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族国家到民族生态:中国多元共生理念的形成

2015-02-10 10:27纳日碧力戈
关键词:国族盖尔民族主义

纳日碧力戈

(贵州大学 人文学院, 贵阳 550025)

一、现代性:国族思想的兴起

在欧洲和美洲,“民族”(nation)原指同乡学生或不同教派。*[美]里亚·格林菲尔德:《民族主义:走向现代的五条道路》,王春华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第3页。但是,在18世纪,由于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的强大影响,由于商业、工业和农业等领域的革命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大转型,由于民众反抗王朝高压统治的运动,也由于通信和交流的发展,民族主义将“民族”政治化,使之具有现代意义。*Guntram H.Herb and David H.Kaplan, eds.,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A Global Historical Overview, Volume I(1770-1880), Santa Barbara: ABC-CLIO, 2008, p.xvii; p.xviii.当然,高文化(high culture)*又译“高层文化”。和现代教育对于民族主义的产生也同样起到了关键作用。*[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58页、第1页;第58页;第53页。盖尔纳对于民族主义的定义简要而精准:“民族主义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58页、第1页;第58页;第53页。无论是积极的民族主义还是消极的民族主义,战略民族主义还是权宜民族主义,都会被这个定义圈定套牢,没有例外。启蒙主义者强调理性和个人自由,而浪漫主义者更关注主体性、感情和激情,重视对于同文、同俗、同乡的心理依赖。*Guntram H.Herb and David H.Kaplan, eds.,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A Global Historical Overview, Volume I(1770-1880), Santa Barbara: ABC-CLIO, 2008, p.xvii; p.xviii.以赫德尔和费希特为代表的浪漫主义者,推动“一族一国”和“同文同种”相结合,为原生型民族主义提供了指导思想。可以说,浪漫主义是民族主义的表亲,是“同文同种同国”理念的强大推手。

工业革命和市场经济互相推动,“同文同国”和“同文同种”合流,发达的劳动分工让“国族”(nation)格外突出,*“民族主义的根源在于某种劳动分工,这种劳动分工是复杂的,是不断积累好变化的。” [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33页。俨然以调节各种利益的最终堡垒自居,国民身份代替传统的家族和部族身份,成为个人的“最高身份”。盖尔纳引凯杜里的观点,认为不是民族主义要推行同质化,而是“客观的、必然的规律必然带来的同质性,最终会以民族主义的形式出现”*[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58页、第1页;第58页;第53页。,即客观规律是因,民族主义是果,就像十月怀胎,非生出来不可。

当然,盖尔纳低估了两个重要的制约因素:一是人类公平正义的理论追求,一是基于功利主义的实用考虑。人类为了和平共处而追求公平正义,他们不会因现实残酷而放弃理想;谁也不愿意花费高额代价,甚至不惜同归于尽,来实现“同文同种同国”。一方面,“偏袒、为自己或自己的情况而破例的倾向是人的核心弱点”[注][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2、3、9、166页。,民族主义根深蒂固,挥之不去;另一方面,民族主义实践本身是博弈,要追求利益最大化,不可能在“无谓的决斗”中把自己和对方都消灭掉。妥协、让步,即“致中和”,是唯一选择。国家少,民族多,这是历史,是现实,也可能是未来。从表面上看,“一个政治领土单位只有采取杀戮、驱逐或者同化所有的异族,才能在族裔构成上统一”*[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2、3、9、166页。。但是,少数民族不可能轻易放弃自己的语言和文化,更不可能随便背离自己的宗教信仰,在多数情况下,主流民族只能避免极端,采取“中庸之道”,给少数民族留下一定的语言、文化和信仰空间,并配备相应的政治权利。大民族首先要控制自己的民族主义,给小民族留下些自治空间,在处理民族关系的时候多讲协商艺术,守望尊严,交流情感,尽可能各得其所。

国家与民族各有起源,且具有偶然性。“国家当然是在没有民族帮助下出现的。一些民族当然是在没有得到自己的国家的祝福的情况下出现的。”*[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2、3、9、166页。工业革命以来,民族主义努力促成国与族的结合,建立理想的“国族”,对于那些被压迫民族来说,其感召力不言而喻。如孙中山说,本族人掌握政权才算有国,他族掌权的国家就不算我族之国。[注]孙中山:《三民主义与五权分立》,载黄彦编注:《论三民主义与五权宪法》,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9页。

