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星
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培育农村经济原动力
周日星
争取到2020年,全省县及县以下实现网络零售6000亿元,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达800亿元,培育200个左右的电子商务专业村,培训专业化农村电商人才10万人,逐步建成基本覆盖全省的乡镇电商创业平台和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
近年来,浙江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深化了“互联网+三农”的发展模式,逐步向农村的消费、生产、生活等各领域延伸,有效扩大了农村消费、增加了农民收入、激发了农村创业、促进了社会和谐。2014年,全省网络零售额达到5642亿元,同比增长48%,总量约占全国五分之一,其中县域网络零售额占网络零售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乡村网络零售额占零售总额的近10%;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过180亿元,同比增长80%,约占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总额的22.5%,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浙江农村青年网上创业群体约18万人,电商为农村新增就业岗位约50万人。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农村青年创业的新渠道。
在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方面,浙江省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4〕117号)。该方案明确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目标、总体思路,通过市场主导和政策推动、示范带动和全面发展、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三个相结合,来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发展。这是全国首份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省级实施方案。此外,还制定了《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评价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有效加强了部门合作、上下联动,合力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以“淘宝特色馆”为载体,建设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按照省政府与阿里巴巴战略合作协议内容,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的淘宝特色馆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16个淘宝特色馆,入驻网商3000余家,累计销售额突破10亿元。
以电商园区为载体,建设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充分利用“腾笼换鸟”出来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电商园区共154个,其中县域范围的园区62个,平均入驻企业超过100家,较好地实现了区域内各类资源的整合,逐渐成为电商产业发展的集聚地和创业创新的孵化器。
以淘宝村镇为载体,建设农村电商产业集群。加强与淘宝村发展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在商务促进资金中安排一定金额用于淘宝村公共仓储和服务中心的建设,提升淘宝村镇发展水平。目前,全省拥有62个“淘宝村”、6个“淘宝镇”,分别占全国总数的29.4%和31.6%,均居全国首位。
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在各县市建设区域服务中心、在建制村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为广大农民提供网络代购等服务。截至今年一季度,全省已设立农村电商服务点5488个、县级区域服务中心30多个。还拟定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和管理规范》的地方标准。
探索建立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开展“仓配一体化”建设试点,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建设公共仓储,为农产品网商提供低价优质的仓储、物流服务;针对农村配送区域分散、效率较低等问题,采取建设农产品中转站,或者通过企业、社会车辆“拼车”配送等方式来解决。
2014年,省级有关部门从基础配套、服务支撑、政策支持和市场监管等方面推进农村电商各项工作。在创业方面,省商务厅与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联动,支持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农村电商,推动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在农产品销售方面,与省农办共同推进区域性农产品销售平台建设;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方面,与省质监局合作,制定电子商务交易追溯体系;在营造氛围方面,与省人社厅一起举办电商职业技能大赛。同时,与组织部、团省委、财政厅等部门联合,评选出了一批农村电商领域的示范单位和个人,省级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今后一段时期,浙江省将以落实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现场会精神为契机,切实抓好“一个机制、三大体系、五项支撑”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省县及县以下实现网络零售6000亿元,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达800亿元,培育200个左右的电子商务专业村,培训专业化农村电商人才10万人,逐步建成基本覆盖全省的乡镇电商创业平台和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积极谋划农村电商发展新篇。
加强工作协调,进一步发挥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协调和督促等职责,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协作,全面形成农村电商工作合力。协调各地加强农村电商的资金、人员和机构等要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业务指导,结合《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三五”规划》的编制,统筹考虑农村电商的市场主体、服务体系、物流体系、产业平台和特色村镇等内容,指导各地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区域统筹,坚持“全省一盘棋”原则,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按照“错位发展,各有特色”的思路,发挥各地区域优势,引导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避免同质化竞争,逐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合作机制。
拓宽销售渠道,加快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以“淘宝特色馆”建设为主渠道,兼顾发展区域性农产品销售平台,在实现所有地级市淘宝特色馆建设全覆盖的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县建设地方馆,并以26个县为主,建设区域性农产品电商平台,全面扩大农产品网络零售规模。同时,推动一批标准化水平较高的农产品进行网上大宗商品交易;引导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强化客户体验度和服务水平;适时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团购促销活动,缓解区域性农产品滞销等问题,加快构建通畅高效的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丰富服务内容,完善农村消费体系建设。继续做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作,在实现面上覆盖的同时,注重服务质量的提升。鼓励村级电商服务点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延伸小额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票务代购等业务,为当地农民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同时,按照“互联网+”要求,推进农村服务业电商化,大力发展旅游观光、农业体验、乡村生态休闲的电子商务;支持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古镇和村落进行网络营销,提升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宿网上预订、旅游纪念品“网订店取”等业务,丰富农村电商服务内容。
搭建创业平台,着力构建农村电商创业体系。按照“要素整合、产业集聚、功能提升、因地制宜”的思路,规划和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创业园和产业基地。推动一批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建设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并与当地特色产业相结合的农村电商产业基地;支持乡镇和街道利用闲置厂房建设电商创业园(孵化园);进一步提升发展电商专业村,对现有62个淘宝村进行改造提升,完善村级电商公共存储和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加大对潜在淘宝村的挖掘力度,培育200个以上电子商务专业村。同时,结合特色小镇建设,指导各地创建一批电子商务小镇,打造多层次的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平台。
健全公共服务支撑。完善全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各市、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并逐步在乡镇、街道、创业园等地建设电商公共服务联络站或分中心,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网店建设、仓储管理、代运营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同时,结合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各地举办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巡回对接活动,把全省优质的电商服务资源引向农村地区,全面提升农村电商服务水平。
完善基础设施支撑。进一步整合物流资源,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电商物流网络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加快建设村级电商物流配送网点和公共仓储,探索发展冷链物流,逐步构建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协调通信部门开展“宽带乡村、海岛”工程,提升宽带服务农业、农村和海岛的能力,在实现行政村全面普及的基础上,向20户以上的自然村延伸。加强与银行机构的合作,推广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支付方式,为各类农村电商主体提供便捷安全的支付服务。
强化农村电商人才支撑。针对从业人员,进一步整合商务、农办、人社、团委等部门培训资源,制定统一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提升农村电商从业人员素质。针对企业管理团队,开展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培训,培养一批有电商理论和实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探索推行企业首席电商官制度。针对管理队伍建设,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农办等单位合作,开展各级领导干部电子商务专题培训、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业务培训。
加强行业监管支撑。按照电子商务特点,探索新型的农村电商监管模式。加强农村电商地方标准建设,重点围绕农村电商网上交易、产业平台、服务网点和服务规范,加快建立地方标准体系,规范各类服务流程。积极推广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逐步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严厉打击依托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侵犯知识产权和传销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商市场秩序。
加大产业政策支撑。积极争取省财政部门的支持,对农村电商产业发展、配套服务、示范创建和人才培训落实相应的政策。积极组织一批农村电商项目与省信息经济产业基金进行对接,引导鼓励涉农电商企业采取风险投资、战略投资等方式引入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与农村电商相适应的金融支持政策。同时,与省委组织部、农办、交通、建设、国土、人社等部门的对接,在物流、用地、人才培训等全方位给予农村电子商务更大的政策支持。
作者为浙江省商务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