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保青 周玉兰 陆丽红
综合疗法治疗儿童弱视疗效观察
牛保青 周玉兰 陆丽红
目的 观察综合疗法治疗儿童弱视的治疗效果。方法 在佩戴矫正眼镜后采用综合治疗方法治疗弱视儿童196例, 268只眼, 按照初诊年龄、弱视程度、弱视类型、注视性质进行分组观察。治疗方法包括:遮盖方法、多功能弱视训练仪疗法、精细目力训练、药物压抑疗法和干预治疗。结果 196例(268只眼)弱视儿童, 基本治愈 222只眼, 占82.84%;总有效率96.27%。初诊年龄越小治疗效果越好(P<0.05);弱视程度越轻治疗效果越好(P<0.05);屈光不正性弱视治疗效果明显好于另外两种类型(P<0.05);中心注视患者治疗效果明显优于非中心注视患者(P<0.05)。结论 综合疗法治疗弱视效果满意, 早发现早治疗是治疗弱视的关键。
弱视;综合治疗;治疗效果
弱视是一种严重影响儿童视觉功能发育的常见眼病, 直接影响儿童的视力发育, 同时严重阻碍着儿童双眼单视的建立。发病率在2%~4%[1], 原因复杂, 目前治疗方法很多, 主要目的是消除弱视眼的发展, 提高视力, 建立双眼单视功能。本院采用综合疗法, 治疗弱视患儿196例(268眼), 取得较满意效果, 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0年1月~2013年1月在本院进行综合治疗的弱视患儿196例(268只眼), 年龄3~12岁, 平均年龄5.1岁, 双眼弱视72例, 单眼弱视124例。
1.2 方法 所有患儿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远近视力、眼位、眼底, 排除器质性病变, 判断注视性质及眼球运动。本组12岁以下患儿运用1%阿托品眼用凝胶涂眼, 2次/d,连用5 d。检影验光配戴矫正眼镜。内斜视患儿给予全矫,外斜视患者欠矫, 其他按一般原则配镜。佩戴矫正眼镜后给予综合弱视治疗。
1.2.1 遮盖方法 根据患儿年龄和视力决定遮盖方式, 3岁患儿遮盖主导眼4 d, 遮盖弱视眼1 d;4岁患儿遮盖主导眼5 d,遮盖弱视眼1 d;年龄>5岁患儿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主导眼遮盖时间, 如1眼视力正常, 仅遮盖主导眼即可。
1.2.2 多功能弱视训练仪疗法 中心注视患者采用红光闪烁、光栅治疗;非中心注视:通过后像刺激治疗, 将注视性质逐渐转变成中心注视。
1.2.3 精细目力训练 采用穿珠子、描图、拼板等。
1.2.4 药物压抑疗法 对于一些不愿遮盖的患儿采用此方法, 远视力<0.2的患儿主导眼滴用1%阿托品眼膏1次/d,佩戴全矫正眼镜, 弱视眼佩戴过矫+2.00 DS眼镜, 直至弱视眼视力提高到0.2;远视力>0.2的患儿主导眼滴用1%阿托品眼膏1次/d, 佩戴过矫+3.00 DS眼镜, 弱视眼佩戴全矫正眼镜。
1.2.5 干预治疗 对患儿进行弱视治疗的同时, 加强对患儿家长、患儿本人进行心理沟通, 提高患儿的依从性, 提高弱视的治愈率。
以上方法治疗6个月, 根据患儿视力、眼位、弱视类型等情况, 重新散瞳验光调整眼镜, 坚持佩戴。
1.3 观察指标 按照初诊年龄、弱视程度、弱视类型、注视性质进行分组观察。
1.4 疗效评价标准[2]根据1996年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制定的弱视诊断标准明确诊断, 无效:视力退步、不变或仅提高1行;进步:视力提高≥2行;基本治愈:视力恢复到≥0.9;痊愈:经3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者。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0.0 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通过临床观察, 采用综合疗法治疗儿童弱视基本治愈222只眼, 占82.84%;进步 36眼, 占13.43%;无效6眼, 占2.24%。
2.1 初诊年龄与疗效的关系 根据患者初诊年龄分为两组, 3~8岁(152眼)和9~12岁(116眼), 通过治疗3~8岁组有142眼基本治愈(占93.42%), 而9~12岁组80眼基本治愈(68.97%), 两组基本治愈率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年龄越大治疗效果越差。
