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文
基层检察院如何有序推进改革
·杨杰*/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进号角。作为基层检察院,首先要认真学习相关精神,加强研究,高度重视改革;其次,要明确工作思路,科学谋划改革;最后,要制定有力举措,积极参与改革。如此通过在具体工作中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才能在推进依法治国中有所作为。
依法治国检察改革科学谋划有序推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描绘了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进号角。我有幸参加了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的第24期基层院检察长检察改革专题研修班,通过参加此次专题研修,我对依法治国,尤其是检察改革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有了一些新思考和新认识。作为基层院一把手,既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又要客观看待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统一全院干警思想,为改革的有序推进做好准备。
当然,我们也要善于为改革建言,尤其是针对实际存在的一些特殊情况,及时客观反映,为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参考作用。综观改革试点中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还是担心改革主导者不能考虑某些特殊情况。的确,我国东西部发展不均衡,人口过多的集中在大中城市,干警素质、待遇差别较大等问题,不仅需要通盘考虑,还需要适度差异化处理。以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为例,近几年来全区人口迅速增长,但干警编制未能和人口的增速协调一致,在办案保障方面也需要跟进等等。这些特殊问题,我们要有清楚的认识,但同时也要科学对待,自觉地围绕改革大局展开谋划。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提出要形成“四个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既担负着适用法律、执行法律的职责,又具有开展法律监督,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检察活动既是法治实施的重要内容,又是法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通篇贯穿着改革创新精神,围绕建设“四个体系”,对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特别是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大举措。检察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对于推动检察事业自身科学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和特殊作用。我们必须增强主体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投入、依法有序地参与和推进改革,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目前,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已经组织梳理了改革清单,采取中心组导学导读、党支部微课堂、科室小论坛等方式组织干警进行全面学习、深入研讨,为投身改革奠定了基础。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发展大局。全会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方面要完整准确领会,坚决落实好区委的决策要求,围绕依法治区的大局开展检察工作。另一方面要坚持全市检察“一盘棋”,对市院党组提出的工作要求,部署的改革任务,确保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干警思想工作。全会确定的许多改革举措,如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制、人财物省级统管等,事关广大干警切身利益和发展,容易引起思想波动。针对此,采取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科室和院领导定期谈心等举措,摸清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警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实现人心不散、工作不乱。
三是必须加强调查研究为改革积蓄力量。结合市院的改革工作部署,做好相关项目的基本情况总结、数字统计等工作,提供客观全面的一手资料。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反腐倡廉、权益保障的新期待,针对一些改革内容提前调研,摸实情、清底数、听意见,形成可操作的调研报告,为改革提供理论支撑。立足本院实践,及时汇总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总结分析,发出基层声音,主动提出对策建议。
四是必须加强协调优化外部环境。及时以信息、专报等形式向区委、人大、政协、政府、政法委汇报改革进度,争取理解和支持。落实和完善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同其他政法部门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的新格局。加强同纪检、税务、工商等行政执纪执法部门的横向联系,制定和健全联系机制,形成反腐败和打击犯罪的合力。
四中全会涉及的检察改革项目,有的需要上级制定方案统一部署,有的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先行先试,为改革做准备、做铺垫。
一是不断优化人员配置。检察改革措施的探索,如案件信息公开、公益诉讼等,在现阶段将会增加业务部门的工作量。因此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合理调配业务与综合部门人员的比例。同时强化岗位业务培训,不断完善管理和考核,切实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为改革提供人才保障,为分类管理和员额制做好准备。
二是探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的在于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因此要扭转习惯上审判、起诉、逮捕、立案证明标准依次降低的观念,在证据把握上更加严格,及时主动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质量。完善多元化的刑事案件处理机制,准确使用起诉裁量权,对刑事案件在审前进行科学分流。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强化批捕、公诉对侦查的引导功能,加大科技手段的应用,实现从“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的转变。
三是探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依法治国首须依法行政,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决定》的要求,重新审视在促进严格执法、保证依法行政中的职能定位,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案件移送、信息通报制度,促进督促起诉和检察建议规范化,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制度,加大渎职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形成手段多样、梯次衔接的行政行为监督模式。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引领法治风气、传播法治文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以“青春能量站”为载体,为青少年开展“护航青春”为主题的套餐式法律服务;开通“社区检察服务直通车”,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民事法律服务;在西青开发区建立新市民法律驿站,为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治教育服务,加强执法办案中的释法说理,建立法律文书说理制,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五是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探索建立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尝试刑事申诉案件、重大信访案件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向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健全检务公开机制、丰富检务公开形式,继续建好案件管理大厅,完善官方微博和政务网页,建立官方微信,发挥新载体、新媒体的作用,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
深化检察改革的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确定。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市院的部署,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投入改革,有序推进改革,努力为全市检察改革、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0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