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论
新闻由头∶为正确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6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称,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
这一司法解释一发布,在工业企业中引起了不小震动。不少企业表示,达标排放已经满足法规要求,这一司法解释将其推向达标也可能遭诉的境地,不仅有失公允,也会让企业无所适从。
这样的声音听上去有点道理,但似是而非。企业达标排放被追责,并非于法无据。在现有条件下,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质量标准间尚未形成良好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即使所有企业都达标排放,环境也可能依旧达不到质量标准。现实中,环保达标企业酿成环境损害的案例并不鲜见。因此,企业必须有一个明确概念:标准是底线,绝不是目标。
以往,公众环境权益受到损害,企业一句“我达标了”,常常就让环境执法部门束手无策。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让达标排放不再成为环境损害的挡箭牌,这不仅有利于公众权益维护,也会激励企业不断提高排放绩效。
有责任感的企业,都不会以达到排放标准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企业有逐利的天性,不能期待所有企业都能守法并不断主动减排。最高法这条司法解释,好比给企业念上了紧箍咒,想让自己不成为追责对象,就要不断自我加压,减少排放,真正为环境质量改善出力尽责。
新闻由头:将监测探头拔出、人为干扰采样装置……环保部6月12日披露了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从“经济”的角度来分析,环保造假之所以频繁出现,除了个别人胆大妄为,还因为惩罚风险与收益的高度不对等。因此,有必要引入顶格处罚机制,让污染企业不敢在造假这条“近道”上走太远。
这就像汽车遮挡号牌。一个故意遮挡号牌的汽车,在路上跑起来总是最疯狂的。对此,交通警察的处罚措施就是顶格,一旦发现,一次性扣满12分,更严重的甚至还有刑事处罚。
从经济理性上看,无论是刻意堵住污染监测仪器还是遮挡汽车号牌,当事者都是在赌被抓的概率和实际惩处力度的大小。鉴于此,环保部门除了加大抽查力度,让环保造假者无所遁形,另外一个方法就是加大惩处力度,让企业对污染监测数据有敬畏之心。
监控系统是环保部门的耳目,如果该系统建设交由企业负责,靠“贼喊捉贼”来执法,肯定会留下漏洞,这一点则需要环保部门反思并有所作为。
新闻由头:汛期来临,上海、合肥、昆明、南昌等地近期再次陷入内涝窘境。平日光鲜的城市,在大雨面前现出原形。
城市地下管线被称为“城市的良心”。很多地方的城市建设依然重视“面子”,求大、求新、求高,至于“里子”工程、“良心”工程,一些地方甚至频频被曝顶风造假,为新的内涝埋下了隐患。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已经实施,条例对城市内涝提出了应急之策和治本之路。公众期待相关制度能够有条不紊地务实推进,别让城市“看海”继续成为年复一年的风景,“加强规划”“加强管理”“加强问责”决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
新闻由头:6月27日晚,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在举办“彩虹派对”时疑似发生粉尘爆炸,已造成524人受伤。
有媒体提示,近些年来人气越来越高的彩色跑,即便使用的是纯植物淀粉,也是最容易引起爆炸的粉尘之一。而在购物网站上,类似粉末大量在售。如果缺少相关知识,在不当的场地使用、缺少必要的安全保障,没有发生意外可能只是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