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晓良 董家伟
烟台机构编制工作解读
● 吕晓良 董家伟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出台了四项措施,强基础、建机制、谋发展,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措施一:从明确标准入手,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探索研究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和区域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开展工作。乡镇机构改革中,允许各县市区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职能相同的机构名称原则上必须一致;农技推广、动植物疾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职能,要明确具体的承办机构。按照“管总量、管结构、管标准、管监督”的原则,采取分系统、分行业与分类型相结合的办法,对县市区事业单位提出保留、规范、加强、撤销或合并的意见,对清理规范中的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职责任务等10个共性问题,提出了统一规范和标准。
措施二:以建设信息化系统为手段,更好服务工作决策
一是建立机构编制“内网”系统。2010年,在山东省率先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共计23万余人的数据全部入库并通过审核,市直实现了在线办理增员落编、减员销编等业务。系统的建成发挥了三方面的作用:首先,实时监测机构编制增减情况。在实名制系统内,各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情况一目了然,任何数据的变化都能够实时监测到。其次,及时提供准确的机构编制数据支持。不管是开展机构编制统计,还是进行机构编制核查,都可随时在系统内调取所需数据,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很大便利。第三,动态分析机构编制变化趋势。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对相关数据进行定量分析,有助于总结机构编制变化规律,预测机构编制走向,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外网”系统。2011年筹建了“烟台公共服务网”,把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共服务项目全部整合到一个平台上,为公众提供全面系统便捷的服务。网站将各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在网上公布,并专门设置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网上评议”专栏,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接受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情况的评议,跟踪了解部门执行“三定”规定情况,及时发现部门职能配置中存在的问题,抓紧进行适应性调整。如通过公共服务网了解到,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行“三定”规定不够到位,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职责交叉的情况,市编办立即责成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三定”规定理顺了相关职责。
措施三:在落实制度上下功夫,汲取民智
重点落实了“两项制度”:一是机构设置评估制度。重要机构设置前,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建议,保证机构设置科学合理;机构设置后,通过电话了解、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机构运转顺不顺畅、职责履行是否到位等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巩固强项、弥补弱项,提高机构的运转水平。近年来,先后选取烟台市经信委、住建局、食药监局和芝罘区城管局、莱阳市水利局等单位,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发放调查问卷、与单位代表座谈等形式,对机构的运行状况做出了专业的评价。根据评估的结果,及时对有关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
二是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必须深入开展评估工作,超前制定应对措施,变“事后被动维稳”为“事前主动创稳”,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不稳定隐患。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市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和法制等部门都参与改革,评估改革风险。
措施四:以健全机制为着力点,不断改进工作方式
一是健全动态调控机制。按照“从严掌握、区别对待、优化结构、保证重点、有增有减、有撤有立”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对机构编制进行优化调整。对部分职能弱化、萎缩的部门和单位,收回部分行政编制,用于支持东部新区、保税港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和工作需要,有效提高了编制资源的使用效能。对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重点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空余编制予以收回。收回的编制纳入全市事业单位机动编制总额内统筹使用,优先保证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治安等公共事业的发展。
二是健全跟踪分析机制。部门的重点工作及时向机构编制部门通报,便于追踪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为其职责调整和机构设置提供参考;县市区编办每月向市编办报告本地工作情况。比如,烟台东部新区成立后,市编办密切跟踪分析其运转情况,根据发展和形势需要,不断调整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其快速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
三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综合部门的联系;加强与改革涉及部门的沟通;加强市县两级间的交流。
烟台市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烟台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