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版面费问题一直是学术研究领域关注的热点,而我国青年学者进入学术研究的路径狭窄。通过对版面费存在的伪证,从法律角度和经济学角度论证。阐述版面费对于学术论文质量的影响,继而改革版面费,推动学术期刊的正常发展。
关键词:版面费;要约;等价有偿;科研问责制
一、我国学术期刊版面费现状
在我国,当前学术期刊遍地开花,自然科学期刊近3000种,人文社科期刊2800余种。[1]我国学术期刊的数量庞大,虽然发展时间短暂,但是绝对数量超过美国,堪称世界第二。[2]然则,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论文引用率却未达到第二,这是学术研究畸形发展的怪胎。由此可知,我国学术期刊论文质量相对较差,而论文的质量是学术期刊“门面”,是学术研究水准高低的试金石。
究竟是何原因造成我国学术研究滑坡呢?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学术期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市场经济时代,本着“甩包袱、灵活经营”的方针,国家减少了对学术期刊的财政拨款,除部分重点期刊仍然获得财政拨款外,其他学术期刊大都失去财政支持,成为“自负盈亏”营利性单位。学术期刊因其自身发行量有限、读者群小、缺乏运营资金等问题,版面费成为学术期刊生存的产物。版面费是指学术期刊编辑部向刊用文章作者收取论文稿件编辑、出版费。
我国版面费收取从科技期刊起步,1988年3月,中科协召开全国性学术秘书长会议,决定自筹经费办好科技期刊。此后,人文社科期刊也开始学习科技期刊,论文发表收取版面费。收取版面费逐渐成为我国发表学术文章的潜规则。有偿发稿一直困扰学术期刊的质量。学术期刊质量严重影响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能力,国家每年投入科研经费数目不小,但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一直处于低水平。“水货论文”横扫学术期刊,以其量大的优势直接影响学术研究的氛围,抹黑了学术研究的形象。
目前,我国学术研究浮躁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学术研究包裹着金钱的因素,丧失学术研究的纯洁性、神圣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0年发布的《关于禁止收费约稿编印图书和期刊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手段向供稿个人或单位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为追求经济利益,学术期刊“出钱就发稿”、“加钱提前发”等情况,把学术研究的清水搅浑了,这造成学术研究的沉沦。在职称评定、学校考核的压力下,科研工作者、高校老师、研究生等科研主体没有把精力放在学术钻研上,而是放在科研之外的副业上。他们之所以这么坦然搞副业,是因为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这样,“学术促成”现象日益泛滥,给钱就发表文章。学术论文发表的标准被抛之脑后,学术研究的水准能高吗?当然不否认,那些知名期刊论文质量依然有保证,因为他们大多采取约稿名家。对于一个国家学术研究力量,还是必须重视培养青年学者。青年学者的研究水平整体上不能跟名家想比,但是新生力量壮大有助于保持我国自主创新的“新鲜血液”。随着年龄的增长,名家思维反应不能紧跟时代脚步。知名期刊,只发名家稿件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青年学者学术上升的空间,致使他们进入有偿发稿的学术期刊,学术研究的兴趣也就淡化了。其实,学术生命的保质在于坚守学术论文发表标准,不论研究者的名气大小,只要符合标准,就刊用。这样,青年学者的对于社会热点的新思维才有机会与学术界分享,有利于繁荣我国学术研究领域。
二、版面费存在的伪证分析
(一)合法性伪证
在《合同法》角度,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等价有偿原则。等价有偿是指民事主体在交易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3]37学术期刊作为出版者,享有收取编辑、出版作者论文稿件的报酬权利,版面费是出版者所获报酬的一种形式;作者可以从论文发表中获得职称评定、顺利毕业、学校考核的现实利益。在整个合同过程中,论文稿件作者向特定学术期刊投稿(包括电子邮件形式和纸质信件方式)是一种要约形式。作者对于所投稿件是内容特定、标题特定,按照学术期刊发稿标准向受要约人发送稿件,表明要约人(作者)希望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根据《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作者希望受到投稿的意思表示的约束。学术期刊作为出版者,对于作者所投论文稿件编辑、校对、出版视为对其要约的承诺。从论文稿件发表看,作者从中获得学术效益,而学术期刊获得版面费。
