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14个部门联合表彰“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和诚信品牌”
2014年12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发改委、人社厅、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等14个部门在党政会议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和诚信品牌”表彰仪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乌兰同志出席了表彰仪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太平主持会议,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王英建宣读了表彰决定。
会议表彰了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为“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吴景龙等28名同志为“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家”、“阿尔山”牌矿泉水等35个品牌为“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品牌”荣誉称号。自治区有关部门,各盟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思政处(宣传处、理论科、政研会)负责人,各大企业有关领导、党委工作部(宣传部)负责人,部分获奖代表,媒体记者约300余人出席表彰仪式。与会领导同志为获奖代表颁奖。表彰会上,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景龙,内蒙古新维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孙平分别代表获奖企业、企业家发言,国网内蒙古平煤集团有限公司政工部部长胡永振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联合倡议书》。
“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和诚信品牌”评选表彰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从严控制论坛庆典、评比达标、检查验收等活动数量和规模的要求后,自治区保留的37项达标表彰项目之一。经过申报推荐、初步筛选、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评委会评定、媒体公示等环节,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最终确定了正式入选者。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为推动全区企业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企业领导和干部职工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