全新的“国族语法”在现代性运动中诞生,它不同于传统的“宗族语法”和“部族语法”,不满足于血缘和地缘的一致,而是要求民族边界和政治边界的一致,即“国”与“族”叠加的“国族”。传统为国族建构服务,提供原材料,按照“国族语法”排列组合,形成压倒一切的话语体系。需要指出,“国族语法”并不抽象,它建立在直观的物性之上:

提供给媒体什么思想并不重要:正是媒体本身,这种抽象的、集中的、标准化的、一点对多面的交流方式的普遍性和重要性,自然地产生了民族主义的核心思想,而传播的具体信息包含的特殊内容却不重要。最重要的持续不断的信息产生于媒体本身,产生于这种媒体在现代生活中具有的作用。*[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2、3、9、166页。

“物”本身是要说话的,它会直接参与“国族语法”的制定,因为抛弃宗教外衣赤裸裸自我崇拜的现代社会[注]“涂尔干说过,社会以宗教崇拜的方式,崇拜它伪装起来的自身形象。在民族主义时代,社会公然进行自身崇拜,把伪装抛在了一边。” [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第75页。,首先需要崇拜自己可感知的肉身,而媒体就是那肉身的一部分。肉身不同,肉身的体验经历不同,民族主义就有了不同版本。

汉斯·科恩把公民民族主义和文化民族主义区分开来,建立在政治理性之上的公民民族主义(civil nationalism)的代表,是英国、法国、荷兰、瑞士、美国及英联邦的民族主义;具有“神秘性”的文化民族主义的代表是中欧、东欧和亚洲的民族主义,其中有的共同体“先进”,有的“落后”,族与国常常不会重合。属于农业社会的中欧、东欧和亚洲无英美式中产阶级,少数贵族统治多数农民。[注]John Hutchinson, Cultural Nationalism and Moral Regeneration, John Hutchinson and Anthony D.Smith ed., Nationalis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127.安东尼把民族分为东方和西方两种类型,英国、法国、西班牙、荷兰、瑞典和俄国属于“领土民族主义”(territorial nationalism)的“西方”,“族群民族主义”的中欧、东欧和中东属于“东方”。“西方”民族在领土、公民义务及法律条文的基础上经历了社会-经济、军事管理、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三大转型”;“东方”民族倚重族群文化,其后发的“三大转型”发展缓慢。[注]Anthony D.Smith, The Ethnic Origin of Nations,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1986, pp.130-144.

二、中华民族的建构

中华民族[注]“中华民族”有新旧之分:旧义主要指汉族,建立在“同文同种”的血统观念之上;新义指新中国使用的“中华民族”,是“五十六个民族”的合称,建立在政治统合的理念之上。“民族”概念不仅在汉语汉文中难以定义,可以有“国族”、“种族”、“族群”、“族裔”、“族类”等等含义,即便在西方语言中也很难厘清其语义。突出的例子如:美国自称“The United States”(“联合国”),联合国自称“The United Nations”(“联合族”),“族”(nation)与“国”(state)混言不分,故有“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用法,而“national economy”汉译成“国民经济”,“national defense”汉译成“国防”。的建构要追溯到辛亥革命。19世纪末20世纪初,清朝败落,外强侵入,国家危机。孙中山等民族主义革命者,打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旗帜,发起“种族革命”,救国图存。其时,正值自1648年标志着现代外交肇始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之后,又经法国大革命的推动,国族建构日益普及,民族自决深入人心,民族国家充满活力。法兰西革命从正反两个方面召唤着民族国家,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希特先是崇拜拿破仑,甚至愿意把法兰西作为自己的祖国,后来,“拿破仑把保卫法兰西共和国的正义战争转变为侵略欧洲其他民族的非正义战争”,他又开始批判这位篡权者。[注][德]费希特:《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梁志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中文版序言,第2-3页。时值19世纪初,德意志内部诸侯林立,外部拿破仑侵占蹂躏,费希特主张对内实现民族统一,对外实现民族自由。百年之后,孙中山痛感中国没有国族主义或民族主义,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

