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的世界

2015-01-29 01:16老马
小康 2014年17期
关键词:约合众筹书店

老马

空手圆梦

创业时代与互联网时代的叠加,衍生出千千万万技术+商业+创意的精彩行动,把创意转换为商品的背后必然是金融的支撑,美国诞生了高科技时代最著名和最早的梦想+空手式孵化器,传统商品从研发到生产的项目、评估、投资、回报循环正在经历从硅谷和华尔街之间联动模式的嬗变,精英与大众、塔尖与普罗的边界不断地在调整,众筹则是这种变革的利器。

哈佛商学院毕业的特瑞纳·斯皮尔Trina Spear女士在著名跨国投行黑石公司(BLACKSTONE)有一份高薪工作,年薪10万美元以上,但斯皮尔的理想是开办自己的企业。理想与现实之间却横亘着一座大山:斯皮尔上学期间欠下的债务,总数达17万美元(约为100万元人民币),美国大学毕业生的人均债务3万美元(约合18万元人民币),斯皮尔读的是学费高昂的顶尖名校商科,债务水涨船高。

工作两年后斯皮尔决定与时装设计师朋友合作开办专门生产医用时尚工作服的公司Figs,这个公司创意可能源于改变医用服装亘古不变的刻板。靠黑石的高收入显然不能平衡斯皮尔的债务和开办公司投资的需求,斯皮尔想到了众筹,斯皮尔找到众筹网站Pave,筹到2万美元,公司得以顺利开张。然后,斯皮尔的Figs公司吸引到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已经筹集到200万美元(约合1200万元人民币)。

斯皮尔的筹款思路来自Upstart众筹网站,旨在帮助正在上学的学生筹集学费,学生毕业后在10年期限内偿还。

Upstart的借贷模式不同于一般学生贷款,游戏规则是毕业生就业后用收入的固定比例还款,失业或因故不工作无收入期间暂停还款。此模式被称为“人力资本契约”或者“共享协议”。先付费后打工分享的模式,解决了众多美国学生的燃眉之急,Upstart的创办者是谷歌的一批前雇员。

为斯皮尔圆创业梦的Pave则专门针对刚出校门或者还未出校门的青年创业者,其创办人奥伦·巴斯Oren Bass在纽约成立了Pave,巴斯认为美国学生的债务负担很重,特别是商科的MBA课程很昂贵,但也可能带来更多回报。巴斯认为,众筹投资者的动机中还有公益元素,想做更多商业利益以外的事情。

公益企业家劳伦斯·坎恩Lawrence Cann,通过Pave筹资4万美元(约合24万元人民币),偿还了MBA学习带来的债务,坎恩开办了一家从事体育活动的公益性公司Street Soccer USA,帮助无家可归人士。

华盛顿的丹尼尔·米勒Daniel Miller从事的众筹项目则大得多,米勒与哥哥丹尼尔·本杰明Daniel Benjamin涉足房地产这个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密集意味著理论上只有财大气粗的富豪与私募基金才有实力参与,众筹网站的出现开始打破这种既定格局。

本杰明家族注册了一个房地产开发实体西部米尔资本West Mill Capital,接盘华盛顿H街东北906号楼,本杰明兄弟通过其创立的社区互动网站Popularise收集社区街坊对社区建筑的想法,然后通过众筹网站Fundrise筹集资金,投入到906号楼的商业化开发。募集启动,街坊们投资踊跃,项目计划发行3500股,每股100美元,第二日便有1500股被认购,占项目总股本的25%,其余75%的股份由West Mill Capital和其余私人投资者。

此前,本杰明兄弟通过同样的办法落实了两个社区商业项目,一个是华盛顿东北社区H街NE1351号,一家台湾拉面餐馆和另外几家风味餐厅准备进驻,都是社区居民欢迎的餐馆。为此街坊购买项目股票集资,平均每位投资人拿出2000美元,而传统房地产商对这个项目并不感冒。另外一个项目是华盛顿Shaw社区的第七街西北1539号楼,价值32万美元(约合165万元人民币),因为一条新的电车线路即将通过此处,该大楼升值潜力被看好,街坊投资的极为热烈,项目股票三个小时即告售罄。

