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流明(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探索与思考
何流明(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这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指明了将“青少年在校生”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源头”长抓不懈的方向。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一直以来,广东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模式,鼓励地市先行先试,创新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普法品牌”和长效工作机制,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网络初步形成,初步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较好地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建立完善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中小学课堂学法制度等一系列工作规范。三是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不断创新,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地创新发展了一批特色普法品牌,如东莞市创建“校园法苑”,惠州市施行“每一名中小学生一册法治教育读本”工程;江门市试行20万在校中学生在线学法考试;广州市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方式,开展中小学普法教育的科学与规范化课题研究等。四是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全省地级以上市均建立了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五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加强,2014年举办6·26国际禁毒日“法引我行,拒绝毒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在全省开展“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活动;召开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举行全省大中学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探索实践新形势下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方式,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法治教育进大纲、进课时、进课堂是解决青少年学生学法困境的根本途径。目前广州市、惠州市编制了法治教育教材,且人手一本,其他各地市基本做法是采用印制派发普法资料方式进校园,缺乏科学统筹规划。明年省普法办拟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中小学在校法治教育教材内容课题研究,根据我省实际,采取分步走,一是借助现有普法读物、教材和课题研究成果,尽快研究制作编印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和理解能力的全省中小学生统一普法教材。二是采取部分地市先行先试的做法,由点及面有序推进,根据我省正在积极推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整体部署,按照《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的要求,分步实施普及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现全省中小学生人手一本法治教育读本,保障在校德育老师、法制副校长使用统一规范法治教材。三是结合我省实际,推进法治教育进大纲,选择珠三角等条件较成熟地区先行先试,由点带面逐步推广普及。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是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实现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考核”五落实,必须从建立完善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制度入手。一是坚持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拟建议恢复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把综治、公安、检察院、司法、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目标任务和工作制度,整合资源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二是推动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估机制。实施《广东省依法治校工作评价标准(试行)》,开展多元化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联合依法治省办、教育行政部门,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作为创建文明学校、学校等级评估的一个重要指标。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要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到位。三是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完善中小学生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将法治教育“五落实”情况纳入普法检查督导重要内容,并对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成绩突出的学校、法治教育基地、法制副校长等单位和个人,加大表彰奖励的力度。
建设一支稳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者队伍是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重点抓好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指导、督促、协调机制,完成全省法治副校长摸底调查,编制全省法治副校长名册,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请率100%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推荐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充实青少年普法讲师团队伍,特别是吸纳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检法退休干部及法律专业人才。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目前,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伍,下一步,要面向全社会大力招募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整合社会资源,打造省内各大院校法律专业人才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学校结对帮教法治实践活动。同时,以省厅直属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试点,开拓法治宣传教育志愿服务。今年上半年拟与团省委、省律协联合启动志愿者“模拟法庭”进校园的活动。
建立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是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持续稳定开展的有效途径。一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的功能作用。以广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示范点,探索基地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功能、规模运作标准,制定《广东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充分利用全省现有的40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要求全省青少年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的各个阶段到法治教育基地接受一次以上的法治教育。二是充分发挥特殊阵地的警示教育作用。要求全省各地定期组织广大青少年到少年法庭、戒毒所等单位观摩体验,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三是探索建立新兴媒体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积极推动法治育民信息化平台建设,广泛征集各地已有课件、读物,整理法治宣传教育资料库,为信息平台储存做好准备;探索开设普法微信订阅号,开辟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门内容,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供链接;总结推广江门、惠东青少年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经验,推动全省青少年学法信息化工作。
抓好青少年“源头”法治宣传教育,是普法基础工作中的基础,是普法重点对象的重中之重,任重道远,意义重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社会系统工程,要在完善工作机制上、落实职能部门责任上、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上统筹谋划。我们要乘四中全会之春风,唱响法治春天之歌,振奋精神,不断探索,推进广东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赵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