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华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涉嫌受贿案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庭审进行5个半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由于案涉车辆年检腐败,职位高且收受贿赂巨大,王宏强被称为“佛山车辆年检黑幕”背后的“大佬”。
检测站:放行近6000 “病车”牟利2200萬元
2013年,佛山市政协对部分汽车检测站进行实地调研,发现车辆年审存在“花高价请中介代办”现象。随着佛山市纪委的立案查处和佛山市检察院的侦查,该市机动车年检黑幕逐渐被拉开。
高价出售检测登记表牟利。佛山市物价局定价为每张180元至230元的《佛山市禅城区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登记表》,在部分检测站以每张500元至800元不等的高价对外出售。
出假证明违规放行不合格车辆。据行贿人在庭审中供述,通过检测站工作人员,对购买高价表年审的大量安全性能不合格、尾气排放不达标或擅自改装等问题的车辆,使用冒充顶替或修改数据等造假手段使检测的各项指标合格,后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从而使不合格车辆违规通过检验。
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间,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罗南分公司,索取或非法收受高额检测费用后,仅使用造假作弊软件系统通过年审的不合格车辆就高达5640辆。据代为管理该站的黄国年供述,两年时间,该检测站实际经营者李劲获利约2200万元。
而为在这些检测站“撑腰”的,就是王宏强。他因在检测站持干股、享分红,于2013年10月被纪委“双规”,11月19日被拘留,12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背后“大佬”:持干股、享分红多渠道受贿近50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13年间,王宏强在任职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至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港币、欧元、美金等,总计折合人民币476万余元。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王宏强通过以“投资分红”名义收受检测站贿赂、关照驾校、汽车销售公司等单位收好处费以及借提拔、调动接受下属行贿三种模式累计受贿15起。
车辆年检腐败频发“网上车管所”如何降低风险?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车辆年检、发放驾照、机动车检测,在车辆管理部门一系列权力笼罩之下形成一个巨大的市场,车管所也因此成为腐败高发地。
2013年初,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车管所原所长梁志雄涉嫌受贿被移送检察机关,全所42名驾驶证主考官全部涉案,合计上缴“红包”2100多万元;2013年6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原副所长孔防军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上至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下至普通民警等8名公安人员涉案,机动车检测站经营者贿赂相关工作人员,10万辆次“病车”通过检测。
记者梳理发现,多数涉及车管所的案件中,均离不开“中介”的“牵线搭桥”。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逯峰说,所谓中介,其实就是车管所和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必然产物。如果信息公开透明了,老百姓自然就不会去找中介。
广州车管所窝案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大力推进“网上车管所”,着力消除车管所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逯峰说,比如在车辆检测方面,所有检测站全部公开,所有检测全部预约,再根据预约的“大数据”进行合理分配,提高各个检测站的综合利用率,减少人为干预。
再比如,过去驾校常通过“关系疏通”,可将部分学员安排提前考试,如今学员全部通过“网上车管所”进行预约,杜绝了考试时间安排中的人为因素,可防止教练、驾校向车管所输送利益。
“车管所涉及的利益链很长,一旦有违法,涉及的利益也很大,后果很可怕。”逯峰说,“我们希望通过网上办理这种不见面的方式,着力于提高效率、杜绝腐败,将廉政风险点降到最低。”
编辑/范 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