表面上看,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是合法的。实际上,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是不平等的。学术期刊的刊号都是有审批数量限制,属于稀缺文化资源。作者不能随意选择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市场上就这些有限的学术期刊,统一收版面费,作者要发表文章,只能选择这些学术期刊出版。作者没有出版的选择权,不存在《合同法》的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实质是意思自治原则。作者作为民事主体自主处理学术成果发表的方式,在不违反强行法的情况下,作者根据自身意愿安排学术研究出版、公布的方法。然而,自愿原则却受到稀缺出版刊号许可的限制。2011年修改的《出版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名称、书号、刊号、版面,……出版单位不得利用出版活动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这一强制性规定,对出版单位版面费做出禁止性规定。出版号作为行政许可的特殊资源,学术期刊利用作者出版文章的需求,获取垄断利益,不符合正当竞争。在整个文章发表过程中,作者处于弱势群体,学术期刊拥有稀缺资源出版号,可以随意向作者要价。作者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因此,收取版面费所谓合法性的理由也不成立。
从《著作权法》角度看,我国《著作权法》第30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作者为研究创作,付出大量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应当得到报酬,而不是给期刊交付版面费。这种付出研究心血,还要自掏腰包付版面费。这在我国《著作权法》上是不符合规定的,也站不住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定位“依法治国”,这是国家层面对于社会管理提出新要求,社会治理的方法论,前不久,有关部门对于社科文章稿费标准进一步提高,这也折射出国家对于社科文章创作的支持,要求参与者具有社会责任感,对于创作耕耘的学者提高稿费,是从经济层面鼓励学术研究、注重知识创新的反映。
然而学术期刊对于作者的投稿不但不支付报酬,还要收取版面费。这种对于作品漠视的态度,让学术研究者寒心,对于社会问题的关注度降低,影响社会文明进程。众所周知,社会问题是层出不穷的,仅仅靠个把研究机构未免单薄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问题来源于民间,解决也有赖于民间力量。学术研究本身对于作者没有直接的营利性,它更多地是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发现社会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是其终极目标。学术作品的作用是将存在的问题提出来,引发学者、政府等相关领域主体的关注,为决策者在处理此项问题时,提供有效参考,将问题合法、合理地解决,保障和谐的社会秩序。当这种对于社会的建言献策的主动性、积极性被版面费的障碍所阻隔时,有谁还会有激情去学术创作,学术研究的“蓝天”还会存在吗?在某种程度上,贬低学术研究的成果,真心做学术研究者,越做越穷,伪研究者却可以名利双收。当一个国家的学术研究领域被一帮利益熏心的伪学者所占领,我们还能期待社会问题的发现吗?还能指望社会矛盾处理参考意见的科学性吗?还能期待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吗?这歪曲了学术期刊办刊的宗旨,玷污学术地位,影响社会对于学术的态度。
(二)经济学伪证
从成本收益看,学术期刊编辑部对于作者所投稿件收稿、审稿、编辑、校对、排版、出版等过程付出劳动,获取劳动成果是理所当然的。这符合市场经济原理,劳动者获取劳动成果。学术期刊收取的版面费作为编辑部付出成本的收益,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学术期刊运营、工作人员的开支、印刷品成本等成本作为编辑部的成本投入。学术期刊正常运作缺乏经济来源,收取版面费来弥补学术期刊经费不足的问题,这就成为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经济学原因。
