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彩林[玉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广西玉林537000]
“活着是美的”:汪曾祺散文的诗意守望
⊙陈彩林[玉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广西玉林537000]
汪曾祺散文将生活置于本体,在一种“活着”的欢悦、“一种欣欣然的生活气息”中显示出“快乐”“温暖”“为这个世界祝福”的文学品格。他以“此在”的书写旨在向世人呈示如何“能于困苦卑微的生活觉得快乐,在没有意思的生活中觉出生活的意思”“能够从平常的生活现象中看出别人视若无睹的特殊的情趣”。于此,他的散文内蕴着人与生活无间的亲切,内蕴着适意惬心的生活乐感,在充满生机的情趣里见出“一个民族的常绿的童心”,显示出真诚的生活品格与人的诗意存在,这即是汪曾祺对于我们劳苦民族的慰藉与诗意守望。
汪曾祺散文诗意守望文学品格
汪曾祺散文将生活置于本体的位置,充盈着对于世俗生活的挚爱,释放的是人“活着”的欢悦,在“一种欣欣然的生活气息”中显示出“快乐”“温暖”“为这个世界祝福”的文学品格。他之所以追求作品内在的欢乐的情绪,源于他对文学创作的独特理解:
我认为作家的职责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样他就会觉得自己也应该活得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更优美一些,更有诗意一些。①
“诗意”从哪里来?汪曾祺没有将视角转向虚无缥缈的彼岸,而是立足于具体可感的此在,他要以文学之美向世人呈示如何“能于困苦卑微的生活觉得快乐,在没有意思的生活中觉出生活的意思”②,“使这个世界更诗化”③,凸显出凡俗生活人性化的温慰品格和慰藉劳苦民族的自在的生活品性。因此,他的散文总是“能够从平常的生活现象中看出别人视若无睹的特殊的情趣”④,内蕴着一种人与生活无间的亲切,一种适意惬心的生活乐感,在充满生机的情趣里见出“一个民族的常绿的童心”,显示出真诚的生活品格与人的诗意存在,这即是汪曾祺散文之于我们劳苦民族的慰藉,之于人现世生存的诗意守望。
人与生活的关系直接关涉到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本身所具有的品格。人对生活感到沉重,是因为人匍匐于生活之下,生活成为人的异己性负荷,疲于应承生活压力的人是很难感受到生活的内在欢乐的。人对生活感到无聊,是因为人游离于生活,形同陌路的生活使人很难产生感情,更谈不上快乐了。正是在人与生活的关系上,汪曾祺散文传达给人一种亲切的生活感觉,人与生活的融合使生活充盈着勃勃生机,而生活又反过来使人体验到一种生命内在的欢乐,这正是生活的诗情。
劳动(工作)是生活的要务,也是人最基本的生存方式,人在劳动过程中的感受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生活的质量。将劳动对象人格化,将人的感情真诚地倾注于劳动对象,是人产生劳动快感的重要方式,这也是“我劳动我快乐”“工作着是美丽的”的要义所在。且看《葡萄月令》中传递的这种人与劳动之间的内应关系:
九月的果园像一个生过孩子的少妇,宁静、幸福,而慵懒。
我们还给葡萄喷一次波尔多液。哦,下了果子,就不管了?人,总不能这样无情无义吧。
十月,我们有别的农活。我们要去割稻子。葡萄,你愿意怎么长,就怎么长着吧。
这篇散文正如这段引文一样,通篇贯注着人对于劳动的挚爱,劳动对象就是与人亲密无间的朋友,劳动过程就是人同劳动对象心与心交流的过程。劳动成果带给人的心理满足,人对劳动对象的爱意呵护,使劳动的苦辛获得精神的抚慰。这才是劳动、工作、人从事的职业本身应该具有的品格。那么,是什么东西使人所从事的职业丧失这种品格,或者说,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品格之外的种种附加呢?他在《理发师》中触及到这一问题:
事实上这个职业(理发)被目为低贱,全是一个错误制度所产生的荒谬看法。一个职业,都有它的高贵。
人为的抽象原则扭曲了人对于劳动的意识,人为地将劳动分为三六九等,这样人也相应地因为自己职业的关系而分出高低贵贱,劳动与职业的歧视性自然也就相应而生。很难想象,人在一种受歧视的状态下劳动、生活还能产生精神上的愉悦。更何况,这种劳动等级观念的背后还潜伏着巨大的政治压迫、经济剥削与精神奴役。这样,对于绝大多数从事底层劳动的民众来说,生活无疑就构成人的巨大压力,他们也只能匍匐于生活的重压之下。《孟子·滕文公上》中那段著名的话集中反映出这一问题产生的深刻民族文化心理根源:
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千百年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被视为“天下之通义”。但是,这“天下之通义”赋予劳动如此鲜明的高低贵贱,使人与人之间因为这种等级的不同而竖起了不可逾越的高墙,也许这堵高墙的阴影至今还或多或少残存在国人的集体无意识深处。在一种扭曲的意识形态的驱使下,因为劳动品种的不同,人与人之间的对立是如此的尖锐,“治人”与“治于人”,“食人”与“食于人”,使劳动具有了一种血腥味,如果说“劳动”的“快乐”那也只能是少数人榨取多数人血汗的“快乐”,弱肉强食的“快乐”。因此,劳动只有去除附加于其上的这些抽象原则,劳动才能从本真层面恢复“它的高贵”,人才能真正获得劳动本有的精神愉悦。汪曾祺散文展示的就是人与劳动的这种本真状态,在他看来即使是职业因文明的进程而必须的革新,也不应使它丧失那种温情的品格,因为人类社会的进步不是以器物的革新来取代精神的愉悦。工业化进程中,先进的工厂流水线带给工人的巨大体能与精神压迫正是以手工作坊劳动温和品性的丧失为代价的,这并不是说要拒绝文明的进步,将人退至原始蛮荒的状态,而是说人与劳动温情关系的丧失关键不在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相反,科技进步的终极意义是为了更大程度地改善人与劳动的关系,使劳动更具有人性化品格),而是因为“错误制度所产生的”。因此,汪曾祺总是对传统职业温和品性的丧失而充满惋惜:
