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坚
陈野苹1933年参加革命,1935年5月任中共四川省冕宁县工委书记,1947年任四川干部队(简称川干队)政治处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他与川干队所有成员一道,带着老区群众赠送的“发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的红旗,自山西临县义圪垛村出发,经过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数省最后到达四川重庆。
川干队是党中央、毛泽东为适应中国革命胜利的需要,配合西南地区解放专门组建的一支特别的干部队伍。这支队伍共分4个大队,一度活动于鄂陕一带的两郧地区,除与当地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展土改、建政、党建等工作,同时还要与国民党军队、土匪周旋斗争。由于远离老解放区,两郧地区物资、生活条件异常艰苦,军备、给养要从敌人手中夺取,队伍流动性强,常常睡山洞、地铺,甚至与老乡骡马、鸡、犬同居一室。陈野苹作为川干队的领导成员之一,白天要带队行军,沿途开展群众工作,晚上还要安排次日工作。
川干队纪律严明,无论在老解放区还是在新解放区,始终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血肉联系。川干队每逢队伍出发前,陈野苹总是及时检查群众纪律,规定“谁向老百姓借东西,谁就要负责归还。如有事不能亲自归还,一定要委托同志负责”。如在和川县发现有人打坏老乡蒸笼、碗,下令一定向老乡赔钱。1948年4月刚进入河南新解放区,川干队领导就“决定我们今后行军中的政治工作应把群众工作提到第一位”,一再要求严明纪律,因此很快获得群众好评。正如一老农说,“国民党不得民心,一定会失败。你们得了民心,一定会得天下。比如中央军找带路的,抓去就不放回来。你们找带路的,说到哪里就一定在那里回来。”
陈野苹善于独立思考,敢于向同级甚至上级提出不同意见,能正确全面地执行党的政策。在山西霍县杜苏沟驻营时,他发现村里被斗争的地主富农在背上贴上一块白布条,写着“地主某某”“富农某某”字样。但有些小学生的背上也写有“地主某某之子某某”“富农某某之子某某”字样。他认为在开展斗争之初,为了发动群众,鲜明地区分阶级阵营,如果是群众的意见,这样做还可以。但对地主富农之子,就不应该这样做,他们属于儿童,“因为儿童年幼无知,不曾直接参加剥削,自不能负剥削罪恶的责任……相反的,会给他们幼稚的心灵以深刻的刺激,种下不良的种子”,应予纠正。
后来,陈野苹升任川干队政治处主任、党总支书记,在川干队做出了杰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