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德猛
农资销售的“卖非定价”
□ 李德猛
如果说,商人追逐利润是其本性使然,那么,笔者认为,客户想占一些便宜固然也没有什么过错。去年秋种时节,笔者去某农资门店做市场调查。正在挑选之际,突然听到一客户和导购的对话:“这麦种价格太高了,每斤便宜5毛卖不卖?”“这麦种子是新品种的,你种了了就知道,亩产高,抗倒伏,成熟期又不晚,所以价格就高。”“每袋便宜10元能不能卖?”“真不好意思,我们是品牌店,不还价的。”“我做不了主,定价是多少,就只能卖多少。”“唉,你们老板也太黑了。”最后,那位农民朋友只能是带着埋怨和遗憾离开了店铺。
触景生情,观象深思。客户埋怨的是店铺的农资商品价位偏高,想用他能支付起的成本再能否便宜一点价格,最终买走他心仪的农资商品;老板想尽量把商品的定价标高一些,目的就是想多得到一些利润;导购关注的则是现场马上促成交易,多卖货和多拿提成。有时面对如此现状,好像显得没有什么办法。
事实上,农资商场及门店、导购和客户这三者的关系,好比最小的三位数100,其实,商场(老板)、导购就是“00”,客户就是“1”,如果没有“1”,后面再多的“0”都没有意义。所以,若想让这个“1”参与进来,变为“100”,那么,商场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改进销售模式,实行“卖非定价”策略。所谓“卖非定价”,就是指客户买到手的价格,要比实际的商品标价稍微有一点误差,虽然客户“不差钱”,但当客户以低于标价购买它喜欢的商品以后,心理就会有两个满意:一是导购或店铺给了自己面子;二是客户有了占了“便宜”的感觉。比如,50斤一袋的麦种标价是180元,经过导购和客户双方讨价还价,最终客户以160元买走了农资,那么,他的心情是如何呢?但作为导购或店铺,实行“卖非定价”条件是:一是开始不能马上让客户得到这个“便宜”,要在客户产生强烈购买欲的情况后再说;二是销售时要佯装向“上司”请示,并得到降价许可后才可实行。三是店铺在做商品标价时适当浮动一些幅度,以保证店铺的正常利润不被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