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国垒 马慧娟
“忏悔录”中的贪官落马轨迹
文/田国垒 马慧娟
“我的老母亲已经85岁了,还对我说‘你好好表现,我等你出来。’”出现在忏悔视频中的张引,全然没有了徐州市政协副主席的官气,谈及自己的母亲时,几度哽咽流泪。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提出,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自悔自醒,警示他人。
“对于落马官员的忏悔,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观表象、看热闹,还应当深入思考其堕落的根源在哪?为什么没能避免?”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管理中心调研员徐苏林说。
“回家后我不敢正视那笔钱,感觉那是一颗定时炸弹……我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既紧张又矛盾。”浙江省长兴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凌凤鸣在回忆第一次收受贿赂时说,虽然自己是医生,但面对精神上的紧张,也束手无策。
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也是如此,“当我收到第一笔大额贿赂时,心跳加剧,头脑中有瞬间的空白,心里特别紧张,既有着强烈的震撼,又有着加倍的恐惧。”
记者查阅了大量的“忏悔录”后发现,大部分官员在“忏悔录”中都会提到“第一次”收受贿赂时的心理状态。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分析说:“其实很多贪官刚掌握权力时,并不是现在我们看到的状态,他们那时也不想腐败,或者想干出一番事业,‘第一次’之后,发现没什么事,这就放松了警惕,就有了侥幸的心理。”
“贪官都有侥幸心理,这伴随着他们每一起职务犯罪的始终。”徐苏林说。
山西省国土厅原副巡视员王有明在“忏悔录”中讲述了自己贪腐过程的心理:我犯错误的另一个根源是自己长期存在的侥幸心理。在台上的时候心里想,我工作这么出色,各级领导都支持我的工作,谁会去告?谁会来查?退休后,心想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没事。
在庄德水看来,贪腐官员的侥幸心理有两种表现:一种表现为,看别人在贪,自己也贪,查处的时候法不责众,不会查到自己;另一种表现为,认为送钱的人是自己的好朋友,不会出卖自己。其实,事实证明,往往是这些人把他们“供”出来的。
“我在副省长任上的前两年工作还是很积极的,后来感到自己年龄大了,提拔没有希望了,加上受到一些消极现象的影响,思想随之发生了变化。”央视播出的中纪委专题纪录片《正风肃纪》中,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的亲笔悔过书首次被曝光。
与倪发科有类似心态的贪腐官员还不少。例如同在安徽副省级干部任上落马的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他在“忏悔录”中说:“我在阜阳工作了4年,从第四年开始,我的思想就起了变化,面对花花世界的诱惑,面对金钱名利的刺激,自己心里想,一年到头,风里来雨里去,一点实惠都没有,自己‘太吃亏’、‘太傻’了。也有人对我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四川省宜宾市原副市长陈光礼曾任四川达县县委书记,由于是交流干部,“虽然政绩不错,群众基础也好,但到了提拔的关键时刻,和当地干部比起来始终处于劣势”,在2007年以前的几次干部推荐中,陈光礼都没有入围。
在这种情况下,陈光礼向组织提出回老家绵阳工作,但都没有回音。2007年换届时,陈光礼感觉自己提拔无望,回老家工作也无望。从那时起,他的思想发生了巨大变化,认为“现在不收钱今后就没有机会了”,就有了“换届捞一把”的想法。在2007年年初换届后,陈光礼对于朋友送钱、送物不再拒绝。办案部门查实,2007年及以后收受的贿赂,占了陈光礼受贿总额的95%以上。
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其“忏悔录”中称,看到周边的一些企业家住豪宅、坐豪车、乘私人飞机、生活奢华、财富积累享用不尽,产生了羡慕心理,“私念像精神鸦片,麻痹了我,使我灵魂出窍,闯下大祸”。
类似的心理描述在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忏悔录”中也有体现。曾锦春称,自己曾参加了一家深圳高科技产品公司董事长的宴请,吃的是鲍鱼、龙虾等海鲜,喝的是路易十三,饭后又安排去桑拿,服务小姐个个年轻漂亮,桑拿后还去卡拉OK,夜生活安排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听说招待费一套下来花费3万多元。
“我当时心想,自己虽是个厅级干部,一年的工资也许不够他们一晚的开销,要过上他们这样的日子,除非有大把的钱,现在在位还有人请客,一旦退下来就只有当看客的份儿了。要搞钱只有在退位之前搞,自己只有几年时间就退了,若再不搞点钱,今后就没机会了。”曾锦春在“忏悔录”中这样写道。
雅安市原副市长谭向红称,除了“贪图享乐,满足自己的私欲”外,“为孩子的出路考虑”,也是其大肆收受钱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庄德水认为,腐败行为的发生都是有动因的,有些是为了缓解家庭经济压力;有人在仕途上升迁不利,便去寻找经济上的补偿;也有些是和私企老板进行攀比导致的。这些心理上的不平得不到干预,会走向畸形,产生腐败。对众多“忏悔录”进行分析后,庄德水提出,“应关注领导干部的心理健康状态,心理干预也是反腐倡廉,特别是预防腐败的重要课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注意到,很多官员的“忏悔书”在写作模式,甚至遣词造句上多有雷同。例如,很多“忏悔录”的第一条都是“没有注意自己的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思想信念发生了动摇”。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在其“忏悔录”中就这样写道:“我放弃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没有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是贪欲使我变成了魔鬼,使我成为金钱的奴隶。我缺乏对法纪的敬畏之心,陷入了安全困境。”
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称,“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变化,地位的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人生境界没有同步提升,相反,私心杂念在灵魂深处滋生膨胀。”
“所谓‘思想认识不清’只是个幌子,说明他们没有对贪腐进行深刻的反思,本质是对权力的公共性缺少敬畏感。”竹立家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忽略了理想信念学习不是套话,而是点出了实质性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都在强调思想上的教育和学习,但真的学进去了没有?很多案例反映出,我们的思想教育,还真的没有深入进去。”
此外,还有很多“忏悔录”提到“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
湖南郴州原副市长雷渊利称,到看守所学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才知道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挪用公款最高也可判处无期徒刑。
雅安市原副市长谭向红曾认为,“在给他人办事时,只要不违反大的原则,不乱用职权,就没有大问题”。
“作为一个领导干部,经过多年的高等教育和多次党校培训,应该是懂法的,应该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为什么还会这么说呢?”庄德水认为,这与很多领导干部法律观念不足,没有对法律充满敬畏感,没有守法的意识有关,“他们眼里看到的,都是手中的权力,而不是法律,权力至上,还是官本位的观点,这是最大的问题。”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