本杰明兄弟认为,这种针对社区街坊发起,与社区居民生活相关的众筹项目,可以激发社区成员关注、了解社区的未来规划和改进,同时也享受了社区商业服务和公共建设带来的收益,包括项目本身产生的资产收益。本杰明兄弟受到华盛顿项目成功的鼓舞,准备前往美国房地产热土纽约,用同样的模式参与50万美元(约合300万元人民币)至100万美元(6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

分析认为,众筹在美国填补了一个投资空白:低于1000万美元的“中小规模项目”,特别是50万美元左右的社区项目,大型放开及私募基金对规模不大的项目兴趣索然。而众多原先根本没有机会参与房地产开发的,民众则有机会投资,项目发起人则“空手”填满了这些项目需要的资金池。

世界最大的电商巨兽亚马逊AMAZON是开网上书店起家的,其低价、超低价大刀,在砍杀自身的盈利(亚马逊一直亏损)的同时,还威胁到另外一个群体:实体书店。

实体书店最大的成本是铺租,亚马逊的优势在于没有铺租压力,但亚马逊的虚拟空间却提供不了实体书店给阅读者带来的良好体验。目前,美国不少实体书店面临关门歇业的窘境,保卫书店这种商业事物中的文化财富似乎变成了一个梦想。如何缓解时下书店业窘迫的财务状况,众筹进入了实体书店业者的视野。

两家众筹网站Indiegogo、Kickstar-ter活跃在为书店继续生存筹集资金的领域,原本这两家众筹网站也是在做众筹领域最热门的事情:为创新项目融资,现在在Indiegogo和Kickstarter网站的主页上开辟了书店项目专栏,有兴趣捐助的读者网民可以至少捐出5美元到10美元。

纽约曼哈顿的奇妙书店Books of Wonder通过Indiegogo皮特募集到3.5万美元,可以舒缓一下眼前的困局。加利福利亚的书铺书店The Bookstore也走到了最后时刻,在书店长期工作的经理乔虚·米尔斯(Josh Mills)买下书店继续开门,米尔斯需要3.5万美元(约合20万元人民币),但米尔斯是“空手”。

众筹网站Indiegogo发挥了作用,网站刊登了书铺The Bookstore的筹资公告后,米尔斯在两个月之内筹集到3.6万美元,在集资人中,大部分是熟悉书铺的本地人。分析者认为,这些本地人对书铺可能关门“感到愤怒”,激发起一种社会责任感。

众筹也可以起到抛砖引玉作用,美国加州的LIFX公司致力于智能灯泡的研发,一款由WiFi控制的LED灯泡是其主打产品,公司CEO菲尔·博苏瓦最初准备在美国最著名的众筹网站之一Kickstarter募集10万美元,六天内却有130万美元入账,是目标计划的13倍。令人叫绝的是该项目的成功众筹引来了正经八百的传统风投的注意,硅谷风投巨人红杉资本决定向LIFX投资1530万美元(约合9000万元人民币)。而LIFX的产品也开始出现在亚马逊、百思买的商品目录中。

众筹众生

根据调查机构Massolution的数据,2009年全球众筹集资总额为5.3亿美元(约合32亿元人民币),到2012年,这个数字是27亿美元(约合140亿元人民币),三年间膨胀了5倍,众筹的快速增长从2012年开始具有强大爆发力。

一般认为,众筹出现在21世纪初叶,到2007年,全球众筹平台在100个左右,到2012年底,众筹平台数量达到460个(4个在中国),5年增长了四倍。众筹网站的高速增长,与互联网技术的创新与大众商业平台的创新之间的关联密不可分,也与大众创业浪潮的时代潮流合拍。2012年底的数据显示,全球450个众筹平台一共支持了100万个以上的项目筹资,这是传统银行、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所没有遇见的全新的融资增长,也反映出一个新的业界生态:中小企业和初级创业者与金融市场之间的对接。

2012年之前,世界最大的众筹网站Kickstarter没有一个项目的筹资额超过100万美元,2012年100万美元该网站以上的项目接近10个,大致上众筹正在进入高潮期。

