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楠
1.中共中央党校,北京 100091;
2.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 济南250001
康德言,如果正义灭亡,地球上的人类生活就失去其意义。司法作为守护公平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的防线,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愈发凸显。在司法改革进程中,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迎面而来。社会各界充满期待却也有所顾虑,改革的结果将如何?法院工作人员心中也是五味杂陈。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任务与责任。司法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势在必行,那就坦然面对。法院各工作人员各在其位、各负其责,将公平正义实现在日常工作中,柏拉图理想状态的正义也无非如此。
法院的职能是审判,法官无疑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首要群体。但独木不成林、徒法不自行,法官要安心完成庭审开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文书撰写等工作,需要立案受理、庭审记录、文书送达、诉讼卷宗管理、审判信息化、法院安保、后勤服务等大量工作的配合和支撑。那如何让每个人都适得其所呢?一方面看专业和特长。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法院的正常运转需多方面的有机协调配合。审判中涉及到诸多法律部门,如刑法、民法、行政法、商法等,需要熟悉各个部门法的人员;需听写能力强、记录速度快的书记员;需体格健壮、反应敏捷、能维持法庭秩序的法警;需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的专业人员;需司法鉴定人员;需对档案重要性有清醒认识、能将档案分门别类管理的人员等。各个专业的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熟练开展工作,是法院工作运转的基础。
另一方面看自身的追求和适合的岗位。无论在法院的哪个岗位上,从事自己追求的事业,自然就会用心付出。专业与自身的追求不一定在每一个人身上都完美契合,让每个人都在“适合”的岗位上,而不仅仅是“应该”在的岗位上。
法官守护公平正义,保护老百姓的正当利益,对贪污腐败、危害社会秩序等触犯法律的行为依法裁决、宣判。只要工作中没有过错、失误,就应在法官序列内正常晋升法官职级待遇。司法辅助人员围绕法院审判权、协助做好审判相关的各项工作,使法官潜心办案、有较高的审判效率,充分保障审判权的有效运行,应在自己的序列内正常晋升,待遇随之提升。其他司法辅助人员应根据工作实际再做具体细分。行政人员晋升制度比较成熟,保持晋升通道畅通。
无论在什么岗位,只要有能力、肯付出,兢兢业业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都可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院人,都能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波斯纳,一位法律教授,成为了美国第七巡回区法官。世界上因此多了一位杰出的法律经济学家。若法官选拔渠道固化,仅限于法官群体自身,从下级法院选拔、从低级法官晋升,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法官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但却阻断了社会中通晓法律的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甚至拔尖人才进入法官队伍。法官选拔适当的开放性能保证法官群体具备较高的素质。
法院内部各分类序列之间也应保持流通的可能性。若法官对审判工作失去兴趣、或身体出现问题、或知识更新跟不上,则应允许转岗到司法辅助或行政岗位,方显人性化。司法辅助人员只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积累审判经验,应能及时被选拔到法官队伍。司法行政人员在具备法律资格、有法律思维能力,适合当司法辅助人员、或法官时有转岗的可能性。
法官实行员额制后,数量减少,享受更高的待遇,地位得以提升。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数量众多的其他法院人员,该如何定位自己、调适心理,完成岗位职责?
首先,要有法院工作一盘棋,分工虽不同,但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认识。法院围绕着审判的职能,只有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共同配合才能完成法院职责。每一位法院工作人员都要有全局意识,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工作结合的边缘,也应出色完成。其次,要有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素养。是法官,可以成为本杰明·N·卡多佐①、波斯纳②那样既是有作为的大法官,同时又拥有深邃的法律思想。也可以成为鱼水般的出色诠释法官职业的知名法官。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司法辅助人员或行政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倾注心血,自然能够成为行家里手,间接推动法治的进程。
我们期待,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使每个人各得其所、各安其位,使法院工作生机勃勃,共同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 注 释 ]
①本杰明·N·卡多佐(1870年-1938年)1932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美国著名法学家,著作有<司法过程的性质>等.
②波斯纳(1939-)杰出的法律经济学家.1981年任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七巡回审判庭(芝加哥)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