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功清
中国—东盟齐力互推海洋经济合作
□ 文/王功清
随着2015年“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大幕的徐徐拉开,海洋经济、海上联通、海洋环境、防灾减灾、海上安全、海洋人文等都成为2015年中国与东盟重点加强合作建设的领域。在一项有关中国官方提出的多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合作倡议网络排名调查中,加强海洋经济合作,打造海洋经济合作伙伴的发展倡议稳居榜首。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背景下,海洋日益成为各国经济资源流动的重要通道。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自秦汉时期开通以来,一直肩负沟通中国与亚洲、欧洲、非洲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交往的使命,成为海上资源流通的大动脉。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临海港口城市,通过海上互联互通、港口城市合作机制以及海洋经济合作等途径,最终形成“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在造福中国与东盟的同时,辐射南亚和中东。
展开中国—东盟海上经济合作究竟有哪些有利条件?
中国—东盟海上经济合作有着丰富的资源条件与政策支持,这就为打造中国—东盟海上合作新亮点提供了资源、政策保障。东南亚地区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旅游资源及人文景观,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独具魅力的海洋旅游文化、海洋历史文化、海洋民俗文化等,具有不可多得的海洋旅游业发展条件。中国濒临太平洋西岸,海洋旅游资源种类多、数量大。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导下,中国—东盟海洋旅游业合作也将取得顺水顺舟的发展。
中国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省份,海域辽阔,海洋经济开发实力雄厚。福建省具有经略海洋的传统与特质,在渔业方面尤为突出,水产养殖是其优势所在;广西北部湾港口众多,鱼类资源丰富,广西努力争建“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广东省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等国一衣带水,地理位置优越,南海海域油气富集,也在争做“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
在东盟国家中,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柬埔寨、菲律宾等国家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有着海洋经济合作的先天优势。文莱气候温和,海水无污染;优越的海洋资源给捕鱼、养殖、海产品的运输、储藏、加工,以及海产品新市场的开发都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商机。新加坡海洋经济体量巨大、竞争力极强,是世界炼油中心之一、世界海洋工程中心之一,以及三大国际海事仲裁中心之一,在国际海洋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一席。此外,新加坡还有着完整的海洋经济产业链,各个链条上的企业不断聚集,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同时在海洋金融方面,新加坡有成熟的资本市场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国际海洋金融中心之一。此外,新加坡政府还通过海事招标机构对海洋产业的研发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东盟海上经济合作有着牢固的合作基础。中国—东盟海洋经济的发展,重在中国—东盟国家间的合作,以开放的视野、创新的思路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利用已有的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借助既有区域合作平台,推动国际合作。
近年来,中国国家海洋局与东盟国家海洋管理部门及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海洋合作机制,共同实施了一批合作项目,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务实合作。2010年,创建中印尼海洋与气候联合研究中心。2011年,中国广西和文莱签订了牡蛎引进养殖开发框架协议,目前合作项目正在推进实施中。2012年起,中国政府设立“海洋奖学金”,用于资助东南亚、非洲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的青年来华攻读海洋相关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帮助发展中国家逐步加强涉海能力建设。2013年,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联合实验室正式启用,中国与越南签订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14年10月20日,印尼总统佐科·维多多发表就职演讲,强调印尼民族的未来在于海洋,重建海洋强国势在必行,这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不谋而合。
当前,中国的海洋经济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已取得长足进步。2013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达到5.4313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7.6%,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5%。仅2014年上半年,中国实现海洋生产总值2.579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6%。
那么,到底该如何实现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的“蓝色梦想”?如何更好地实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目标?
“以建设海上丝绸之路为抓手,扩大海洋经济合作,推动对外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鼓励海洋产业走出去,增强涉海企业国际化运作与合作能力,提高海洋经济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中国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研究中心韩兴勇认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应该让海商先行,特别是民间的海商通过多样贸易通商,实实在在的互惠加强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
得天独厚的海上资源是海洋经济发展的优势所在。中国—东盟沿海各省市拥有丰富的渔业、油气、风能、旅游等资源,借此,中国—东盟可进行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生态、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合作,集中集约文明用海,在契合各国海洋经济合作机遇的同时,避免海洋垃圾等破坏海洋资源。
此外,还应加强海上运输安全信息的互相通报,加强对沿海国海上运输的安全指导,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人为海运事故。各国之间通过协调和协商的方式,划分区域,肩负起海难事故救助和救援的重大责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合作中发展,在分享中共赢,中国—东盟“蓝色梦想”前景无限。2011年中国广西和文莱签订了牡蛎引进养殖开发框架协议,目前合作项目正在推进实施中。
2013年中国与越南签订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目前双方正筹划推进实施水产品加工与贸易等合作项目。
2014年12月21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在珠江水产研究所组织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中国与东盟国家海洋渔业科技合作研讨,就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海洋渔业领域合作内容展开讨论,最终形成“中国-东盟(国家)海洋渔业科技合作总体思路”框架,共同编写“中国-东盟(国家)海洋渔业科技合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