版面费造成学术期刊的学术质量低下,学术腐败。学术期刊将出版权作为“摇钱树”,肆意收取版面费。对于版面费的真正去向,学术期刊也没有说明用途明细。学术期刊的存在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本身具有社会责任,肩负着推动我国学术研究的向前发展,将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展现给学术界,呈现给社会,推动社会的自主创新。我国学术研究水平不高,学术不端等行为影响学术生命的因素,困扰学术界已久。学术期刊对于学术研究质量低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之所以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是因为学术期刊把关不严,将低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出版,为劣质论文代言,置学术期刊学术成果发表审核标准于不顾。学术研究不应该掺杂金钱因素,学术期刊是学术研究的载体,是推动学术研究的主动力。
我国的自主创新一直滞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与青年学者不受学术期刊重视、青年学者有质量的学术成果被拒之门外、新思维新方法新思路都被压在萌芽状态了,尤其是科技创新方面的学术研究。要保持科学研究的连续性,不造成学术研究力量的断层问题,就要杜绝学术期刊的版面费,论文符合发表标准就发稿,不符合,就不予发稿。这样的做法,让作者明白学术研究严谨性,继续钻研,搜索资料、做实验考证假设的成立,用实验的客观结果说话。因而,这种做法可以激发青年学者的研究活力,激活学术研究、自主创新的这潭死水,彻底让它涌动起来。据报道,有人收到邮件,关于明码标价论文发表的信息,国家级刊物收费1000元,省级刊物800元,正好其朋友需晋升职称需要发表论文,与之联系。该刊编辑与其朋友谈好价钱,促成这篇论文见刊了。一本学术期刊足足200多页,一看就是专门用来赚取版面费的期刊。[4]可见,版面费对于学术期刊良性发展起到阻碍作用,成为民族创新的绊脚石。
对于真正做学术研究的作者,一篇文章从标题到文章框架的构思完成往往都需要时间去思考,更何况文章创作过程的艰辛与苦涩,参考数据的搜索,文献的寻找都是令作者头疼的事。然则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完成的作品居然还倒贴版面费出版、发表。这对于没有评定职称要求的,纯粹出于学术热爱写作的研究者是莫大的侮辱、伤害。就像经济学中“劣币驱逐良币”理论一样,市场上流通伪劣的货币,谁还愿意把分量足的良币拿出来交换呢?久而久之,伪劣的货币占据流通市场的主流。学术创作也一样,认真钻研创作的作者既要付出时间、精力,到最后还要付出经济成本(版面费),最终可能因为成本透支,推出学术研究。因为真正的研究者,他一直在研究,所牺牲的时间成本完全可以去从事经济活动,进行营利,但是他们没有,这也是成本的一部分。那种伪学者基于职称评定考核,短期应付性创作,或者花钱买代笔,从自身经济活动营利中支出很小的一部分,付版面费。真可谓“一本万利”。难道我们国家学术研究要落到寄托于这种作品吗?要是没有,谁能保证这种作品不会驱逐真正的作品呢?这种作品充斥学术研究领域,也会让社会对于学术研究产生偏见。
三、版面费对学术论文质量的影响
在我国,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很大程度扰乱了学术论文发表的标准。面对版面费的经济诱惑,编辑待遇整体不高,国家对于学术期刊的财政支持不足,学术论文需求市场巨大,学术期刊能放过这种创收的机会吗?权力滋生腐败,同样,学术权力滋生学术腐败。版面费诱使编辑降低审稿标准,继而水货论文借机充斥学术研究领域,败坏了学术研究的道德。李兵指出,版面费是评论学术论文的隐性标准,论文评价的金钱砝码和学术砝码发生冲突和矛盾,使论文的学术价值遭到市场危机。[5]学术研究的权威性遭受质疑,研究者的学术荣誉感丧失。交版面费就发论文,致使学术不端、抄袭、剽窃等行为层出不穷,论文发表水准滑落,彰显学术道德的缺失。[6]学术期刊不是单纯的商品,它定位在社会公共产品,具有公益性,不应该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应该以传播学术精神、推进科技进步、推动社会文明为己任。
版面费之所以能够影响学术论文的质量还在于现行的科研考核机制异化的结果。在校老师,职称评定需要发表论文,但是大部分高校老师都有社会兼职,把心思花在做学问上的不多。短时间内对于学术研究加班促成,学术质量更不敢恭维,很难通过学术期刊发表标准。版面费发稿迎合了他们急需发稿的要求;在研究生中,每个高校对于硕士博士顺利毕业取得学位证、毕业证都有发表论文的要求,这也成为考察学生在校期间学术研究成果的量化标准。在校研究生,真正潜心研究学术,去图书馆查资料的人不是所想的那么多。因为学术研究是枯燥无味的,看书更需要定力和耐心,他们也知道交版面费就发稿的潜规则,所以学术研究的压力就没那么大,也不会俯下身子真正做学问,极少数真正对学术感兴趣的人除外;在政府官员和部分企业中,官员和管理人员为了丰富自己的简历,也会有发论文的需求,但是他们看书与否就不得而知。为了省事,交版面费就发稿。
版面费之所以影响学术论文的质量,通过论文发表需求的主体就可以明白了。那些研究主体学术研究时间都不能保证,更谈不上高质量的论文出来。学术期刊质量倒退与出版单位错误定位有很大的关系,收取版面费是商人逐利性体现,践踏学术成果。[7]因此,收取版面费对于学术论文质量不良影响深远。
四、版面费改革的建议
(一) 国家恢复对重点学术期刊财政支持
