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希 芸
(延边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延吉 133002)
将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基础”课专题教学的思考
邵希芸
(延边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延吉 133002)
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民族最为宝贵的精神支柱和文化遗产,对当代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大学生进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的最佳途径就是将之融入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的专题教学中,这在当前高校是必要和可行的。它有利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建立,是培养具有中国精神的现代人的要求,可以培育大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自信,成为推动大学生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动力。这一目标的达成可以通过教学体系的构建、教学情境的创设和大学生传承意识的培育完成。
中华传统美德;“基础”课专题教学;意义;实现途径
中华传统美德是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而成的,并渗透于民族整体意识和行为之中,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道德精髓,承载着民族的文化理念和价值取向。“基础”课肩负着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使大学生增强民族自信、文化自信的重任,激发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到高校“基础”教学中,可以培养大学生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对民族文化的自信、有利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建立、使大学生成为具有中国灵魂和世界眼光的现代人,成为推动中国梦实现的强大原动力。
世界各民族都有根植于本民族肥沃土壤中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就是指根植于中华大地,成长于中华大地,经过千百年积淀而成的长期流传的观念形态文化,它历经岁月时光的演绎和扬弃,已经成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深深地融入到中华民族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之中,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无形地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对社会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其内涵尤为广泛。就其内容而言,“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优秀民族品质、优良民族精神、崇高民族气节、高尚民族情感、良好民族礼仪的总和”。[1]它是一个不断批判继承、不断改造创新的动态的传统伦理道德体系。毫无疑问,中华民族在思想信仰、人际交往以及人格修养等方面的美德,对当代大学生的道德修养有许多宝贵的启示。笔者认为,在当今时代,将中华传统美德更多地融入到“基础”课专题教学中,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首先,中华传统美德为“基础”课专题教学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中华传统美德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蕴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它注重道德修养和教育方法,强调道德践履,形成了固定而严密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并作为道德传统世代相承。我们讲奉献精神时,提倡公而忘私、大公无私;讲爱国操守时,倡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也讲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厚德载物的宽阔胸襟,舍生取义的英雄情怀、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更讲与人为善的仁爱、天人为一的和谐,为政以德的风范、慎独自律的坚守。总之,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发挥着并将继续发挥其无与伦比的构建功能,这些都为“基础”课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其次,作为“基础”课主线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需要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习近平强调:“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2]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贯穿“基础”课始终的一条主线,“基础”课教学必须紧紧围绕这一主线展开。中华传统美德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言,如水之源、木之本,只有很好地传承和弘扬,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生不息和欣欣向荣,为全体社会成员所践行。
再次,从高校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的客观实际看,将其融入“基础”课教学具有现实性。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是“基础”课的重要任务之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与创新,也离不开对中国传统美德的继承与弘扬。2014年3月26日,教育部公布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从小学到大学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具体要求。目前,在大部分高校,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还不能够很好地落实到位,没有作为一门独立课程来开设。其原因主要在于:第一,由于高校专业性较强,学习任务比较繁重,许多高校认为学生的政治课是从小学开始就上的,中华传统美德属于思想品德课的一部分,没必要安排课时,无需单独开设。第二,在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一部分高校领导和教师都认为,中华传统美德过时了,与现实生活没有太多的联系,不能接受时代的挑战。第三,在教师队伍和教材体系方面,不能满足开设这门课的需要。由此可见,当前高校对中华美德的弘扬现状与实际需求是不成正比的。基于此,立足于高校实际情况,将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到“基础”课教学中是比较现实的。
最后,从“基础”课的性质及内容来看,将中华传统美德融入课程教学具有可行性。“基础”课作为大学生入学后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其教学目的就是要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使其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关于“切实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方式和方法”中提出的要求,专题讲授“基础”课的教学形式被多数高校采用,这一教学形式为中华传统美德的融入提供了可能。它打破了以往的教学方式,既可以改变与中小学思想政治课程内容重复的问题,又可以将书中集合为一节的中华传统美德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与全书其他章节相融合,这是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变的需要,更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最佳方法。可见,以“基础”课为载体,对大学生实施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能够增强大学生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立足于高校实际情况,将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到“基础”课的专题教学中是比较现实和可行的,它必将对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实现人生目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将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到高校“基础”课专题教学中,有其不可替代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建立。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必须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这一客观现实为基本出发点和旨归,它有赖于我们对社会现实和道德现状的总体把握和深刻反省,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
