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初期毛泽东的法制思想分析

2015-02-06 17:08:40孙文婷
法制博览 2015年35期

孙文婷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8



新中国初期毛泽东的法制思想分析

孙文婷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运用于社会法制建设过程中,为中国法制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新中国初期毛泽东的法制思想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来源于中国革命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另一方面是借鉴外国优秀的法制思想。毛泽东通过对当时中国社会情况的分析和研究,结合马克思主义思想,提出了一系列法制建设的方法和原则,这不仅对于稳定社会环境具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本文将结合新中国成立之初法制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新中国初期毛泽东法制思想的分析研究。

关键词:新中国初期;毛泽东;法制思想

在今天,我国已经认识到社会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对我国法制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系统性的梳理,研究法制思想在我国形成的过程。其中,要重点研究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的法制思想。要对其思想形成过程进行详细地研究。本文将从新中国初期毛泽东的法制思想形成与发展入手,介绍新中国初期毛泽东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分析新中国初期毛泽东法制思想的价值和局限,希望通过此次研究为我国现代社会法制建设工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一、新中国初期毛泽东的法制思想形成与发展

(一)毛泽东法制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

毛泽东法制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就是结合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践经验。在中国革命和发展的过程中,毛泽东也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原则。在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毛泽东法制思想的形成依然受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影响,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包括的内容比较多,如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制是管理国家政权的工具,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法令等;第二,是西方先进的法律思想。毛泽东阅读过西方的法律经典,西方国家法制的思想对毛泽东法制思想的形成也有很大的影响。例如,西方国家的刑罚观、法律平等思想等;第三,是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毛泽东接受的是传统的文化教育,对中国历史文化有较为深刻的研究,对其中的法律文化也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进而影响了毛泽东的法制思想。

(二)毛泽东法制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

毛泽东不仅是一个理论家,他还是一个实干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中国革命斗争的过程中,毛泽东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毛泽东法制思想形成的实践基础大多来源于早年的革命斗争中。第一,是根据地巩固和建设实践。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的革命都是以失败告终的,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开始探索中国革命的道路,并成功建立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确定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在根据地建立之后,毛泽东又进行了巩固政权道路的探索,提出了具有很高实践价值的红色政权理论。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又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抗日,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带领人民进行了土地革命,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第二,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新中国成立以后,百废待兴。我国为了解决当时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这一时期我国也开始正式进行法制建设,颁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二、新中国初期毛泽东的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将法制思想应用于实践过程中,但毛泽东作为国家领导人,并没有将其法制思想进行系统的总结,而是将法制思想体现在其治国的方针政策上。毛泽东的法制思想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影响比较深远,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毛泽东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一)立法思想

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工作应从立法开始,还包括执法和守法。毛泽东在建国之初的立法思想主要是结合了本国革命建设的经验和西方先进立法经验提出的。毛泽东提出的立法思想主要包括两个原则:第一原则是要民主立法。民主立法是毛泽东法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原则是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政权巩固过程中总结出来的,这一原则对我国立法思想的影响持续到现在,促进了我国法律法规民主性进程。民主立法既包括立法过程的民主性也包括立法内容的民主性;第二个原则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原则是毛泽东思想一直坚持的一个原则。在抗日战争期间,毛泽东就提出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对其内涵进行了详细地阐述。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立法的过程中,毛泽东依旧坚持这一原则,不受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影响,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进行法制建设。

(二)执法思想

执法就是按照颁布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法令的过程。执法是法制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内容,新中国初期毛泽东的执法思想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就是要采用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实施和我国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国家政权初建,为了巩固政权、稳定社会,必须采用这种执法思想;第二,就是慎用死刑倡导轻刑。死刑是我国建国初期用来镇压反革命分子的主要手段,毛泽东也比较支持使用这种最严重的刑罚手段,但他同时也主张要慎用死刑,并制定了严格的死刑审批过程;第三,就是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建国之初,人们缺乏执法经验,难免会出现错案。既然这种错误无法避免就只能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冤假错案就要及时纠正,尽量避免出现冤枉好人的事情;第四,就是重证据反对肉刑逼供。毛泽东强调在执法的过程中要看重证据,避免出现严刑逼供的现象,即使在对待反革命分子时也要遵守这一规定。

(三)守法思想

法律制定出来就是为了限制人们的行为的,需要人们严格遵守法律条款。守法思想也是毛泽东法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守法思想就无法构成完整的毛泽东法制思想。毛泽东的守法思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就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领导干部起带头作用这种思想在进行革命斗争的过程中就已经体现出来了。毛泽东不仅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法律,自己也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这一思想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同时也是我国当时法制建设工作的需要,对于整顿党风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第二,是人人都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应在社会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这种思想对于提高人民守法的自觉性具有很大的帮助。

三、新中国初期毛泽东的法制思想价值与局限

(一)毛泽东法制思想的价值

毛泽东法制对中国法制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毛泽东法制思想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就是毛泽东的法制思想为我国法律的制定确定了基本的方向。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法律系统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表,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当家作主,自然要废弃旧的法律系统,建立新型法律,毛泽东的法制思想帮助我国新型法律确定了正确的发展方向;第二,为新中国法制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原则。毛泽东提出的法制思想原则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道路的发展,为我国法制建设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毛泽东法制思想的局限

毛泽东法制思想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法制思想不完整。毛泽东关于法律的一些观点和看法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更多地是出现在他的一些政治、军事著作中,很多具体的思想都是后人进行的总结概括,从而使得毛泽东法制思想缺少完整性;第二个方面就是法制地位不突出。毛泽东本身是比较重视法律的,但相比于其他方面而言,法制的地位并不突出。

四、总结

总之,新中国初期毛泽东的法制思想是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于中国实践的产物,对中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虽然,新中国初期毛泽东的法制思想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总体而言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是有很大的贡献的。

[参考文献]

[1]高文盛,熊金蝶.毛泽东法制思想的时代特征及其局限[J].河北法学,2002,20(3):151-154.

[2]李燕凌.毛泽东法制思想的先进性与局限性[J].中国市场,2014(20):122-123.

作者简介:孙文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学士,曾就职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国内法律实践的新变化、中国法制史、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A841;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5-029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