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卓妍[暨南大学文学院,广州510632]
爱欲释放·女性原罪
——解读《石秀之恋》的变与不变
⊙王卓妍[暨南大学文学院,广州510632]
施蛰存的《石秀之恋》采用古为今用的手法,重构了《水浒传》中的英雄石秀的形象。一方面,他“变”,突破了施耐庵对石秀神化的描写,以性欲书写为切入点,展现石秀在情欲与道德交战中的心理流变,还原了人类复杂多变的内心世界;另一方面,他“不变”,维持了《水浒传》中对潘巧云的塑造,并加深了歪曲丑化女性的力度,以此来捍卫男权文化。
古为今用性欲人性男权文化
五四时期,随着西方文学思潮在中国的广泛传播,西方的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纷纷接踵而至,施蛰存作为新感觉派的代表作家,他的作品《石秀之恋》将《水浒传》中广为人知的拼命三郎石秀搬到了现代主义的舞台上,由表及里,将神性的英雄还原本真,重新塑造了在欲望中迷失自己的真实的人,是为“变”;同时他也未能摆脱男权文化的束缚,延续了《水浒传》中女性是“万恶之源”的思想,则是为“不变”。
石秀作为《水浒传》一百零八位好汉中的一员,作为“义勇”的正义化身,一直以来在文学中都熠熠生辉,但是施蛰存成功地从石秀的内心世界出发,将其神性消解,还原成一个在爱欲情潮中挣扎、蜕变、异化的人。从作家对石秀内心情欲的精细描绘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性压抑的巨大破坏力,实际上作者重塑了一个性格多重、形象立体的英雄石秀形象。
我们不难发现小说中“鸩酒”“嫣红”“血之奇丽”“爱欲”“性命”等关键词最后汇成了石秀异化的心理走向,这个走向最终演变成“因为爱她,所以想杀她”①的思想。仔细分析小说,我们会发现这样一条线索:潘巧云=鸩酒,鸩酒=嫣红,嫣红=血,血=奇丽=爱欲,爱欲=献生,因此,在石秀的心理存在这样一个最终等式:潘巧云=献生,这个等式是石秀在道德与欲望的两相交战中最终形成的。施蛰存的《石秀之恋》就是围绕这样一个等式的心理流变展开,展现了石秀对潘巧云由爱到性变态再到性虐杀的心理过程。同时,我们看到在上面那个等式中,石秀最终射杀了象征着爱欲的潘巧云,这也意味着他对情爱的阉割。小说的最后是这样写的:“而同时,看见了那边古树上已经有许多饥饿了的乌鸦在啄食潘巧云的心脏,心中又不禁想到,‘这一定很美味呢’”②。性欲转化为杀欲,进而变为食欲。我们可以就这三种欲望进行进一步的解读。性欲、食欲都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这两种欲望人人皆而有之,不可能因为是英雄就不具备。清代戴震认为:“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则名之曰‘人欲’。”但是石秀的性欲却与道德准则、理性规范形成了剧烈碰撞。这是因为“情欲不能离开社会价值体系,而且是在社会价值体系中形成、发展、变化的,它受价值法则所左右,但也左右价值法则。正因为这样,人的内在需求与社会法则,人的内在情欲与社会规范总是不能不发生冲突”③。施蛰存对石秀性欲的演化过程进行了细致入微地分析,一方面石秀被潘巧云所诱惑,另一方面又害怕自己做出不义之事,这让我们看到了人内心世界的分裂以及二重性的搏斗,最终道德战胜了性欲,而性欲却变成了杀欲。作家准确把握住了人的嫉妒心理,尤其是带着正义面具的英雄的嫉妒心理——得不到的便要将其毁去。杀欲看似比食欲恐怖,其实细想来,能够口啖人肉而觉美味,那种食欲早已超出杀之而后快的范畴,上升为“食其肉寝其皮”的最高阶段,由此可见性欲的压抑对人性的毁灭有多猛烈。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伊始,施蛰存便大胆地以性欲为突破口,通过将性欲诗化、暴虐化向压抑人性的禁欲主义发起进攻。
小说中大量绮丽却暴虐的画面让《水浒传》中那个英雄石秀彻底人性化,甚至变态化。施蛰存试图借助重新塑造历史人物,对时代造就的人物内质进行颠覆和重新书写,肯定人欲望的存在,指出英雄并不是全无缺点。《石秀之恋》中对石秀的心理刻画极为到位,他在道德与情欲的挣扎中选择了前者,却发现潘巧云还是背叛了他的大哥杨雄。于是经过一番挣扎后,他选择向杨雄说出潘巧云出轨之事。短短数行字展现了一个重义气英雄压抑自己却懊悔不已的真实面貌。人的内心世界是充满矛盾、跌宕起伏的,在人的灵魂深处,我们能看到善与恶、美与丑等等多元化的特质。《水浒传》中的石秀在看到潘巧云偷情后的第一反应是恨,他觉得潘巧云对不起杨雄,但是却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杨雄,作者想要表现的是石秀的侠义心肠和冷静自持,然而没有任何多余心理活动的石秀只会让人感觉到假仁假义和冷酷自私。