一个社会的思想道德体系作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它的产生与变化必然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相关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是以市场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既有积极效应,又有消极影响。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它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道德生活中,诱发各种形式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等,也会使大学生出现道德评价标准模糊、道德价值取向紊乱,道德价值导向偏颇等。在将传统美德融入基础课专题教学的过程中,不回避此类问题,在义与利,物质追求与精神发展,奉献与索取,个人成才与祖国需要的关系上,正确地结合历史分析现实,帮助大学生理性认识市场经济是一种信誉经济,鼓励大学生通过合理渠道、正当途径去获得个人利益,它有利于人们增强竞争意识,提高自立意识,树立法制意识,注重创新意识,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积极效应最大化地发挥。
中华传统美德作为永不枯竭的道德教育资源,具有生生不息、历久弥新的品质。这一点,无论是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的各个道德领域中,还是在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思想道德建设中,甚或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都有深刻的体现。同样,我们所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也都同中华传统美德一脉相承。
其次,是培养具有中国精神的现代人的要求。大学生是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重要人才,加强对大学生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是提升大学生人文综合素养和中国强盛的需要。
作为推进中国梦实现主体的大学生必须要有中国精神,也就是要有中国灵魂与世界眼光。中国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构成了中国灵魂的三根支柱。民族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而在中华传统美德中,爱国主义的内容非常丰富,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以天下为己任,歌颂为国家为民族的“夙夜在公”、“以公灭私”和“国而忘家,公而忘私”的群体思想和行为,特别强调“义以为上”、“先义后利”、“见利思义”等等。同样,我们也可以把有世界眼光看成是中国精神中的时代精神,它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如近代睁眼看世界的魏源一样,立足于我们的现实基础,放眼世界,用审视的眼光向世界先进知识与文化学习,这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更需要敏锐的观察。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说:“假如一个人看出当即显而易见的差别。譬如,能区别一支铅笔和一头骆驼,我们不会说这个人有了不起的聪明,同样,另一方面,一个人能比较两个相近似的东西,如橡树与槐树,或寺院与教堂,而知其相似,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同中之异”。[3]1925年,清华大学创办国学院,校长梁启超曾言,科学技术可以从西方引进,民族精神是没有办法从西方引进的,我们的国魂只能从我们民族的经典中去寻找。可见,中华传统美德对铸造中国灵魂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再次,可以培育大学生在多元文化视域下对民族文化的自信。在当前全球化的际遇下,中华传统美德的教育既要应对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又要面临本国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诉求。
关于“文化”,梁漱溟先生将其理解为“人类生活的样法”,[4]这一样法不仅要受到政治、经济等现实的影响,更重要的它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体现,与这个民族世代相传的历史链条环环相扣。东西方文化同任何事物一样,都会因其时空的转变而发生变化,在两者交融的过程中,必定会经过接触与显示阶段、选择阶段、采纳融合阶段,这些阶段历时的长短与不同文化差异的大小是相关的。作为社会现象,东西方文化内涵是不同的,并不存在好坏、高低、优劣之分。
在如今这个开放、多元、多变又相互倚赖的时代,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经受的考验和抉择是前所未有的,面临的挑战和冲击也无法逃避,这就要求我们给中华传统美德以合理的历史定位,并在此基础上为它寻找新的生长点,发挥其优势,突出其特点。“基础”课的任务简言之就是教导学生如何做人,怎样做事,以求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而中华传统美德恰恰就是几千年来中国人如何做人,怎样做事的丰富内涵的提炼,在教学中恰当准确地融入中华传统美德的内容,既能培养大学生的文化自信,又对大学生有很好的引领作用。
最后,是推动大学生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动力。传统美德无论对哪个国家都不可或缺,每一次文明的发展都是与传统文化碰撞的结果。雅斯贝尔斯曾说过:“西方每一次伟大时代的出现都是重新接触和研究古代文化的结果。当古代文化被遗忘时,整个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就是野蛮,就如一件东西脱离了根本,它就会毫无方向地飘荡,这也就是我们失去古代文化之后的景象。”[5]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国文明五千年源远流长的内在动力,当代大学生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必须增强“三个自信”,而这最根本的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基础”课的逻辑主线和教学灵魂,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的共同思想基础,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升华。它不是在短时间内形成的,而是在中华民族长期发展中,历史地继承了传统美德,并现实地进行了发展和创新,与之相比,内容更加丰富和具体。而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由传统道德规范的层面升华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全面指导我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建设。同时,我们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既有国家层面的价值要求,也有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更有公民层面的价值要求,正如《大学》中的“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某种角度看,可以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作为个人层面的要求,齐家是社会层面的要求,治国、平天下就是国家层面的要求,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传承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寄托着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上下求索,历经千辛万苦确立的理想和信念,承载着每一个中国人的美好追求,成为中华民族最持久、最深层的精神力量。[6]
