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 炜 刘燕红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初探
□包炜刘燕红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发展在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但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对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的提升和教学实践的深入意义重大。通过分析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现状和困境,提出构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创新路径。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
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到现在,社会各界对职业院校的要求已经从规模扩张转入教学质量的提升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我国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的模式在不断的实践与发展过程中,由最早期的“工学结合”方式进化到现阶段的“校企合作、产学一体”的共赢模式。校企合作的具体措施由简单的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发展到专业的共同建设和教学课程的共同设置。笔者针对我国目前校企合作模式存在的问题,通过对相关现状的分析并试图寻找相应的应对策略,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实践提供参考。
著名的教育学家福斯特认为职业教育的重点是非正规的在职培训,并且他积极倡导“产学合作”的办学模式。实用主义教育理论认为,教育就是要让学生掌握一种生存的工具,一种达到个人生活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工具。而通过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既能突出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又能提高劳动者的专业技能和文化知识,使教育为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提高生产力等实际利益服务[1]。笔者认为,我国职业院校与企业展开积极的合作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最终在科学研究、产品创新、人才培养、产业服务等方面实现双方共赢的局面。职业学院通过校企合作办学,以市场需求为前提,以高职院校学生就业为导向,重视人才培养模式转变,构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创新路径。
(一)国外校企合作的典型模式
上世纪中叶,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了大力发展产业经济,高效率地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鼓励高校和企业进行合作。各国结合自身国情制定了较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明晰院校与生产企业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了校企合作模式。
1.美国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1906年美国首先创立了学校与企业相结合的人材培养方式,辛辛那提大学工程学院赫尔曼·施奈德教授认为,想要把一名普通学生培养成一名出色的工程师,就需要为这个学生提供工程师的实践机会[2]。在美国的大工业时期,学校负担着为工业发展服务的职能,院校学生以工读交替的方式完成学业。这种工学结合的校企合作模式在课程设置上相对灵活,以满足学生的时间选择。
2.德国的“双元制”校企合作模式。“双元制”校企合作模式提倡为培养高技能水平的专业型人才,必须将企业的实践技能与学校的理论知识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制度。学生既能在职业学校受到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和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又能在企业受到职业技能培训和实践,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能长期稳定下来得益于国家的立法企业为学生提供工作岗位、车间、实验室作为学习场地,并且有相关的职业考试要求,院校则做相应的课表设置。
3.日本的“产学合作”校企合作模式。日本校外团体或个人以局内人的身份参与学校办学过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职业教育为产业服务为基础。企业为吸引学生毕业后企业服务和发展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比如有的企业对在校学生提供“奖学金,有的企业则定期向高校提供资助或捐赠;企业与高校在管理、技术、服务等人员上进行互相交流;企业委托高等学校搞科研、创新项目;企业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企业在大学建立“共同研究中心”[4]。日本的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对教育的支持度和参与度较高,以“奖学金”的方式给予扶助困难学生。民间企业参与高校管理的教学模式给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带来了无限的活力与机会,提高了高校自主办学的能力,增进了社会竞争意识。
(二)我国校企合作的典型模式
目前我国职业院校与企业普遍采用 “产学一体”的共同办学模式。企业直接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过程,为职业院校提供实践基地,安排技术人员去职业院校讲学,利用职业院校的师资和教学条件进行员工培训,同时参与高校办学利益的分配。高校获得办学资助的同时,为企业输送专业人才。“产学一体”办学模式中最常见的一种合作措施就是“专业共建”,即高职院校根据市场需要以学生就业为目地与企业进行合作。结合职业院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共同建设专业、设置课程。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在教学实践上的合作更多地实现了资源共享,条件互补,达到了整合资源、节约成本的目的。学校与企业通过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确立学校与企业的办学合作关系。虽然我们认为“产学一体”的模式在社会需求和职业院校学生就业的方面达到了结合培养的目的,对学生进行“适用性”培养以适应社会的需要,避免了职业院校学生结构性失业的问题。但是就职业院校本身的发展来说,这种层次的院校合作是不够的。另一方面,这种职业院校合作模式更倾向于学校的利益,而企业更多地是贡献者的定位,不能实现双赢。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生存、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职业院校应对经济社会转型的有力手段。我国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发展缓慢,甚至出现职业院校一头热的局面。目前我国校企合作的模式单一、浮于表面,即使校企之间有合作的意向,也不能达成长久稳定的合作伙伴。究其原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一)政府参与度不高
由于中国职业院校的起步不同于西方的院校合作体制,中国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发展更多体现为政府行为驱动发展的,而西方国家校企合作是典型的市场驱动形成的。我国校企合作市场导向的运行机制尚未形成,政策驱动下的校企合作虽然能够强化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动性地位,但是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政企校三方关系没有以明确的规章制度予以确定,大多以人情关系来维系,所以导致三方分离的情况很普遍。我国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目前仍处在探索与发展的过程中,在政府层面尚未形成自己的特色。政府自身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造成社会力量并未积极投入到校企合作办学中来;缺乏相应支持,比如较少的资金投入导致没有相应组织机构推行校企合作工作,缺乏专门的协调、监督和考核等;也没有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保障校企合作的开展,以致有些项目很难获得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有力支持。
