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苗
(中共伊宁市委党校新疆伊宁835000)
伊宁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成效与思考
刘苗
(中共伊宁市委党校新疆伊宁835000)
民族宗教问题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历来就是新疆稳定的“晴雨表”。伊宁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独特性、复杂性、群众性相结合的特点,近年来在摸索创新中取得成效,但依然存在问题,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要求精心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如何扎实有效贯彻中央精神,引发深入思考。
民族宗教 伊宁市 成效 思考
新疆历史上就是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在新疆,宗教问题历来就是稳定的“晴雨表”。民族宗教工作,关系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最重要的群众工作。伊宁市作为反暴恐、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狠抓宗教事务管理,在摸索创新中取得一定成效。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要求精心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如何深入贯彻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筑牢社会稳定的基础,成为当前全疆上下共同面对的课题。
伊宁市地处中哈边境,51万人口的城市聚集了47个民族成分,5种宗教,212座宗教场所,以及20多种宗教派别。伊犁州民族宗教工作“多”、“少”、“长”、“大”、“边”、“贫”六大特点①(即民族成分多,宗教种类多,宗教派别多,信教群众多,宗教活动场所多,少数民族信教突出,宗教历史长,地域面积大,边境线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在此得到集中体现。且由于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在伊犁州境内传播的历史较长,影响广泛而深入,使得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紧密联系,相互交织,错综复杂,成为伊犁民族问题的突出特点。民族宗教工作呈现出复杂性、长期性、群众性并存的特点。
历史上的“三区革命”、“伊塔事件”和90年代发生在伊宁市的“2.5、2.6”打砸抢骚乱事件,是伊宁市民族宗教工作长期以来面临严峻形势的历史因素,由此也将伊宁市置于反暴力、反分裂斗争的前沿。由于地域、民族成分、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伊宁市与南疆以及北疆其他地区的民族宗教问题有所区别,呈现出自身的独特性。
中央高度重视新疆的民族宗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强调,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伊宁市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建设
1.建设专业化的基层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近年来,伊宁市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民族宗教工作的专职干部赴乡镇、街道任职,2012年,为逐步实现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和常态化,市民宗委成立了民宗执法监察大队,对全市的宗教场所以及基层宗教管理进行督察。
2.打造高素质的爱国宗教人士队伍,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因此,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基础上,还增加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多领域的培训内容。并对宗教人士进行“星级管理”考核,以培养一批学术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宗教人士为目标。近年来,宗教界人士在抗震救灾、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充分发挥伊斯兰教协会职能。发挥伊协的积极协助作用,做好宗教事务指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在保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宗教活动规范化。
4.调动基层力量。重视基层干部、群众的力量,巧妙地运用“群众的工作由群众来做”的方法,发挥基层宗教干事、治保主任、“四老”人员、巷道长、网格长、十户长等干部群众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掌握辖区内的各类舆情信息,把握工作的主动性。通过以上队伍的建设,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打下群众性、专业化、覆盖面广的人员基础。
(二)完善管理措施
落实各项宗教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定,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及宗教场所。严厉打击地下讲经点、习经点,严防“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细化不同人员的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对具有一定宗教学识的非宗教教职人员、无业青年加强管理,并对“六类教职人员”进行细致的建档工作,分门别类,加强管理。有效监督和规范各类宗教活动。充分发挥由村干部、群众代表,妇女代表、宗教人士组成的民主管理组织的作用,对清真寺以外的五类家庭宗教活动②(圣祭、乃孜、割礼、婚礼、斋月),进行全程参与、监督管理,发挥治保主任、十户长及宗教工作协管员的作用,及时上报非法宗教活动信息。加大对零散朝觐活动非法性、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力度。严厉打击“三非”和极端宗教。采取专项行动,清查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网吧、通讯市场、物流行业、清真寺以及校园周边等场所。
(三)发挥阵地宣传作用
分层次、多途径开展宣传。针对全市各类群体,开展不同形式的“五观”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并借助伊宁市委宣传部自主编印、覆盖全市居民的多语种宣传刊物《伊宁宣传》,以通俗、生动的形式,向市民宣传“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惠民政策、鲜活的民族团结事迹,深受市民喜爱。使各族干部、群众切身体会到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的必要性,提升对非法宗教活动、极端宗教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对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宗教的辨别能力。并在宣传中增加民生建设、新疆以及伊犁改革发展成就的内容,在信教群众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进行劳动技能培训,鼓励教民通过学习技能,勤劳致富。依托宗教文化活动室,有效加强信教群众的教育。在宗教场所内部的休息场所建立文化活动室,为教民提供各类健康、有益的图书、视频,使教民在宗教活动的闲暇,接受现代文化的熏陶、感染。
(四)发展民族特色项目