国家对学术期刊进行一次洗牌,根据现有期刊质量高低,淘汰“水货期刊”、学术不端层出的期刊,重点扶持一批高规格、高品质的学术期刊。对于学术期刊的发展,要注重质的飞跃而不是根植在数量上。学术审核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国家之所以要给与学术期刊财政支持,是因为学术期刊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具有公益性。学术期刊不比新闻报纸受众范围广,发行量往往局限于高校、研究机构内。新闻报纸提供给普通民众一种生活、工作、娱乐等信息,属于文化快餐。走在路上,公园椅子上都可以消化。而学术期刊属于专业性文章,往往都是本专业领域前沿问题的研究,专业术语令普通民众感到晦涩难懂,哪有闲工夫去琢磨学术论文。学术期刊专业性程度越高,受众范围就越小,期刊订阅费远远比不上新闻报纸,更别说新闻报纸一般都会加载广告招商的版面,广告费又是一项可观收入。这是学术期刊难以企及的,但学术期刊的学术价值对于社会的贡献是无法估量的。一篇好的学术论文对于立法、政策制定提供了科学、合法、合理的保障,对于社会的治理意义远大。
国家不能让拥有出版资源的学术期刊进入市场经济,用特许文化资源,赚取学术研究版面费的垄断利润。否则,版面费就会一直成为学术研究受人指责的污病。国家学术期刊取消版面费,对于专心办刊的期刊社给予财政支持。梁小建指出,高质量的内容是学术期刊的生命线,放弃内容质量的坚守,版面费就成为学术期刊的生财之道,学术公信力丧失。[8]只有国家加大对重点学术期刊的支持,才能还学术研究的纯洁性,保留学术圣地的不受侵扰。我国的学术研究领域的风气才能得到净化,学术研究才能转入正轨。
(二)改革学术评价考核机制
学术期刊作为现行唯一的学术评价标准,以论文发表数量的硬性指标论研究成果的大小,不利于科学评价研究人员的学术成绩。教育科研部门革新学术考核,对于学术成果评定,学术资料查证核实,建立学术考核答辩机制,由专家组对研究人员的成果进行提问,考察学术的真实性。学术评价考核紧握创新性、实践性、真实性。对于科研机构职称评定不以论文数量论英雄,也不以期刊级别划档次,把着力点放在学术价值的考量上。学校、科研单位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对于老师、在校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采取惩罚措施:对教师职称评定延期,对在校研究生则延期毕业。学术单位建立科研问责制,制裁学术研究中的造假行为。[9]
重点期刊对于青年学者的学术研究不得有偏见,本着培养年轻学者的态度,鼓励青年学者积极投稿,增强学术研究的动力。名家约稿的版面要有所减少,不能陷入名家的学术成果都是高质量的谬论。学术研究讲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青年学者作为新鲜血液,让学术研究更加彰显活力。学术期刊对于所有的作者一视同仁,改革学术期刊栏目要求,每期必须有一定数量的青年学者论文稿件,不得全部都是资历高深的名家作品。
(三)规范编辑队伍
在编辑专业化上,学术期刊对于编辑招聘,采取专业对口,严把论文稿件的质量关。编辑以学术的专业态度,对于所投论文审核,论文质量符合学术期刊的要求就发表,不符合要求就不予刊发。给青年学者一个信号,不是收取版面费就能发论文的,让他们觉得学术研究不得有半点掺假。
在学术道德上,编辑要具备学术谨慎、学术责任感。对于巨大的论文市场需求,编辑要抵得住诱惑、坚守学术道德底线。作为编辑,掌握学术审核的权力,要认真行使审稿的权力。每一个编辑都要意识到社会责任,学术审核的权力行使关系我国学术研究的良性发展。
在编辑待遇上,以往编辑待遇整体不高。编辑从事文稿归类、审稿、校对等文字处理工作,繁琐而忙碌,获得的报酬却不多。这种付出与获得不成比例的情况会打击编辑的工作积极性。过去学术期刊的收入少得可怜,编辑待遇很大一部分靠版面费维持,而版面费取消后,学术期刊应该利用财政来源,提高编辑待遇,使其专心处理学术论文编辑、审核工作。
参考文献:
[1]朱剑.我国学术期刊的发展现状与趋势[EB/OL]. http://news.xinhuanet.com/
newmedia/2011-12/06/c_122383534.html.2014-10-3.
[2]严维琦,曹继军.人文社科期刊之困如何解 要努力走在学术前面[N].光明日
报,2014-09-11.
[3]王利明.民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4]宗鑫凯.关注学术不端[ EB/OL].
http://news.163.com/14/0923/04/A6Q42VJ600014AED.html.2014-10-4.
[5]李兵.关于版面费与研究生培养的思考[J].中国研究生,2004(3).
[6]史兆光.期盼中国学术事业健康发展的明天[J].自然辩证法通讯.2011(3).
[7]梁志星.陈传宝.从学术生态角度看学术期刊及专著的出版费用问题[J].自然辩
证法通讯.2010(3).
[8]梁小建.珍惜学术期刊的公信力[N].人民日报,2011-6-14.
[9]刘建华.治理期刊收费须建立科学评价机制[N].人民日报,2011-6-14.
作者简介:宋伟锋(1984-),男,陕西岐山人,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科员,法学硕士,从事民商、经济、刑事法律研究。
(责任编辑:李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