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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南海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科研以及海上航行安全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为此,国家海洋局着手制定规划,加强南沙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提升南海地区海上公共服务能力。
南沙海区远离大陆,航线密集,渔业资源丰富。由于过度捕捞生物资源现象长期存在,海上溢油等船舶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珍稀生物资源数量急剧下降。与此同时,基础设施缺乏,公共服务能力严重不足,致使应急处置能力与救助及时性差。
据介绍,我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个相关国际公约的缔约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有义务在南沙相关岛礁上建立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依托岛礁开展海洋科研、海岛保护、生态建设、岛礁科学综合研究等方面的科研和国际合作,进一步为南海周边各国和地区提供高质量的海上公共服务。
国家海洋局有关专家介绍,为加强南沙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期间,国家海洋局将继续加强相关方面的工作,切实提高南沙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主要包括:
1、提升岛礁服务水平。坚持建设和保护并重,坚持集中节约利用资源和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理念开展建设,加强相关海域海岛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保护生态环境和海岛生态群落。
2、保障生态环境健康。建立海洋科研中心,建设南海相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基地;建设海洋生物标本馆和基因库,开展岛礁物种登记;建设岛礁生态监测站、岛礁海洋测点及岛礁海洋环境监测站等资源环境监测设施,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监测预警和岛礁地质安全评估;健全溢油有效应急机制,提升区域溢油风险管控能力。
3、加强海洋观测预报。建立海洋观测中心,布局海洋观测与预警网络,开展海洋环境要素监测,建设南海海洋数据服务中心,为南海周边各国及过往船只提供精准、及时的海洋环境数据服务。建设通信导航基础设施,为渔业生产和海上商贸提供多元优质的通讯和导航服务。建设中转补给保障基地,为过往船舶提供避风补给等保障服务。
4、推进生态化能源利用。打造我国和南海周边国家开展深海科研合作的集成平台,开展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勘察与评估,因地制宜,推动海上风电、热带岛屿潮汐发电、波浪能和海洋生物质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