首先,在教学方面,需要构建以中华传统美德为主要内容的体系。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创始人之一陈秉公认为:“一定的思想理论要转化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体系,其过程一般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表现为特定思想理论(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转化为教材体系,主要解决教什么的问题;第二阶段为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主要解决怎么教、怎么学和将课程目标、内容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信念、品德的问题。”[7]将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基础”课专题教学,其实质是在遵循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将中华传统美德从理论转化为教学体系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说,第一阶段也就是需要构建以中华传统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新的教学体系,包括编写展现中华传统美德的专题教学辅助教材,将现有教材中的重复内容、理论问题逐一分类整理,在中华传统美德的视域下进行梳理,尤其不能回避与大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联系密切的大学生的社会热点问题,在理论层面上使大学生对中华传统美德有深入的了解,逐渐增强大学生传统文化的底蕴。第二阶段要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运用启发式或互动式的教学方法,用学生耳熟能详的关于传统美德的小故事作为引子,启发学生思考,并将这些思考进行理论的升华,从而拉近大学生与传统美德的距离,增强他们学习的自主性,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
其次,在课堂方面,需要创设以中华传统美德为主要氛围的情境。中华传统道德理论历来强调环境对个人思想品德的熏陶。因此,在“基础“课专题教学中对大学生进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应以中华传统美德为主要内容营造课堂氛围,如教室展板布置、标语设计等,使大学生感受到强烈的传统文化气息;还可以在课前进行经典诵读,使大学生在脍炙人口的名言警句中思考人生;也可以利用在课堂上开设“我看经典”、“传统故事”等版块引发大学生对传统故事的现代反思;还可以对校园内富有传统文化气息的建筑物或实物进行溯源,使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接受传统美德的教育;也可以将中华传统礼仪作为课堂师生、同学间的相处之道,以承接中华传统美德。在这样的课堂氛围中,可以加深大学生对中华传统美德的理解,有助于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最后,在实践方面,需要培育大学生以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为己任的自觉意识。“基础”课的实践性很强,它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最终落实在实践层面,将大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将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基础”课专题教学中,需要加深大学生对中华传统美德的认同感,培养对民族文化的自觉和自信,并以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作为自己的责任担当,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既拥有丰富多样的外在形式,更具备底蕴深厚的内在含义,它所负载的内涵,正是中华文化的不朽积淀,是先贤圣哲智慧的提升,也正缘于此,它一经形成,才能够穿越千年的风风雨雨,“化作千民万众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并如同遗传基因一般,代代延续下来”[8]。这种“延续”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环节培养大学生科学理性地认识中华传统美德,并在高度民族文化自信的基础上自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而传承是生活在中华大地这一既定文化中的个人对民族文化的“自知之明”。对中华传统美德,既要了解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更要能预知其未来的走向。要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优势,利用课余时间,特别是以中国传统节日如端午节、中秋节等为契机,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传统节日的内涵,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组织实践教学主题要鲜明,抛出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内容要有针对性,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将教育内容由浅入深、逐渐深化;活动要有思想性,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能够净化思想,提高觉悟。大学生要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地将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为自身的知识框架、价值体系和道德信念的一部分,并外化为行为方式、道德标准,以推动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
总之,中华传统美德具有厚重的底蕴,高雅的格调,深邃的哲理,悠远的意境,是我们民族最为宝贵的精神支柱和文化遗产,弘扬传统美德是大学“基础”课无法推卸的责任,将中华传统美德融于“基础”课专题教学中,对当下的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高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它必将成就中华民族高素质的国民,从而推动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1] 陈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新论》,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页。
[2]《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主持》,http://www.gov.cn/ldhd/2014-02/25/content_2621669.htm。
[3]黑格尔:《小逻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53页。
[4]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第58页。
[5]转引自刘惊铎:《中华美德教育论(上)》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1页。
[6]《习近平:青年要自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http://news.xinhuanet.com/2014-05/05/c_1110528066.htm。
[7]陈秉公:《试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规律性》,《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年第9期。
[8][美]E.希尔斯:《论传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5页。
[责任编校:张振亭]
The Integratio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Virtues with Teaching of “Moral Education and Fundamentals of Law”
SHAO Xi-yun
(SchoolofMarxismStudies,YanbianUniversity,Yanji,Jilin, 133002,China)
Chinese traditional virtues are the most treasured spiritual support and cultural property. It is necessary and feasible to integrate the virtues with the course of “moral education and fundamentals of law”. This will not only benefit the construction of moral system and the cultivation of modern talents with Chinese Dreams, but also improve students’ national confidence and convert them into the driving force to realize the Chinese Dreams. The goal can be achieved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of teaching system, the innovation of teaching circumstances and the cultivation of students’ consciousness to inherit.
Chinese traditional virtues; teaching of “moral education and fundamentals of law”; significance; route to achieve
G641
1009-3311(2015)05-0111-05
2015-06-08
邵希芸,延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