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村之“中江经验”

2015-01-29 21:48孙文
小康 2014年28期
关键词:治村治省中江县

孙文

今年以来,四川省民政系统以学习推广中江县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有效做法的“中江经验”为契机,通过依法立约、以约治村、民主治理等步骤,促进广大村民在学法、用法、守法过程中增强法治观念。

2013年,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抓住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契机,通过制订完善村规民约有效解决了征地拆迁补偿、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农村水利等村民关心的村级公共事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江经验”是如何形成的?

中江县的具体做法是让乡镇成立村规民约制订工作指导小组,村成立村规民约起草小组,根据各地实际拟出村规民约的初稿,交由村民进行反复讨论研究,经协调一致后形成草案,报乡镇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村民会议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公布施行。截止2013年年底,中江县837个村都制订完善了村规民约。

通过村规民约的制订和实施,中江县农村社会面貌焕然一新。首先,它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调动了广大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村民遵纪守法意识得到加强,村组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初步形成。三是促进了农村社会风气的好转。村民的归属感、认同感明显提高,文明和谐、友爱诚信、互帮互助、尊老爱幼等良好风尚逐步形成。四是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中江县以制定实施村规民约为切入点,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引导、村级组织主导、村民广泛参与、社会各界踊跃支持的乡村治理体系。

“中江经验”的启示

2014年2月,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提出,对中江县以村规民约为抓手、推进依法治省在基层得到落实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总结推广。省民政厅就此对中江县进行了多次反复调研,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了中江县的主要做法,形成了“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的“中江经验”。“三上、三下”即村规民约的起草过程反复三次征求意见、三次整理修改;“六步工作法”即村规民约的制订实施要经过“强化领导监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认真组织实施”六个步骤。

“中江经验”与过去村规民约制定实施过程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开展基层协商民主。二是培养村民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意识。三是构筑了基层社会治理多元参与的新平台,起到了凝聚人心的作用。“中江經验”是依法治省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的体现,是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村、深化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典范,是推动基层治理方式转变的主动探索,是在实践检验中起到很好作用的成功经验。

“中江经验”成效初显

为全面推广“中江经验”,2014年6月,四川省民政厅与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制订完善村规和居民民约作为示范创建的重要指标体系切实开展依法治村的创建工作。7月,在中江县召开了全省学习推广“中江经验”现场会,对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地在201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目前,全省90%的村(社区)已完成修订工作。村民们反映,有了村规民约乡里乡亲之间来往、互相理解和帮助更多了;村干部反映,通过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完善,村民的集体归属感更强了,对村级事务更热心了,遵守村规民约的自觉性提高了;社区干部反映,制定和实施居民公约,提高了社区治理的居民参与度,也大大提升了流动人口的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四川省民政厅)

编辑/麦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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