外国旁观的人说中国人是一片散沙,这个原因是在什么地方呢?就是因为一般人民只有家族主义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中国人对于宗族和家族的团结力非常强大,往往因为保护宗族起见,宁肯牺牲身家性命。……所以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还没有扩张到国族。

……我说民族就是国族,何以在中国是适当,在外国便不适当呢?因为这个自秦汉而后,都是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注]孙中山:《三民主义》,第2页。

孙中山心目中的中华民族是建立在血缘观念基础之上的“汉民族”,是一族一国的“国族”,一以贯之,除了用“同化诸族于汉”的策略代替“驱逐鞑虏”的口号,形变而实不变。

所谓五族共和者,直欺人之语,盖藏、蒙、回、满,皆无自卫能力。发扬光大民族主义,而使藏、蒙、回、满同化于我汉族,建设一最大之民族国家者,是在汉人之自决。[注]孙中山:《军人精神教育》,载曹锦清编选:《孙中山文选:民权与国家》,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第272页。

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中国学术界发生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论争,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孙中山的中华民族观。论争一方以傅斯年、顾颉刚为代表,另一方以翦伯赞、费孝通为代表,但无论是哪一方,个人的观点并不完全相同。[注]黄天华:《民族意识与国家观念——抗战前后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论争》,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编:《一九四〇年的中国》(下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1044-1061页。本节有关“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讨论,主要依据上文,不再一一引用。1939年2月13日,顾颉刚在《益世报》第9期副刊《边疆》上发表《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文章,认为“五大民族”的提法是“中国人作茧自缚”,自秦汉以来便有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意识,而面对日本的侵略和分化政策,更不要以种族和文化互相区分,大家要一致对外,中华民族是一个。[注]顾颉刚出于对“分土裂国”的忧心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但他本人承认少数民族的特殊文化,认为“汉蒙回藏四种语文,都是中华民国今日行用的国文国语,不可偏废,蒙回藏地方的学校应以本地语文为主,而以汉文为辅。我们不但要保存当地的语言文字,更要发展当地的文学和艺术,充实他们的智识遗产”。他的这般包容之心和超前视野,着实令人赞叹。傅斯年呼吁对边疆少数民族“加速汉化”,“制止一切非汉字之推行”。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白寿彝、鲁格夫尔、翦伯赞对“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观点表达了委婉或直接的批评。白寿彝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仅局限于口号,没有普遍深入人心,而把国贼叫汉奸,也反映了“心理之不健全”。鲁格夫尔反对苗汉同源论,要求苗族得到平等权利。他指出,“黄帝子孙不当汉奸”的宣传,把抗战的目的变成“为汉族”,不是为国,建国成了建汉族之国,从而“使蒙、藏、回、夷苗同胞听了必然反对”。翦伯赞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观点,有否定少数民族的意思,这是违背客观事实的。费孝通于1939年5月1日在《边疆》周刊上发表《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一文,批评顾颉刚混淆了种族与民族的区别,指出“中国有很多个民族”,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为了共同的利益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吴文藻曾于1916年发表《民族与国家》一文,“主张以多元的民族来创建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这恐怕是“多元一体论”的原版。他指出,民族可以建国,但并非每个民族都要建国,多个民族可以共处于同一个国家。民族学家卫惠林于1945年1月在《边政公论》上发表文章,批评“民族源论”和“边族否定论”,提倡扶持民族自治,重视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的特殊性,“而不能固执盲目的统一主义与同化政策”。从以上论争可以看出,“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提倡者局限于被爱国口号遮蔽的我族中心主义,从头到尾没有考虑少数民族的利益诉求,没有考虑他们的主体性,没有站在本土人的立场看问题,造成“多数民族赞成,少数民族反对”的僵局;而作为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的吴文藻、费孝通和卫惠林,具备“进得去,也出得来”的眼光,却能够指出符合各方利益的路径。此外,“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民族观,是建立在血统意识之上的民族观,不同于突出政治的现代民族观。

