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 李岩益
新常态下的浙江外资工作
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 李岩益
面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态势,全省发改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富有成效。2014年,全省合同利用外资244.1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57.97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同比增长0.1%和11.6%,实际利用外资进度完成年度目标103.3%。境外投资继续保持全国前列,2014年中方投资额58.15亿美元,实际投资34.83亿美元,同比增长45.2%。
2015年世界经济与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总体上仍有利于对外经贸往来。世界经济进入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的新常态,将延续温和复苏态势。主要经济体走势继续分化,美国经济进入稳步增长轨道,欧元区仍将维持低速增长,日本经济可能再度陷入衰退,新兴经济体增速将进一步放缓,国际环境的基本稳定有利于出口维持中速增长局面,但由于我国商品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受到制约,依靠出口需求化解国内过剩产能难度加大。全球货币政策分化,将加大全球资金无序流动风险,加剧我国短期跨境资本和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但仍将保持合理增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针对我国对外开放发展阶段性特征,提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海自贸区建立并取得长足发展,境外投资审批制度实现重大改革,受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等对外贸易扶持政策影响,对外贸易政策环境继续优化,红利持续释放,有利于激发外贸发展的动力,调动民营经济积极性。
国家在新一轮对外开放中的角色定位逐渐转变,为“走出去”带来新机遇。以开放促改革,培育竞争新优势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部署,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的要求。去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举措,如放宽海外投资限制、简化审批程序等,目前中央在大力推进的“一带一路”战略等都旨在建立更加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
加快“走出去”也是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的战略选择。需求疲软和竞争加剧、国内劳动力成本的逐渐高企、环保相关法规的渐趋严苛,迫使企业开始改变经营战略,开始不满足扮演“世界工厂”的角色,2014年我国双向投资首次接近平衡。但由于国内外环境变得更为复杂,当前“走出去”仍面临社会安全风险、法律制度风险、项目投资风险、跨国机构整合风险等,需要政府和企业自身共同努力,研究如何发挥好比较优势,通过政策支持和风险防范服务保障,“走出去”获得更大的资源、技术等。
利用外资进入调整期,对“引进来”提出新的要求。近年来中国利用外资的增速有所放缓,主要是全球跨国投资受世界和中国经济双重影响,美国经济强势复苏,主要发达经济体实施“再工业化”战略,使得国际资本加速回流本土寻找投资机会,其他新兴经济体加大引资力度同样对我国形成了较大挑战,加速国际资本从中国流出。从中国自身经济发展情况分析,传统引资优势受到较大的削弱,在新常态下经济增速理性回落,经济增速已经下降到7.5%以下,其中包括外资在华分享的蛋糕以及投资回报增速都在下滑,这对外资外企的吸引力减弱。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和转型,内外资政策的并轨也使得长期以来外资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已经逐步消失,劳动力成本上升、环境成本增大、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影响也是外资投资的重要因素。
虽然利用外资规模增速放缓,但我国仍是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地,利用外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从传统的加工装配环节向产业链高端和服务业延伸。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利用外资有可能会进入一个“调整分化、低速平稳”的发展阶段,一些市场寻求型的外资会继续看好中国的发展前景而加大投资,服务业外资随着国内开放扩大,会加紧抢占商机,而出口导向型的外资、制造业的外资则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国家目前在重点推进的工作就是外资进入的便利化改革,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将限制外商投资产业条目由原来的79条减少到38条。综合这些因素分析,2015年利用外资仍将保持平稳增长,水平会进一步提高,结构会进一步优化。
谋长远:编制“十三五”重点规划。《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十三五”规划》编制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浙江下一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选择。重点包括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建立促进“走出去”战略新机制,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加快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强支持保障机制建设等。启动编制《浙江省各类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总结开发区“十二五”时期发展现状分析,提出全省开发区“十三五”发展总体思路、发展定位,制定经济增长、空间布局、平台建设、循环发展等方面的主要发展目标,及时衔接国家新一轮开发区清理整改工作,开展开发区设立、扩区、调区的相关准备工作。规划制定要细化分工方案,进行实地调研,确保规划制定科学有效。
抓重点: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组织实施《2015年浙江省重大外资、境外投资项目推进计划》,2015年,计划安排项目64个,项目总投资219.98亿美元。其中实施类项目48个,总投资132.41亿美元,2015年计划投资19.06亿美元,前期类项目16个,总投资87.57亿美元。外国贷款项目8个,其中实施类6个,总投资18.03亿美元,利用外贷额度12.41亿美元,2015年计划投资3.33亿美元;前期类项目2个,总投资5.38亿美元,利用外贷额度2.69亿美元。重大境外投资项目26个,项目总投资132.12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130.8亿美元,2015年中方投资计划完成26.23亿美元。继续开展重大外资项目推进情况监测分析,加强对外资重大项目服务。
强改革:创新外资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2号令)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9号令)要求,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完善监督管理。争取尽早印发实施《浙江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浙江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按照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对外资实行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的要求,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同时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外商投资管理模式的新思路、新举措,会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的监管工作,建立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等信息互通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境外投资工作要彻底跳出项目核准的传统管理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指导协调,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监管、加强信息共享。
建平台:深入推进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各类开发区是承接有效投资的主平台和对外开放的先行区,要改变各类开发区“低小散”、同一区域存在多个主体、同质化竞争激烈等问题,整合开发区空间布局,优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各市是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意见的通知》,以“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原则,尽快研究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的改革方案,加大设区市市本级各类开发区整合力度,同一行政区域内、区块相邻的开发区,原则上以国家级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为主体进行整合优化提升,适合大规模高强度开发的工业大县(市),要以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为主体,整合各类工业(产业)园区,省级以下各类“低、小、散”园区要坚决整合退出。整合优化提升方案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细化配套政策,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优服务:强化引资引智能力。从浙江经济发展实际来看,应该从量和规模上的引资转变为从质上选资,引进高科技项目外资,引进对提升浙江创造创新有帮助的外资。要改善外资投资环境,特别是政策、法治、人才和服务等方面,积极开展外事活动,善于在重大会议、对外交流等过程中推介浙江投资的良好环境和优惠政策。要变追求数量指标为追求综合指标,利用外资做大制造业、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和商贸服务业,吸引世界500强和优质跨国公司设立综合性的生产与服务配套基地。要进一步拓宽外资引进渠道,特别是重视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相结合,以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引进、高科技创业创新成果转化为抓手,积极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团队,实现人才工作和经济发展双向共赢。
走出去:鼓励企业对外投资。积极配合国家新时期开放战略,中央明确提出的三大战略中,“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与浙江省直接相关,要抢抓机遇,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和其他部门的衔接,组织推动一批重大建设项目,支持大型企业承揽国际重点项目,推进中小企业进行相关配套产品供应,推动浙江企业和资本加快“走出去”。进一步强化境外投资的战略谋划和重大项目统筹,开展浙江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案例研究,适时开展十大成功“走出去”企业的评选活动,通过案例研究、成功经验推广,支持浙江企业“走出去”获取资源技术,拓展在欧美发达国家的投资,尤其重视获取智能制造、现代金融等高端制造业与服务业合作机会,实现以资本换技术策略。要搭建“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府服务,积极探索和推进涉外金融改革,优化“走出去”税收服务体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增强抵御外部冲击和风险的能力,健全风险预警,外资安全审查、境外权益保障等机制,维护好国家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