http://webarchive.nationalarchives.gov.uk/20120913151950/http://www.mhra.gov.uk/Howweregulate/Medicines/Licensingof-medicines/BetterRegulationofMedicines/index.htm.
[4] MHRA.Better regulation of over the counter medicines ini-tiative:first 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s[R].2006:4.
[5] MHRA.Better regulation of medicines initiative(BROMI):forth report on progress[R].2009:9.
[6] MHRA.Better Regulation of Medicines Initiative(BROM-I):Fifth report on progress[R].2012:3.
[7]MHRA. Medicines: apply for a variation to your marketing authorisation. [EB/OL].[2014-12-18].https://www.gov.uk/guidance/medicines-apply-for-a-variation-to-your-mar-keting-authorisation.
[8]MHRA.Anonymised single patient reports(ASPRs)[R].2013:7.
[9]MHRA.ADR literature reports list[EB/OL].[2013-07-02].http://www.mhra.gov.uk/Safetyinformation/Howwemonitorthesafetyofproducts/Medicines/TheYellow-CardScheme/Informationforthepharmaceuticalindustry/ADR-literaturereportslist/index.htm.
[10]MHRA.Best practice in reporting of individual case safety reports(ICSRs)[R].2011:2.
2014-06-05
2015-01-12
陈永法(1965-),男,江苏张家港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国内外药事法规。电话:025-86185183,E-mail:cyf990@163.com。
R954
C
1004-0781(2015)09-1261-04
10.3870/j.issn.1004-0781.2015.09.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