来自西方和苏联的民族自决主张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的建构。美国总统威尔逊于1918年1月提出十四点和平原则,其中包括奥匈帝国的民族自决,是欧洲版的民族自决[注]威尔逊最初提“自治”,即“人民有权选择自己的政府形式;政府行使权力必须遵循民主的原则”。后来他的提法发生变化,把自决与按民族划分国家的原则挂钩,由国内诸族自治变为各族都有建国权。李红杰:《由自决到自治》,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79-180页。;在此之前,列宁提出了苏维埃版的民族自决,目的有二:反对帝国主义,反对民族压迫;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在平等互信的基础上实现民族联合与民族团结。[注]李红杰:《由自决到自治》,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78页。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阶级消灭了,剥削没有了,民族就平等了。[注]“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德]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载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70页。中国共产党早在1922年中共二大宣言里就提出“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和“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主张。[注]金炳镐主编:《民族纲领政策文献选编》第一编,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9、93-94页。1931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更是提出反对孙中山的“民族主义”,“绝对地无条件地承认这些少数民族自决权”。*金炳镐主编:《民族纲领政策文献选编》第一编,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9、93-94页。抗日战争结束后,随着形势发展,中国共产党调整了自己的民族战略,提出实行民族区自治的主张,内蒙古自治区于1947年5月成立。自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新中国政府确认了56个民族,根据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中华民族作为多民族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再次得到确认,多元一体格局更加稳固。

三、从“以族统国”到“以国统族”

来自西方的民族概念及其相关社会实践,深深地影响了近现代中国的发展方向,也带来概念更新和话语变革,其中最突出者,莫过于政治中国对于文化中国的取代,亦即“政治国体”对于“血统民族”的取代。中国经历了一个“以族统国”到“以国统族”的历史过程,旧的血统观让位于新的政治观。

追溯历史,公元前4,000年左右埃及人有了立法,公元前3,500年苏美尔人有了楔形文字,埃及人有了图形文字,但是他们的文明都已经消失;原苏联、美国、加拿大等大国的历史,也只有数百年。“中国是惟一拥有历史悠久的稳定疆域的国家。”[注]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增订版,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23、25、87-89页。中国的“國”通“或”,原指“城”、“邑”,城里称“國”,城外称“郊”。*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增订版,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23、25、87-89页。“中国”这一名称起源于周武王时期,西周以中土区别于周边之国。[注]于省吾:《释中国》,载胡晓明、傅杰主编:《释中国》第三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515-1524页。最初的“中国”指周王的居地丰和镐(今陕西境内);周灭商,将商的京师(在河南境内)之地也称为“中国”。“春秋时期的‘中国’已经扩大到周天子的直属区和晋、郑、宋、鲁、卫等国”。不过,“中国”还有“民族”的意思。秦人来自东夷,处于戎狄之间,在占有原来的“中国”之后,却不能得到“中国”诸侯的承认,仍然被称为“夷狄”*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增订版,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23、25、87-89页。,突显了文化中国的地位。然而,从元代到清代,游牧民族完成了中国统一,胡骑三次南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增订版,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23、25、87-89页。

在中国历史上有“以族统国”和“以国统族”的不同路径。“以族统国”即建立在血统观之上的文化中心主义,把自己视为正统,把别人看作闰统;“以国统族”,则突出现代民族的政治性,强调各民族之间的协商关系,兼容多元语言、宗教、文化,在行政设置上也有多样性。

孙中山在发动辛亥革命时提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属于以血统观念统辖的“以族统国”;后来他又提出“五族共和”,则属于以政治战略指导的“以国统族”。梁启超起初用“中国民族”指包括各少数民族在内的“大民族”,后来他也同时使用了“中华民族”,由于当时“中华民族”和“汉族”时有互通,“中国民族”比“中华民族”的涵盖较广。[注]黄兴涛:《“民族”一词究竟何时在中文里出现?》,载《浙江学刊》,2002年第1期,第168-170页。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实行以族统国,试图建立“真正的中华民族”,对少数民族或驱逐,或同化,没有考虑他们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尊严。中国共产党早期也受到这种以族统国论的影响,例如《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2年7月)把中国本部与蒙古、西藏、回疆并列,因为蒙藏疆等地“在历史上为异种民族久远聚居的区域”,“而且在经济上与中国本部各省根本不同”,“还处在游牧的原始状态之中”。[注]金炳镐主编:《民族纲领政策文献选编》第一编,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8页。直到抗日战争结束,确定了少数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之后,中国共产党才选择了以国统族的战略。