充分挖掘利用伊宁市丰富的民族特色资源,依托民族特色项目的开发,努力实现民族宗教和谐与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三赢”局面。伊宁市的民族手工艺,拥有加工坊多、民族特色产业突出、发展空间大等优势,政府对部分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发展前景好的特色产业,给予支持,发展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开发特色旅游纪念品,积极引导市民利用自家院落发展庭院养殖、农家乐、民族服饰和手工艺品制作等庭院产业,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水平,也推动了民族贸易产业的发展。伊宁市积极争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修缮特色鲜明、历史悠久的民族庭院,打造以回、维、乌三个民族特色的星级旅游农家乐,伊宁市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通过实施特色村寨项目,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居民脱贫致富,实现经济发展与民俗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并举的发展目标,推动社会稳定。利用政策、资源以及援疆优势,充分做好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申请工作,并且加大对本地民族特色、民族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给予各类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
伊宁市曾经发生的“2·5”“2·6”打砸抢事件,一度造成城市丧失发展机遇,各族群众深受其害,十分珍惜当前稳定的社会环境。目前,新疆“三期叠加”的严峻形势,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央在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中,增加“遏制极端”这一重要内容。伊宁市的民族宗教工作难度增加,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队伍建设亟待完善
1.宗教人士素质亟待提升。伊宁市现有宗教人士235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229人,70岁以上23人,60岁—69岁,38人,40岁—59岁,108人,39岁以下66人;本科学历14人,大专学历16人,高中学历45人,初中学历106人,小学学历54人,宗教人士平均年龄在47岁左右;持证宗教人士188人。
宗教人士整体呈现低学历、高龄化、专业背景薄弱的特点,整体素质亟待提高。讲经、解经水平参差不齐,对于教民的咨询回复满意度低,造成部分宗教人士在教民中的威望不高。事实证明,有经学院专业背景的伊玛目,在讲经、解经过程中,很受教民欢迎,威望较高。近年来,通过正规途径培养的后续宗教人员数量太少,宗教人士队伍长期基本保持原貌,导致“青黄不接”,亟待一批年轻、有学识、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的宗教人士充实队伍,以改善当前队伍的年龄、素质等结构问题。部分宗教人士在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方面的力度不够,不可否认,还有一部分宗教人士自身存在着“两面性”的问题,这些都需要引起重视。个别宗教人士的生活来源依赖于当地富裕教民的资助,资助方的目的性、选择性很强,造成政府支持与教民支持的宗教人士相矛盾,存在极大隐患。
2.民宗干部队伍亟需专业化。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专业化、富于实践经验的工作,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需打造一支掌握宗教知识,熟悉民族宗教政策,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基层民宗干部队伍,帮助信教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又能做好宗教常识的解疑释难。并能长期摸索实践,积累丰富经验,做到敢管、会管和能管。目前,伊宁市基层民宗干部队伍,远未达到此要求,部分干部自己不懂宗教,对于党的政策也缺乏学习和了解,处理实际问题,只强调严格执法管理,忽略疏导、说服、化解等手段,对民族宗教问题只堵不疏,或是无从下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如何进一步培养一支稳定化、专业化的民宗干部队伍,也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3.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敏感度欠缺。基层的舆情监测、人员管控和转化、家庭宗教活动的开展,主要依靠基层干部完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基层干部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敏感度,与居民建立起稳定、深厚的感情,获得居民的信任,能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同时具备分析、辨别和及时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而目前,在伊宁市民族宗教问题最集中的地区,基层干部的素质较为弱化,多为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入户走访存在敷衍、与宗教人士谈心流于形式,政治敏感性不强,容易麻痹大意,致使很多问题难以及时发现上报,使得宗教工作机制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存在很多漏洞和隐患。当前,基层组织亟待进一步完善,用“四强”干部充实基层一线,配齐配强基层组织力量,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石,引导和带动广大基层干部转变作风,积极服务群众,做好党委政府的“连心人”,为民族宗教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农村、社区的宗教管理存在漏洞
农村、社区是基层工作重点,却因为面积大,活动空间广,人员不足,易出现监管漏洞,也成为民族宗教工作监管的盲点。
当前,我们对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场所内的宗教活动的管理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但农村和社区社会面上的宗教管理非常薄弱,一些非法宗教活动绝大多数都是在宗教场所以外进行的。在农村婚丧嫁娶活动中,存在极端宗教的痕迹,在宗教氛围浓厚的家庭聚会中,以舆论的压力,迫使参与者强化宗教意识,此类现象较为普遍,却不能被监管到位。
(三)文化市场监管缺乏有效手段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必须从严从紧强化“三非治理”,切断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渠道。如何在源头制止极端宗教思想的传播,是当前民族宗教领域“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任务。
目前,伊犁州境内“两非”制品屡禁不止,许多音像市场仍在暗中销售非法盗版书籍和光盘,对“两非”制品的堵源截流,缺乏有效手段。文化市场流通的书籍和音像制品,其隐蔽性较强,专项行动式的打击,难以保持常态化。伊宁市受地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贫困人口较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极易受到“三股势力”的蛊惑煽动。“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因缺乏正规的宗教文化宣传品,难以满足信教群众获取正常宗教知识的需求时,“三非”便有可乘之机。
(四)对教民的宣传教育手段单一
目前,正规出版的宗教书籍较少。同时,市场上缺乏正规出版的宗教书籍和宣传品,信教群众则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学习经文知识,成为“两非”制品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教民的宣传教育手段单一,正面宣传针对性不强,覆盖面不广,大多停留在发材料、念文件和片面说教,宣传教育的效果仍需进一步提高。一方面源于缺乏通俗、生动的讲经、解经书籍,宗教人士的讲经解经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宣传教育未能做到“到人、有效、管用”。应当重视对妇女、未成年人群体的宣传和教育。在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中,缺乏创新的动力支持,缺乏针对不同人群的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的专业研究,如何改“漫灌”为“滴管”,缺乏专业的理论研究。稳步拓宽信教群众获取正常宗教常识的有效途径,需要政府和理论界共同努力实现。
[责任编辑:马炜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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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6287(2015)01-0038-03
2014-11-09
刘苗,新疆伊宁市委党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