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扬飞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广东广州 510635)
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以京沈高铁事件为例
彭扬飞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广东广州 510635)
环境影响评价是重要的环境保护制度之一,有很强的预防性。本文针对京沈高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事件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希望能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工作提供参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公众的环保诉求和参与环境决策的愿望也日益强烈。
京沈高铁是中国“四横四纵”客运专线—北京一沈阳一哈尔滨(大连)客运专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运营长度709.099km。全线正线工程投资估算总额约1210.5亿元。
2009年3 月28日和2010年12月6日,环评单位两次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并公布了报告书简本。同时在沿线地区开展了公众意见调查。但直到2012年12月9日,该项目提交第三份环评报告期间,高铁沿线几十个小区的数百名居民聚集在罗马嘉园小区南门,开始了“晒太阳”活动。他们手举“要求京沈高铁改线”、“反对被‘同意’”等牌子,表达自己对高铁选线和环评工作的不满。
由于京沈高铁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存在不足等原因,造成了环评单位于2009年、2010年和2012年三度起草环评报告书底稿,并分别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仍然未获得环保部批复,关于公众参与过程中公众提出的“造假”质疑也未有定论。
2.1 信息公开途径不合理,有效性较差
第一次公示时,京沈高铁建设项目采用的是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网站上发布信息及现场张贴公告两种方式。第二次公示时,该项目将公示材料直接发布在《中国环境报》上,同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链接在相关机构的评价网站上。这两次公示都是在专业的媒体网站及报纸上完成的,公众参与范围十分受限制,高铁沿线的居民很难通过这些渠道获得相关项目信息。所以,信息公开途径的选择不科学造成该项目公示效果低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较差,给后续工作中发生矛盾、问题埋下了隐患。
2.2 公众参与方式单一,真实性、可靠性较低
在制度设计中,京沈高铁建设项目并没有针对听证会、论证会的启动程序做出明确的规定,公众也没有积极行使听证环境影响评价的权利,促使听证程序几乎完全被组织者掌握,造成公众参与受到很大限制。因此,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方式过于单一,发生渠道太受限制,事件各方没有沟通交流的平台,造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及真实性偏。
3.1 规范信息公开方式,提高信息公开有效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为信息公开的有效性提供保障[1]。
3.1.1 由于网络、电视及报纸等现代媒体的信息公开效果较好,所以选址位于城市等较发达地区的建设项目,可以选择这些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如可以在建设项目当地的环保局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关键位置公开信息,发布公示报告,同时设置好相关链接,为公众查询相关信息提供便利;在当地电视台的黄金收看时间段发布滚动字幕,并保证字幕有一定的滚动频率,尽最大努力确保公众顺利获取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在建设项目影响区域内大量发行刊登着相关信息的报纸,且报纸刊登时间要多于3天。此外,考虑到家庭困难群体、老年人等的特殊需求,可以采取在社区宣传栏、小区门口等位置张贴公告的方式作为辅助,确保这部分公众也能够行使自己的知情权。
3.1.2 对选址位于农村、山村区域或其他落后地区的建设项目,由于当地受到网络、电视等现代媒体的影响较小,所有在信息公开方面要采取更加直接、传统的方式。
3.2 加强技术审查,提高公众参与的真实性、可靠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还应当加强审查公众参与内容,通过强化技术审查来提高公众参与的可靠性、真实性[2]。
3.2.1 加强审查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整个过程。技术审查不仅要关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的公众参与内容,还要督促评价机构、建设单位等提供第一、二次信息公开资料,同时提供公示报告书。根据报告书的具体内容,相关专家及评估机构应严格审查每一次信息公开内容的客观性、准确性,并重视审查公示内容是否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准确说明,尤其要严格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内容是否全面而准确、制定的污染预防及治理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为公众提供的信息反馈渠道是否有效等。
3.2.2 重点关注公众的意见及建议是否被采纳,处理的效果如何。技术审查需要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单位对于采纳或不采纳公众意见的说明情况是否合理,必要时要开展专门的论证活动;公众意见被采纳之后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措施进行落实;当公众意见没有被建设单位采纳时,其信息反馈工作是否落实等,以此来有效提高公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真实性、可靠性。
确保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真实性及可靠性不仅能使决策更加合理,还能提高公众的参与热情,促使社会各方有效承担环境保护职责,为我国环境民主、公平的实现及环境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1]姜维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方案设计研究 [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4(02):189-191.
[2]徐伟.公众参与制度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影响 [J].生态经济,2013(01):14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