严家炎先生在《中国现代文学小说流派史》中指出:“对于石秀这样一个古代的急公好义的起义英雄来说,究竟是《水浒》的写法更接近历史的真实,还是新感觉派作家的写法更接近于历史的真实呢?尽管《水浒》是一部浪漫主义气息很重的作品,但我宁可相信《水浒》所描写的石秀,更接近历史的真实。”④笔者个人认为从“知人论世”的角度出发,二者所描写的故事人物框架相同,故事结局一样,但是应与各自创作所处的时代背景相结合,而不能单纯地以社会伦理道德来评判。正如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所说“人们总是很容易把我们所熟悉的东西加到古人身上去,改变了古人”。施蛰存创作《石秀之恋》并非将丑恶当美好,将残酷当有趣,他只是借用这样极端的形式,将人的隐秘欲望显露出来,这样更符合真实存在的人性,而非针对石秀一人。同时,站在《水浒传》的创作立场来看,施耐庵所创作的那些英雄们身上所有情结都是符合那个特定时代的崇武、重义的精神。石秀作为其中的佼佼者,自然不能流露出过多的个人情感,这符合整个文本的内在一致性。
施蛰存将题目设为《石秀之恋》,“恋”字自然离不开女性的存在。潘巧云是在《水浒传》和《石秀之恋》中均出现的重要女子,两部小说中都是通过潘巧云偷情这件事来展现石秀的性格。在时隔几百年后,不管石秀的性格如何变化,潘巧云依然被塑造成“淫娃荡妇”“水性杨花”的形象,甚至更加丑化。笔者认为施蛰存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男权思想的束缚,他塑造的潘巧云形象延续了《水浒传》中的特质,存在着反女性主义的倾向。
在石秀看来,潘巧云虽然美艳,但是姿态淫亵,处处挑逗他,促使他产生强烈的情欲,在得不到他的回应后,转投他人怀抱,勾三搭四,做出不洁之事。施蛰存还加入了石秀第一次嫖娼的场景:他不停地想起潘巧云,觉得那个娼妓似曾相识,因为石秀眼里的潘巧云如娼妓般勾引男人。施蛰存将潘巧云比作娼妓,所以我们感受最深的只有潘巧云强烈的情欲和低贱的姿态。这点和《水浒传》中潘巧云的形象一样极端化,带有强烈的男权主义思想。
《水浒传》中的潘巧云并没有杀害杨雄之意,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作出不洁之事,并非大恶之人,却最终难逃被杀的命运。百年后的《石秀之恋》中的潘巧云与和尚偷情,石秀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和兄弟义气,唆使杨雄杀害她,使其最终成为男性欲望的牺牲品。在传统文化中,女性被高度物品化,命运掌握在男性手中,如物品般被随意把玩、丢弃,冠之以“红颜祸水”“狐狸精”等称号。在男性的心里都存在着这样一种占有情绪:你不满足我的情欲,我就灭掉你的性命。然而,为何女性必须遵守三贞九烈的准则,而男性却享受着“三妻四妾”“齐人之福”的待遇?在男权统治秩序中,男性掌握着决定女性命运的权力,他们需要女性满足他们的欲望,但却不考虑女性的利益。他们希望女性永远甘为男性的附庸,永远困守在以夫为天的牢笼中,永无自己的思想。《石秀之恋》中并没有交代潘巧云与丈夫杨雄的关系如何,只是一味地将潘巧云的情欲放大化,暗示了女性若不守贞烈必会自取灭亡的男权思想,作为淫妇典范的潘金莲和潘巧云最终的死亡是历史的必然。可是谁又理解过年轻美貌的潘金莲迫于无奈嫁给武大郎的那份悲哀呢?
施蛰存写女性的情欲本无错,因为情欲是人性的一种表现方式,然而男性作家若以此为工具来批判女性,并且将男性的纵欲归结到女性的引诱上,就将个性解放引入了歧途。作者想要表达的是男性石秀面对女性潘巧云的诱惑,在情欲和仁义中最终选择了仁义,虽然他心理不断异化,但是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形象,而女性潘巧云自以为勾引到了石秀,却不料男性的英雄意识终究战胜女性的身体引诱一筹,从而显出男性的伟大和女性的渺小。施蛰存在《石秀之恋》中对女性纵欲的描绘,不也正是五四时期男性作家在释放人性时为男性满足自己的性幻想,放纵自己找到的宣泄口吗?
《石秀之恋》大胆地将《水浒传》中塑造的英雄石秀消解神性,还原英雄本相。在现代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碰撞下,我们体悟到了不同层面的石秀,看到了文学思想在不断的演化过程中实现着“变”的突破,同时也因根深蒂固的男权思想依然维持着对女性的歪曲解读。独立自主的女性如何能彻底改变被书写的宿命仍值得我们去思索。
①②施蛰存:《施蛰存精选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年版,第58页,第63页。
③刘再复:《性格组合论》,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449页。
④严家炎:《中国现代小说流派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59页。
[1]李欧梵.上海摩登——一种新都市文化在中国1930—1945(第五章)[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西蒙娜·波伏娃.第二性[M].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
作者:王卓妍,暨南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编辑:康慧E-mail:kanghuix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