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林梅琴
电商平台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本刊记者 林梅琴
从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显示淘宝正品率37.25%,到淘宝反戈一击,直指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司长刘红亮“吹黑哨”。看官们挽起袖子,就等双方杀个你死我活。
可惜随着马云和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的友好会面,剧情急转直下,该无效的无效,该低头的低头。没有内幕、没有结果,美好的未来还得携手共筑。
就像淘宝网发出的官方声明所说:“一个超过十亿件商品的新经济平台需要的服务是传统的交易市场完全无法比拟的”,从1998年我国第一笔互联网网上交易成功的开始,电子商务已经发展了十几年,然而这十几年间产生的问题,也是“传统的交易市场完全无法比拟的”。
很明显,淘宝方面对自身的问题更是心里透亮,不过从一开始的那份所谓的“运营小二心声”就可以看出,淘宝要做的,只是转移大伙的注意力,找出工商总局的茬。反正你工商总局还有毛病呢,先管好自己吧。
“毕竟,淘宝不是监管执法部门”,这话说得没错,只是淘宝的存在、淘宝的不完善,却给违规、违法行为提供了发酵的平台。于情于理,淘宝都离不开监管的责任,并且监管不到位,淘宝就算有错在先,就应该负首要责任。
淘宝表示,假货来源于线下,这又是一个明显的推脱。作为第一道关口的淘宝,当然负有绝大部分的监管责任,更何况淘宝和那些第三方销售者是共同从网购中获益。我们知道,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责任。这一点用在淘宝身上,同样合理。
只是我们接着看淘宝的官方声明,会发现一个更有意思的现象:
“对假货的打击,淘宝做了大量工作但远远还不够好……我们根本不能凭借一己之力去真正解决线上线下共生的假货问题,还需要有更多的执法部门与我们一起,从根子上拔掉众多制假的毒瘤……”
这些不痛不痒的字句,听上去更像淘宝的诉苦。那些有作为而没什么效果的作为,虽然可以获得感情上的宽容,却不能成为容忍错误的理由。或许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淘宝的意思:对不起,淘宝错了,可是,可是臣妾做不到啊!
那么,就因为做不到,淘宝就可以成为法外之地吗?网上商城就可以成为法外之地吗?互联网就可以成为法外之地吗?
这个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电商虽然借助互联网进行交易,然而本质上,它和实体商店做的还是一样的事。实体商店受到的约束,对电商来说,并不矛盾。网络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工具,网络活动是社会生活的投射,看似虚拟,但其形成的都是具体的行为。现实生活的法则,在网络上同样要遵守。电商,当然也在这个行列。
然而作为一个相对新兴的产业,电商却缺乏相应的监管,假冒伪劣产品、管制刀具、赌博用品等等早已泛滥成灾,一些违规促销行为更是此起彼伏。这里当然不只是针对淘宝,不过淘宝作为亚洲最大的网上交易平台,问题确实严重得很。
如果放任不管,电商平台势必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并朝向无法控制的局面发展。虽然这里有数百万甚至更多年轻人的艰难创业、尝试和创新,虽然这里实现了超越空间交易的另一种可能,虽然这里创造了无法计数的财富……但这些,绝不是逃避法律制约、允许违法犯罪行为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