2.2 弱视程度与疗效比较 根据视力情况分为三组:轻度弱视(88眼)、中度弱视(159眼)、重度弱视(21眼), 治疗结果显示, 轻度弱视患者有81眼基本治愈(占92.05%), 中度弱视患者有131眼基本治愈(占82.39%), 重度弱视患者有10眼(占47.62%)基本治愈, 三组基本治愈率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弱视程度越重治疗效果越差。
2.3 弱视类型与疗效比较 根据弱视类型分为三组, 屈光不正性弱视(161眼), 屈光参差性弱视(72眼), 斜视性弱视(35眼), 不同类型弱视通过治疗获得不同的治疗效果, 屈光不正性弱视有156眼基本治愈(占96.89%), 屈光参差性弱视有46眼基本治愈(占63.89%), 斜视性弱视有20眼基本治愈(占57.14%), 屈光不正性弱视组基本治愈率明显高于另两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屈光不正性弱视治疗效果明显好于另外两种类型。
2.4 不同注视性质的弱视与治疗效果比较 通过检查中心注视有231眼, 非中心注视有37眼, 通过弱视治疗, 中心注视有215眼基本治愈(占93.07%), 非中心注视有7眼基本治愈(占18.92%), 两组治愈率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中心注视患者治疗效果明显优于非中心注视患者。
弱视是一种视觉发育障碍性眼病, 由于视觉发育存在可塑性, 视觉系统能够根据视觉环境的刺激, 调整和改变与生俱来的神经联系和突触结构, 在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内及时解除弱视眼的视觉抑制, 视功能仍可达到正常状态, 弱视可以治愈。
弱视的产生与屈光状态关系密切, 矫正屈光不正是治疗弱视的基础。本文采用在合理矫正屈光不正的基础上配合遮盖、仪器训练及精细目力训练的综合方法治疗儿童弱视, 取得了非常满意的远期疗效, 其基本治愈率达82.84%[3], 本文结果显示, 弱视的疗效与初诊年龄、弱视程度、弱视类型、注视性质等因素有密切关系。
3.1 初诊年龄与疗效 3岁前是儿童视功能发育的关键期, 8岁前属敏感期, 在此期内及时合理地矫正屈光不正, 开始弱视治疗, 预后良好, 本文总有效率达96.27%。年龄越小,治愈率越高, 9岁后开始治疗, 效果明显下降。眼科临床工作者尤其是小儿眼科工作者, 要重视儿童眼保健工作, 积极开展低龄儿视功能普查, 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
3.2 弱视程度与疗效 本文结果表明, 轻度、中度和重度弱视间其疗效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轻度弱视疗效最好, 中度次之, 重度弱视由于中枢抑制较深, 疗效最差, 且治疗时间较长。
3.3 弱视类型与疗效 三种类型中, 屈光不正性弱视效果最好, 基本治愈率达96.89%, 与屈光参差性弱视(63.89%)和斜视性弱视(57.14%)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斜视性弱视组与屈光参差性弱视组基本治愈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4 注视性质与疗效 中心注视患者基本治愈率达93.07%;而非中心注视基本治愈率仅为18.92%,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治疗过程中主要注意非中心注视的弱视患者, 采用后像、遮盖等方法尽快转变注视性质, 提高治疗效果。
治疗弱视是一个长期过程, 过程中每一个细节都特别重要, 直接影响到患儿的治疗效果。为提高弱视治疗效果, 综合疗法治疗弱视效果满意, 早发现、早治疗是治疗弱视的关键。
[1] 赵堪兴, 杨培增.眼科学.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 246.
[2] 甘晓玲.弱视的定义、分类及疗效评价标准.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 1996, 4(3):97.
[3] 赫雨时.压抑疗法治疗弱视的临床观察.中华眼科杂志, 1982, 18(3):133-136.
10.14163/j.cnki.11-5547/r.2015.27.068
2015-04-27]
453000 河南新乡市妇幼保健医院(牛保青);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眼科(周玉兰 陆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