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强 蒋淑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江苏 南京 211156)
江苏科技型中小企业众多,截至到2014 年10 月,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 万家,实现倍增,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多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企业,其可抵押的资产较少,但商标、专利等无形知识产权的比重越来越高。因此,商业银行纷纷展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拓宽了渠道。江苏作为全国首个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成为助推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根据《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2014》显示,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自2013 年从全国第4位跃居全国第2 位之后,2014 年继续保持全国第2 位,截至到2014年10 月,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过120 亿元,其中,省内部分城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如下。
2009 年,无锡成为江苏省首个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2010 年,无锡市首批6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贷款总额达4020 万元。同年,全省首家科技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科技支行成立。以农行无锡科技支行为例,截至到2014 年11 月末,该行开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账户630 户,累计向科技小微企业发放贷款983 笔、35.47 亿元,其中以无形资产质押、信用保证方式、小企业互保或非足额抵押的方式获得贷款的客户占比79%,整体定价相对于同业优惠10%以上。
镇江市是江苏继无锡之后第二个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的城市。2009 年,由财政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为贷款企业担保,因此有26 家科技型企业的专利可以获得镇江中行、建行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等银行的1.3 亿元的集中授信。2010年,镇江尝试对科技型企业核心专利进行产业化质押贷款,江苏银行镇江分行为25 家科技型企业的25 个专利实施项目发放了5080万元专利质押贷款,把专利与企业主产品进行了绑定,实现政府信用担保向企业信用担保的转变。2011 年11 月,江苏银行镇江分行发放了镇江市首笔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一科技企业用专利权质押成功融资500 万元。截至2013 年底,镇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累计超14 亿元,在2013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考核评比中,位列全国地级市第四名。
2004 年,苏州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并在2007 年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目前苏州有一万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了加强对其融资支持,苏州市制定出台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管理办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评估机构等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服务。例如在2011 年,苏州高新区的一家科技型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获得光大银行的3000 万元贷款,成为苏州市单家企业获单家银行最大的一笔纯专利权融资贷款。截止到2014 年9月,苏州高新区已有超过20 家科技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额近1 亿元。
其他地区也在不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例如南京银行在2007 年为南京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软件著作权提供200 万元的质押贷款,成为全国首笔无抵押、无担保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案例。2014 年南京市10 家科技银行对1169 家科技企业发放贷款46.38 亿元,其中1000 多家企业的半数多是南京银行南京分行提供的贷款,这些科技企业多采取的是信用放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担保方式。2011 年,扬州市成为省内唯一一个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城市。为了推进试点工作,扬州市开展专利质押融资需求调查,为制定《扬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提供实际操作依据。2012 年,扬州中行积极探索“科技贷—知识产权质押”金融服务方式,以企业拥有的专利权作为质押物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为扬州5 家科技型企业发放1850 万元贷款。南通为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截止到2012 年,先后有109 家企业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获得质押贷款2.82 亿元。
尽管江苏各地都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是知识产权在价值评估、变现等方面仍然存在难题。
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少,但知识产权多。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专业性特别强,其评估与有形资产不同。省内有关部门并没有针对专利技术、商标和版权等制定专门的评估细则,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很难准确界定质押物的实际价值。同时,不同的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方法不一定相同,即使是同一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素质不同,得出的评估结果也很难一致。目前江苏省有74 家专利代理机构,江苏省专利代理人协会又制定《江苏省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来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星级,但这个评级时间不长,整个行业还是缺少市场公信力强的评估机构,所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不一定令商业银行信服,银行就不愿意给科技型企业贷款。
由于科技产品和技术更新快,知识产权的价值随时间变化非常大。同时,知识产权的流动性比传统的不动产要差,处置起来不容易。在1995 年江苏省政府建立了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此后苏州、南京、镇江、扬州等共13 个城市都相继成立产权交易机构。虽然这些机构也从事无形资产的转让,但是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交易很少。一旦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即使有产权交易市场,商业银行也很难在较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买家,及时变现质押的知识产权。而且商业银行在质权处置时还需要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来协助,这又会增加商业银行的业务成本。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商业银行一般需要企业提供详细的知识产权法律评估和价值评估报告,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还要负担评估、律师等各项中介费用,有时还需要引入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又产生了额外费用。这些费用一般占到贷款额的8%~15%左右。同时,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质押率一般不超过50%。例如《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评估价值的30%,也可以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并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两年。期限超过一年的,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对其出质的知识产权予以重新评估,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充担保。《镇江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也规定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额度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专利评估价值的30%。专利权质押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 年,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3 年,且不能超过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无锡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假设一科技企业有价值1000 万的发明专利权,但是最多能从商业银行获得300万的贷款,贷款期限还不超过一年,却需要支付不低的费用和利息,这使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大大提高,降低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基本建立,新修改的《商标法》于2014 年5 月1 日开始实行,《专利法》也正在修改中。江苏部分城市也出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管理办法。但是由于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多,各部门之间缺少协调渠道和机制,多头分散管理导致立法冲突,再加上部分法律条款操作性低,省内并没有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的统一标准,所以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出现争议时很难解决。
目前,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于众多需要资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因此,政府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首先要完善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确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准则,培育一批市场公信力强的评估机构,提高评估人员专业水平,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监管。其次,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有计划地整合各地分散的产权交易所,搭建统一的区域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探索性的引入做市商制度作为试点。最后,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基金,实行财政贴息、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银行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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