一般认为,众筹发端于美国硅谷所在地旧金山和华尔街总部所在的纽约,这两处正好是高科技创意服务与现代金融服务的引领者。而众筹市场在2012年之后的爆发式增长带来的冲击波已经扩散到全球。数据表明,旧金山和纽约已经让位于英国的伦敦。

据众筹信息提供商“众筹中心”(The Crowdfunding Centre)收集整理的数据,到2014年8月,全球本年度发起的众筹项目为25万个,在伦敦发起的众筹活动在数量和金额上均名列前茅,伦敦众筹市场上每天有12个新众筹项目,平均筹资额17834美元(约合10万元人民币),平均成功率32%。也即每天在伦敦有3.84个众筹项目成功集资,日均筹得约68400美元(约合42万元人民币)。

分析者认为,伦敦的众筹业绩与其中心化的产业形态有关,伦敦首先是全球最大的金融中心之一,伦敦近年来已经成为全球创意产业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二者结合并且集中于一城,比美国的东西海岸金融创业双中心(纽约与旧金山)形态更为集中。在伦敦成功众筹的项目中,以出版、高科技、商业、游戏等大量中小企业与初创者云集的领域为主。

英国政府似乎在后金融风暴及后欧债危机时代发现了一个新的增长极,英国财政大臣乔治·奥斯本George Osborne不无骄傲地说:英国正迎来金融创新的曙光,英国的目标是引领世界,英国已经成为世界众筹之都。

与英国财政高官的言论相匹配,英国众筹行业的增长速度惊人,仅在2012~2013年一年间就增长了600%,筹资规模从2012年的不到400万英镑(约合4000万元人民币)激增到2013年的超过2800万英镑(约合2.8亿元人民币)。

有分析认为,众筹是一个“从消费者到消费者”的,不同于以往的投资者→生产者→消费者的产业传统的新形态。有人预测,在这种新形态下,除创业投资之外将有四大领域受益于众筹:

其一,大品牌新产品研发。例如万事达卡和耐克体育,可以在众筹平台上发布研发项目与消费者互动,获取消费者的消费取向,节省研发费用,这基本属于创意众筹而非资金众筹。

其二,中小公司财务。中小公司甚至美国的家庭农场可以通过众筹平台融资,大大节省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的时间成本和利息成本。

其三,房地产投资。主要集中在社区中小项目领域,由有兴趣的街坊对社区商业房地产和公益项目投入关注,这些项目往往是大地产商和私募基金不屑一顾的中小规模项目。

其四,消费信贷:传统银行、私募基金、信托公司等尚没有完全覆盖的消费级产品领域,如汽车、家庭用具、大家用设备等等。

众筹是需要花钱的,众筹项目的成本效益千差万别。

目前众筹行业有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对集资收取百分之一的所谓“专业服务费”,这也是众筹项目最大的一笔开销。

还有一项大的支出是税费。在美国,有人估算过,税费可能会占到总集资额的40%左右(以中国人的视角,这是个比较高的水平)。如果美国国税局知道众筹集资人在“收钱”,国税局的征税程序就将启动,哪怕集资人把实际入账资金尚未收到手,税局也会要求申报。

综上而言,刨去开支税费,众筹项目有可能入不敷出。

一般而言,在美国开展的众筹项目虽然承诺给投资人以“回报”,但鉴于美国严厉且复杂的税务申报缴纳程序,投资人一般得不到现金回报,比较常见的是一些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如T恤、书籍、游戏下载、电影光碟等等。有分析认为,成功的众筹给出的大众回报是“无形”的,精神层面多于物质层面。

规矩方圆

分析认为,尽管民间筹资行为历史绵长,但建立在互联网技术普及基础上的网络众筹模式是近几年的事。2008金融风暴和欧债危机之后传统银行包括投资银行受到严重冲击,对中小企业、初创企业的资金供应能力下降,中小企业也是欧美最大的吸收劳动力海绵体,欧盟国家的中小企业每年提供的就业岗位有400万个,欧美中小企业亟待新的融资渠道,众筹的作用和实际效果开始凸显出来。