目前,跨语言表达的“中国人”有“中华民族”和“中国民族”两类:一是汉语表达的“中华民族”,一是非汉语表达的“中国民族”。汉语表达的“中华民族”由血统观支配下的“华夏”——“汉”的同义——发展成为力图包容非华夏、非汉之民族的政治性“大民族”;非汉语表达的“中国民族”是新译,对应当下的国家格局,属于“空间中国”,与中国即“中土”的古义相合。例如在蒙古语中,“中华民族”的“华”字不译[注]在蒙古语中“华”即“汉”,作“hitad”。,直接表达为 “中央诸族”(dumdadu-in udusuten-nugud),取其空间意义,很具象,不取其“华夏”意义。又据艾特伍德(Christopher P.Atwood)考据,“中国”的蒙古文译名“dumdadu ulus”(“中央民众”)出自蒙古八旗的喀喇沁部人罗密,时间大约在1735年,内蒙古卓索图盟土默特右旗人尹湛纳希也在所著《清史演义》中使用了这个译名[注]Christopher Atwood, Young Mongols and Vigilantes in Inner Mongolia’s Interregnum Decades, 1911-1931, Leiden: Brill, 2002, p.41.。这种取空间意义的“中国”与“中国民族”契合,也与“民族”的早期用法[注]据彭英明(1985)考证,王韬撰《洋务在用其所长》一文,提到:“夫我中国乃天下至大之国也,幅员辽阔,民族繁殷,物产饶富,苟能一旦奋发自雄,其坐致富强,天下当莫与颉颃。”这里的“民族”当然指中国各民族。相承。以“大民族”统“小民族”,以“空间中国”统“文化中国”,即“以国统族”,是中国近代以来的传统,也是默认的本土特点。新中国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确认56个民族,设置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也属于以国统族。

回顾中国近现代史,从“以族统国”到“以国统族”的过渡并不那么明晰可见,其中有倒退,有停滞,也有发展甚至跳跃。中国的天下观的实质是文化天下、礼仪天下,不是政治天下、国民天下,“同文同种”和“非我族类”的思想根深蒂固,使“以国统族”的理想难以真正生根,也难以完全实现,而只能在需要的时候短期实行,不能持续。不独中国,国外经验也大同小异,现代民主自由制度仍然受到来自文化主义、语言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挑战。毫无疑问,民主共和体制的理想基础是“以国统民”、“以法治国”,个人权利优先于群体权利,但国民有族属,文化有群性,民族认同常常高于国民认同,感情常常领先理性,有鉴于此,提倡“以国统民”理想,推行“以国统族”政策,避免“以族统国”失误,就成为现代多民族国家不得不考虑的治理策略。私权与群权的纠结关系是现代性的副产品,有哲学上的理想设计,却没有现实中的理想选择。现代国家在共和体制下施行多民族包容性共生政策,是本质主义和建构主义之间的折中选择,是后多元主义时代的广义多元主义政策。

四、放弃民族同化:大趋势

盖尔纳认为民族主义者为了“使文化和政体一致,努力让文化拥有自己的政治屋顶”[注][英]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57、58、3、185页。。他指出,民族主义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我们不必预期民族主义的时代将结束”*[英]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57、58、3、185页。。盖尔纳的“政治屋顶”论似乎过于强调物质力量,过于强调人心之恶,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忽视了人的理性和人心向善的一面。观察当下的民族和国家的政治格局,绝大多数现代国家是多民族国家,那里并没有为了让某个民族的文化有一个“政治屋顶”而天天大打出手,时时硝烟弥漫。协商谈判的时间要大大多于战争冲突的时间。

