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2015-01-31 13:26本版编辑
中国农资 2015年46期
关键词:垦区农用地农垦

国务院: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本报讯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继续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有条件的垦区要建设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已组建集团公司的垦区,要加快推进直属企业整合重组。此外,还要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开展改组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农垦改革的主线是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意见首要强调,继续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有条件的垦区要整建制转换体制机制,建设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已组建集团公司的垦区,要加快推进直属企业整合重组,推动国有农场公司化改造,建设农业产业公司,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事实上,针对股权多元化,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解读意见时就提到:“稳步开展农垦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进企业股权结构优化,多种形式探索管理层和企业员工持股,加大企业上市融资力度。”

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国有农场共同负担。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创新农垦土地资产配置方式。开展改组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意见明确,对农垦企业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可按需要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等方式处置。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等农垦企业,其使用的原生产经营性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批准可以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

此外,意见提出,有序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这也是农垦改革创新的亮点之一。

土地是农垦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垦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但农垦土地资源的资产、资本价值一直未能充分实现。

因此,韩长赋强调,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必须利用好农垦国有土地。“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是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改革的重要途径,对做强做优做大农垦经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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