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母雪龙
谋位之殇
文/母雪龙
与领导拉关系、搞“勾兑”,杜玖泉最终东窗事发而锒铛入狱
杜玖泉,原是四川省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唐家河风景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处长(副局长),在任青川县建设局局长期间上演了一出“保位谋位”的闹剧。2014年7月11日,青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杜玖泉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农家出身的杜玖泉,十余年时间从科员到乡镇副镇长、乡长、书记,仕途一路顺风顺水,2007年3月,38岁的杜玖泉如愿坐上青川县建设局局长的位置。此时的杜玖泉踏实勤奋、素质过硬,深得领导赏识。
2008年5月,汶川地震让青川县城成为一片废墟,也让杜玖泉这个灾后恢复重建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改变。那一年,杜玖泉用每天连续工作十五六个小时的强度,忘我工作;那一年,杜玖泉积劳成疾,做完手术后,身体留下严重后遗症。因辛勤付出,杜玖泉先后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四川省抗震救灾模范”,被人社部、住建部表彰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单位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和权力让杜玖泉的虚荣心急剧膨胀,对权力的贪恋,让潜藏在他内心深处的潘多拉魔盒渐渐被打开。
2009年下半年,时任市政府副市长的吴某某兼任青川县委书记,到位不久,社会上就传出他要调整干部的风声。杜玖泉开始担忧失去建设局长这个大权在握的岗位。于是,“保位”成了当务之急。
杜玖泉想,春节期间是与领导搞好关系的最佳时期,要沟通关系,最便捷的方式就是送钱。可是钱从哪里来呢?为了“保位”,杜玖泉开始盯上了单位的工作经费,盯上了那些正在或者一直想着要在自己手里做工程的老板们。
2010年春节前,杜玖泉在吴某某的办公室送出了第一笔10万元现金。第一次送钱成功后,杜玖泉更加坚定了他以钱开路“保位”的信心和决心,也加快了套取单位经费、收受贿赂和行贿的步伐。2010年春节期间,杜玖泉又送给吴某某20万元。
杜玖泉的努力在吴某某的生日那天得到“回报”。当天一大早,杜玖泉在成都吴某某出差住的宾馆房间,奉上3万元现金后,刚起床的吴某某心情大好,他说:“事实证明,杜玖泉同志在建设局局长位置上是能够干事的,是会办事的,是能够办好事的。”得到“肯定”的杜玖泉架“天线”成功。2010年五一节、国庆节,杜玖泉又分两次向吴某某奉上了33万元现金。
2010年底,有传言说吴某某在下一年的换届中要回到市上任新的更重要的职务,杜玖泉心动了,领导要高升,何不再做一下工作,给自己争取谋个更好的职位。2011年春节前,杜玖泉将40万元现金用纸箱装好送到吴某某在广元的家中,交给了吴的妻子何某。
然而,吴某某在2011年春节后被免去了青川县委书记职务,在接下来的换届中,并未像传言说的那样得到高升,连副市长也未再获提名,据说“摊上事了”。2012年10月,杜玖泉被调整到唐家河风景区管理局主持工作。
2013年4月初,吴某某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4月中旬,杜玖泉被要求协助调查。在审查中,杜玖泉交代了从2009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27次在单位套取经费32万余元;先后23次收受工程建设老板现金146万元,礼金1.1万元;违规经商办企业营利50余万元等违纪违法问题。同时交代为了“保位”,求得提升,先后六次送给吴某某现金106万元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