(二)企业投入校企合作办学的动力不足
企业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参与者,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和自身名誉来说,是很乐意为学校提供服务的。但是企业不是社会公益、慈善机构,必须讲究企业效益。现有的教育体制造成在校企合作实践中,企业不能参与到办学过程中来,其主体地位和利益诉求不能得到有效体现;学校追求的社会效益与企业追求的经济效益之间不能对接。一方面,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往往得不偿失,企业还要承受学生顶岗实习带来的安全风险,而职业院校的大部分学生毕业后并没有去合作企业工作。另一方面,政府对参与合作的企业奖励力度不够,没有对校企合作中的企业利益进行充分保护,纳税减免也未能落实到位。所以,很多企业对于短时间内的合作是愿意的,但长期投入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
(三)没有形成长期高效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
职业教育应有预见性,职业院校应有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职业教育为产业服务为基础的培养理念,在企业的积极参与投入下才能使校企合作不仅满足学校当前的需要,还能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校企之间的合作模式缺乏长远合作规划,大多是短期协议,以职业院校的学生就业或者招生目的而进行的功利性行为。从获益程度来看,更有利于职业院校的发展,企业作为参与者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现有合作模式形式单一,仅限于资金参与、设备参与、师资参与、学生参与,并没有深入到职业院校的办学过程、教学改革和学生培养的深层次。这种短期的功利性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模式不能形成良性循环的体系,前期投入较大,收益甚微。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高校需要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模式。逐步建构适应中国国情的校企合作机制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针对我国目前校企合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推进校企合作办学的力度要加大
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是校企合作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政府在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力度的同时要逐渐改变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能。政府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为合作企业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产品开发、货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制定政策法规来规范校企双方的权力、义务,对校企合作的过程加大监督和监管力度,保障合作机制措施的落实。同时,由于职业院校的社会影响力较小,对企业的吸引力和贡献力不及本科院校。政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为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提供沟通的平台,如搭建合作平台、组织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论坛、加大职业院校宣传力度等,使职业院校能够更多地融入到市场经济的竞争,在校企合作的平台上有更好的合作机会。
(二)采取措施鼓励企业投入校企合作办学
很多企业和职业院校进行合作是处于社会责任的需要,只有部分企业是作为办校投资者的身份进行共同治校。参与合作办学的企业如何定位,企业如何实现利益诉求将直接关系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首先,政府应该通过立法确立目前校企合作办法的主体关系模糊的问题,企业作为投资合作办学的主体权利地位和利益分配主体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其次,学校具有比企业更多的知识技术、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学校的资源优势为企业在人力资源、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宣传企业文化,传播企业精神,扩大企业影响力。最后,职业院校与企业进行“专业共建”,为企业定向培养专业人才,鼓励定向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到企业中去工作。企业能够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获得应有的利益,才能更大程度地投入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在合作过程中以高度热情参与共同办学,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安排。
(三)构建我国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创新模式
1.转变观念。不能把校企合作局限到学生就业的角度,甚至作为招生时的一种策略。校企合作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的机遇,从“对口式”岗位的人才培养模式向适应市场需求的“适用性”复合型人才的转变。企业要从强化企业人力培养和企业战略发展的角度,把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看成企业整合的一次机遇来重视。
2.建立多层次的合作关系。在经济视野里,本身就存在着多种可能,尤其是社会需求和经济模式的多样性,对各类人才的规格、层次、要求也是多样且复合的,在培养目标的制定上从一开始本身就无法单一化[5]。职业院校要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与企业进行合作,与企业建立全方位的紧密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可以包括“办学、教学、科研”等多层次。在“办学”方面,逐步拓展合作领域,采取学校与企业以股份制的合作办学和治校形式,以企业的民间管理方式注入学校建设。企业以场地、技术、设施等多种形式向职业院校注入股份,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共享办学效益。在“教学”方面,要大力推行以适用性人才培养为目标的校企合作模式,通过校企合作改变职业院校传统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使职业院校人才在专业选择上有更多的选择、时间合理安排。在“科研”方面,利用企业的技术和学校的科技知识和师资,共同研发产品。在这种深层形式的合作下,为推动职业院校科研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李璐.试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教育的理论基础[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2(5):159-161.
[2]Kenneth G Ryder.Cooperative Education in a New Era-Social and Education Roots[M].Cincinnati U-niversity,1910.
[3]邱致裕.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研究[D].武汉:湖北工业大学,2012.
[4]石丽敏.国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分析与研究[J].高等农业教育,2006(12):81-84.
[5]谭菊华.大学生就业视野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127-132.
责任编辑蔡久评
包炜(1966-),男,江西南昌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刘燕红(1968-),女,江西吉安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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