人们曾经幻想民族自决之后的太平时光,“只要各民族都实现了自决,世界就能进入真正的和平与和谐的时代”[注]李红杰:《由自决到自治》,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3、100、100、212-243页。。然而,并非每一个民族都能够获得属于自己的“政治屋顶”,而且大多数民族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于是,已经获得“政治屋顶”的民族“只有采取杀戮、驱逐或者同化所有的异族,才能在族裔构成上统一。后者不愿蒙受这样的命运,可能给和平地实行民族主义原则造成困难”*[英]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57、58、3、185页。。自从各民族开始“屋顶之争”,尤其是二战以来,国家支持的大屠杀已经剥夺了大量生命,其数量“超过战争和自然灾害所造成人口损失的两倍”*李红杰:《由自决到自治》,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3、100、100、212-243页。,仅纳粹屠杀的人口就达到15,000,000人以上,可能达到20,946,000人。*李红杰:《由自决到自治》,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3、100、100、212-243页。从美国到南非,都实行过种族隔离制度,但都被迫放弃。种族隔离行不通,许多国家又转向民族同化,如美国有“熔炉政策”,澳大利亚有“被偷走的一代”[注]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70年代初,澳大利亚政府强制将大量土著儿童迁移到白人家庭,让他们同化于白人。李红杰:《由自决到自治》,第138页。,甚至苏联也对少数民族实行过俄罗斯化。始于20世纪60-70年代,各国开始反思民族自决的负面影响,检讨为建立单一制国家所付出的沉重代价, 转而实行文化多元主义。加拿大推行法裔和英裔的“二元文化”政策以及后来包括其他民族在内的“多文化”政策,特鲁多总理1971年提出文化多元主义理念;美国也放弃了“大熔炉神话”,开始赞赏文化多样性[注]在我曾经任教的卡尔顿学院(Carleton College),新生入学教育中包括“差异意识”(diversity awareness)的教育,《学生手册》中有关于差异的声明(statement on Diversity),鼓励学生要包容各种族群、种族、宗教等多种差异,建设和而不同的校园。,黑人民权运动为此做出重大贡献,尼克松总统于20世纪70年代宣布,美国对印第安人实行自决政策而非强行解散他们的“结束政策”;曾经对萨米人挪威化政策的挪威政府,奥拉夫国王于1989年向萨米人正式道歉。*李红杰:《由自决到自治》,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3、100、100、212-243页。

盖尔纳认为,中国的高文化不与信仰和教会联系在一起,而是多与伦理和国家联系在一起,“它可能并没有什么代表性,但正是在那个方面,而且仅仅在那个方面,它是国家和文化的现代联系的先行者”*[英]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57、58、3、185页。。也许中国有特殊性,因而可以抄近道成为“国家和文化的现代联系的先行者”。但这也是一个提醒:中国“自古”有“同文同种同国”情结。从“一族一国”的角度看,这是优势;从“多族一国”的角度看,这是劣势。孙中山式的同化主义难以包容少数民族,他们只能选择被驱逐或者被同化;毛泽东式的自治主义不仅可以包容少数民族,还提供了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兼顾的政治空间。当然,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存在完善、落实和依法“较真儿”的问题。

毋庸置疑,放弃民族同化,追求美美与共,欣赏和而不同,这是一个国际大趋势。

五、走向民族生态

中国古籍《尚书》中记载“绝地天通”的故事,说颛顼帝为了防止民神杂糅,令重黎二臣断绝上天下地的通道;人类学家贝特森(Gregory Bateson)提出“元关联”(meta-connection)理论[注]Gregory Bateson, Mind and Nature: A Necessary Unity, Toronto: Bantam Books, 1980.,指出万物共生的实在性;近些年来,以霍林为代表的生态恢复力理论[注]按照霍林(C.S.Holling)的定义,恢复力指“生态系统吸收变化并能继续维持的能力量度”。C.S.Holling, “Resilience and Stability of Ecological Systems,” Annual Review of Ecology and Systematics, 2001(6), pp.390-405.转引自孙晶、王俊、杨新军:《社会-生态系统恢复力研究综述》,载《生态学报》,2007年第12期,第5371-5381页。学派指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绝地天通”的故事是一个隐喻,它告诉我们:一个人文生态世界被破坏了;贝特森提醒我们不要忽视我们置身其中的关联世界;霍林等向我们指出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这些叙述从正反两个角度指明思考问题的另一个角度:跳出族与国的纠缠不清,以新的眼光返观民族与国家,审视民族关系,就能够进入一个基于万物关联的民族生态世界,就能避免以他族为敌,就能族族与共,互守尊严,互为环境,互补共生。

回顾一个世纪以来的社会理论发展路径,先有现代性理论,又有后现代理论,现在我们终于进入生态理论的世界。与此相应,民族国家从建构到成熟,从排斥他者到包容差异,同一个政治屋顶之下可以存在不同的民族,多族共生,和而不同。民族之间不再是一个吃掉一个、一个排斥一个的关系,而是多元一体、互补共生的关系。拥抱差异,守望尊严,追求重叠共识,这是一个全新的民族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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