公认的转折点出现在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促进初创企业融资法案》(JOBS Act),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允许初创企业、个人创业者、中小公司通过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向公众筹集资金,对成长性新型公司(年营收额不超过10亿美元(约合60亿元人民币))开放美国资本市场,解除所谓“广泛募资”(general solicitation)即向不成熟投资人宣传的广告禁令。这个禁令的解除开放了初创企业、个人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利用网络宣传他们的项目、产品,吸引公众投资。

分析认为,JOBS Act结束了美国自《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颁布以来长达80年的对广泛募资的禁令,JOBS Act似乎为美国的初创企业、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了一张“驾驶证”,不必再偷偷摸摸地搞事实上已经存在多年的民间融资活动。

80年的监管传统和与之随行的利益集团会有顽强而有力的质疑和制衡行动,这种博弈体现在相关的监管立法上,直到2013年年中,还有分析者认为,年内不会有相关的配套法案出台。《促进初创企业融资法案》中关于众筹的内容,需要美国国会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监管细则通过法案,形成监管法律及程序。有乐观的估计认为,该监管法律的法案会在2013年1月份通过。

在这个节骨眼上,SEC主席一职在不到半年内连换三人,玛丽·莎皮罗(Mary Schapiro)2012年12月14日辞职,艾丽莎·沃尔特(Elisse Walter)担任临时主席,2013年年初,白宫正式任命玛丽·乔·怀特(Mary Jo White)为SEC2013年底年底届满的SEC主席。

直到2013年10月底,正式的关于《促进初创企业融资法案》的SEC监管法案在国会通过,参众两院分别以73票对26票和380票对41 票表决通过了监管细则。分析人士认为,通过的监管条例几乎就是在JOBS文本上的拷贝粘贴版。

该监管法案对众筹设置了令人难以理解的诸多限制,比如:

限定发行人在任何12个月内可以募集的资金不得超过100万美元。

限定个人投资者在12个月内可以在所有众筹融资平台上投资的资金不得超过如下额度:对于年收入10万美元或以上的人而言,不得超过年收入或净资产的10%;对于年收入低于10万美元的人而言,不得超过2000美元,或者年收入或净资产的5%(取其中大者)。

必须通过经注册的经纪交易商或者经注册的“融资门户网站”进行。经纪交易商和融资门户网站不可招揽投资,提供投资建议,或者按照销售业绩向员工提供酬劳。

要求发行人至少在首次销售的21天之前,向SEC提交信息披露文件,如果筹资额超过50万美元的话,需要披露额外的财务信息,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等。

在欧洲,以英国的众筹规模最大,英国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的《关于众筹及相似活动的监管规则》的草案于2013年10月推出。规则规定,FCA的监管对象并非所有众筹项目,主要对 P2P 网贷型众筹(Loan-based Crowdfunding)和投资型众筹(Investment-based Crowdfunding)进行监管,捐赠型、预售型、实物回报型众筹不纳入监管范畴。换言之,个人创意、初创企业的筹资可以受到更为宽松的对待。

英国对重点监管的P2P主要从几个方面考量: P2P网贷不纳入金融服务补偿计划(Financial Services Compensation Scheme),也即风险由参与者自担。设置P2P平台的资本门槛,要求静态最低资本在 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之间为2万英镑,而从2017年4月1日起则调整为5万英镑(相当于传统银行的存款准备金)。P2P平台需要对监管机构和公众披露相对更对的数据,比如5年的数据、每年的投资报告,如果平台规模达到“大型”标准,还须根据《客户资产规范》向FCA提交报告,对投资人也有限制,把投资人分为限制投资人、高净值投资人、成熟投资人进行监管,避免投资失败而血本无归、生活无着。

法律法规永远落后于实践,众筹作为一个新兴金融业态,从自发走向规范的路尚未有终点,就在美国SEC关于众筹的监管规则出台之前,美国众筹的规模已经从数以亿计猛增到数以10亿计,英国的众筹则有望在本年度超过10亿英镑(约合100亿元人民币)。

众筹之船前面是无比广阔的市场之海,其终将驶向何方,会不会成为颠覆整个金融业态的巨浪,抑或仅仅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波涌,还尚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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