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冰茜(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361005)
新世纪以来,中国文化产业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着,政府大力推动,企业积极参与,消费人群不断壮大,文化消费能力大幅度提高。音乐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得到了飞速发展。
2011年10月18日,随着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文化产业的地位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会上提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由此可见中共中央对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共中央加强国家软实力的坚定决心,反映了当今社会当务之急的需求。
国际上对“文化产业”的概念还未有一个十分严格和统一的界定,各国因其不同的历史渊源和文化背景,对“文化产业”也有不同的理解和使用。1美国侧重于版权意识,称文化产业为版权产业;英国把文化产业称作创意产业,强调人的创造力;日本则把文化统称为娱乐观光业。2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文化产业是指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3此定义借鉴了工业生产的产业模式,更加强调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及产业链特征。
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国的支柱性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产业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这是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根据此概念,可以将我国文化产业分为八大类:出版发行业、影视业、演艺业、娱乐业、网络文化业、文物和艺术品业、文化中介服务业、广告和会展业。4
虽然各国对文化产业都有不同的概念界定,但核心都一样:文化产业必须依托文化资源而发展,将无形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有形的实物或无形的服务,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各国发展文化产业的目的也都一致:利用文化资源,将其转化为文化生产力,通过文化软实力的潜在力量,以此来推动和促进经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利用文化产业的低消耗低污染的特点,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环境效益;同时,文化产业以文化为基础,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人们的行为和认知,优化社会文化环境,获得社会效益。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还略显稚嫩。研究学者普遍认为:美国文化产业的起点是在20世纪30年代,伴随着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技术创新,美国文化产业飞速发展,如今仍然处于领先地位。5而中国的文化产业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兴起,之后进入到探索发展阶段。6西方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了近百年的时间,而我国只有短短的三十多年。
按道理说,为了在全球文化产业领域获得一席之地,我们必须加快步伐,赶上欧美等国的发展步伐。但是,纵观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及自身感受,笔者认为中国文化产业有必要放慢脚步,稍作休整,整装待发,以更完美的姿态展现于世界。为何要放慢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笔者主要以音乐为视角,从三个角度来进行阐述。
深入挖掘文化内涵需要时间。
走得慢一些,不是单纯指发展速度的减缓,而是要摒弃浮躁、耐住性子去深入发掘文化的深层意义,深入解读直至领悟,这样才能生产出富有文化气息、深入人心的文化产品。
音乐是一种文化,我们不只要“听”,还要“看”。打破常规,跳出思维定式,用眼睛来欣赏音乐,探索蕴藏在音乐背后的文化,用眼睛去记录音乐背后的故事。“看”音乐的理念,能够给音乐产业的发展方向提供更多的思路。
例如台湾的著名乐团——汉唐乐府,其经典剧目《韩熙载夜宴图》,创作灵感即来自于故宫博物院珍藏的国宝级画作《韩熙载夜宴图》,2008年在厦门鼓浪屿菽庄花园的演出,更让观众全方位地感受到中国的古典气息,品清食、花道、茶道等等无不体现了中国的古典文化。7这一剧目将音乐与美术完美结合,从《韩熙载夜宴图》这幅画作中汲取灵感,又仿佛能从动态的南音音乐和梨园科步中看到这幅画作。
汉唐乐府以传统的南音戏曲为核心,配以优美的梨园科步,加之先进的媒体技术,使其名声赫赫。它克服了音乐的地域局限性,使古典缓慢且富有地域特色的戏曲能够被大众所接受。其更深层次的原因就在于它能引起观众的共鸣——无论是在艺术欣赏方面还是民族自豪感方面。
完善版权保护体系、提高版权保护意识也需要时间。
美国称“文化产业”为“版权产业”,由此可见,版权在文化产业中非同一般的地位。然而在中国,盗版、山寨无处不在,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版权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需要从法律角度来实现,推动版权法律的设立,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严惩侵权行为。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1990年颁行以来,迄今为止仅修改了三次,分别于2001年、2010年和2012年,间隔时间久且修法进程缓慢。而美国立法部门十分关注著作权法的修改,进入21世纪以来,几乎每年都有新的修正案提交国会。8此外,2012年国家版权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引起了音乐界的轰动,其中涉及音乐的部分条款遭到了音乐界人士的强烈质疑。9由此可见,中国的版权法律保护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另外,国人版权意识薄弱,版权意识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时间的积累和沉淀。政府要重视版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建立,同时加强执法力度,上行下效,以此来提高国民的版权保护意识。
提高国人对音乐的兴趣、培养国人消费音乐的习惯、提升国民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水平更需要时间。
在中国音乐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国民消费音乐的习惯还未完全形成,音乐消费支出在各个家庭消费总支出中所占比例尚不高,而且国民的音乐审美水平也有待提高。这一不平衡导致了中国音乐产业的发展脚步很不踏实。
培养广泛且高素质的忠实观众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音乐产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发展最好,是因为这里是精英的聚集地,他们所受的教育程度普遍偏高,消费能力也较高,懂得享受生活。因此,演唱会、音乐会——音乐产业中最被大众所知的形式——也相对较多。
音乐素养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提高的。一方面,这和个人的音乐天分有关;另一方面,这和社会的音乐氛围有关。厦门爱乐自1998年成立之后便推行“周末交响”,旨在传播高雅音乐,提升厦门市民的音乐素养。10厦门拥有浓厚的音乐气息和艺术氛围,音乐会的演出频率较高,厦门市民普遍养成了欣赏音乐会的习惯,音乐素养也普遍较高。这是需要经过日积月累才能形成的。
犹如对经济GDP的盲目追求,一味强调经济的增长,随之而来的是需要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修复的生态环境问题。如今,这一现象蔓延到文化产业领域。一味追求产值的增长,揠苗助长式地拉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不知在不久的将来,文化环境是否同样会遭到破坏?
本文仅从音乐产业的视角进行阐述,但是文化产业的其他类别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笔者希望借“音乐产业”以小见大,促进各界注重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脚踏实地地走好每一步,打好基础,以后的发展之路才会更顺利。
注释:
1.左慧.《文化产品供给论——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学分析》,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28页.
2.欧阳坚.《文化产业政策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年,第42页.
3.赵沛.《中国音乐产业的概念界定及其发展现状》,载《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8年第15卷第4期,第144页.
4.欧阳坚.《文化产业政策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年,第44-46页.
5.张慧娟.《美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历程及启示》,载《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年第10期,第29-31页.
6.左慧.《文化产品供给论——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学分析》,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27页.
7.张晖.《宁静致远——台湾汉唐乐府的南音乐舞<韩熙载夜宴图>》,载《福建艺术》,2008年第6期,第13-14页.
8.吴汉东.《<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背景、体例和重点》,载《法商研究》,2012年第4期,第3-7页.
9.记者戴方,编辑鲍文玉.《音乐人再轰著作权法草案刘欢:若通过是灭顶之灾》,载《中国新闻网》,2012年4月12日,16时27分。参见网址:http://www.chinanews.com/yl/2012/04-12/3815267.shtml.
10.厦门爱乐乐团官方网站.参见网址:http://www.xmpo.org/al/?Col3/ytjs/.
[1]左慧.文化产品供给论——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欧阳坚.文化产业政策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42.
[3]张慧娟.美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历程及启示[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10).
[4]张晖.宁静致远——台湾汉唐乐府的南音乐舞《韩熙载夜宴图》[J].福建艺术,2008(6).
[5]吴汉东.《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背景、体例和重点[J].法商研究,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