遗憾的是,卷在那个波浪里(指新式理发店前的特别标记——一根圆柱上画出红蓝白三色相间的旋纹,给人一种眩晕感觉),似乎所有理发师都变了气质,即使在小城里,理发师早已不是那种谦抑的,带一点悲哀的人物了。理发店也不复是笼布温和的,在黄昏中照着一块阳光的地方了。⑤
人能否从自己的职业中获取这种“温和”的感觉,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见出人的生活质量,而且也能见出一个社会的人性化程度。
劳动最基本的初衷当然是为了人自身的生存,而生存最基本的方式当然是吃饭,故民以食为天。对于饮食男女而言,吃饭当然是人生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如何吃饭,这看似最平常的问题却直接关涉到人对于生活的感觉。弱肉强食,那是人类最兽性的“吃”;暴殄天物,那是人类最蹂躏美的“吃”;饕餮大餐,那是人类最贪婪的“吃”;食不果腹,那是剥夺人基本权利的“吃”。这些非常态下的“吃”使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附加了太多扭曲的意识。当一个社会连大多数人的“温饱”都难以解决的时候,根本原因绝对不是“天灾”,而一定是“人祸”,一定是“错误制度所产生的”。在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中,老百姓最大的愿景其实还停留于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即“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因此,吃饭只有去除附加于其上的扭曲原则时,才能恢复它本有的快乐。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享受“吃”,那是“天赋人权”;在一种挚爱生活的热力里,爱“吃”,会“吃”,能“吃”,吃得舒心惬意,那是生命内有的快乐。在汪曾祺看来,“人之所以为人”与“吃”有着莫大的关系,他在《人之所以为人》中道出了他写“吃”的初衷:
文学作品描写吃的很少(弗吉尼亚·沃尔夫曾提出过为什么小说里写宴会,很少描写那些食物的)。大概古今中外的作家都有点清高,认为吃是很俗的事。其实吃是人生第一需要。阿城是一个认识吃的意义、并且把吃当作小说的重要情节的作家(陆文夫的《美食家》写的是一个馋人的故事,不是关于吃)。他对吃的态度是虔诚的。《棋王》有两处写吃,都很精彩。一处是王一生在火车上吃饭,一处是吃蛇。一处写对吃的需求,一处写吃的快乐——一种神圣的快乐。
汪曾祺散文展示的就是“吃的快乐”,即生命本有的“一种神圣的快乐”。《背东西的兽物》里他展示了两类“吃”,进一步表明了他对“吃”的这种态度:
看一个庄家,一个工人,一个小贩,一个劳力人,吃饭是很痛快过瘾的事,他们吃得那么香甜,那么活泼,那么酣舞,那么恣放淋漓,那么快乐,你感觉吃无论如何是人生不可磨灭的真谛,而看这种人吃饭,你不会动一点食欲。他们并不厌恨食物的粗粝,可是冷淡到十分,毫不动情的,慢慢慢慢的咀嚼,就像一头牛在反刍似的!也像牛似的,他们吃得很专心。伴以一种深厚的,然而简单的思索,不断的思索着:这是饭,这是饭,这是饭……仿佛不这么想着,他们的牙齿就要不会磨动似的——很奇怪,我想不出他们是用什么姿态喝水的,他们喝水的次数一定很少,否则不可能我没有印象。
汪曾祺不喜欢那种“冷淡到十分,毫不动情的”吃,因为他感觉不到“吃无论如何是人生不可磨灭的真谛”,即生命内有的神圣快乐。
汪曾祺谈吃的散文尤多,故乡的吃、昆明的吃、天下四方的吃,还有师长、朋友家的吃。但是,他的吃绝不是满汉全席,而是家常小菜、四方小吃。他说:“我不是像张大千那样的真正精于吃道的大家,我只是爱做做菜,爱琢磨如何能粗菜细做,爱谈吃。你们看:我所谈的都是家常小菜。谈吃,也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对文化的态度。”⑥因此,他谈吃绝无钟鸣鼎食的贵族气、豪奢感,而是透着亲切的凡俗生活味,总是隐隐传达着一种声音——你很累,很辛苦,那就做点可口的小吃,解解乏,逗逗乐吧。且看他的《炒鸡蛋》:
炒鸡蛋天下皆有。昆明的炒鸡蛋特泡。一颠翻面,两颠出锅,动锅不动铲。趁热上桌,鲜亮喷香逗人食欲。
在炒鸡蛋之类家常小菜中,使人体验到一种日常生活的快意。
富贵的生活人皆向往之,然必不为绝大多数人所有,能将凡俗的日常生活过得有声有色,方为生活真意、至情至性。且看汪曾祺家常小菜中内蕴的这种生活态度:
油条两股拆开,切成寸半长的小段。拌好猪肉(肥瘦各半)馅。馅中加盐、葱花、姜末。如加少量榨菜末或酱瓜末、川冬菜末,亦可。用手指将油条小段的窟窿捅通,将肉馅塞入、逐段下油锅炸制油条挺硬,肉馅已熟,捞出装盘。此菜嚼之酥脆。油条中有矾,略有涩味,比炸春卷味道好。
这道菜是本人首创,为任何菜谱所不载。很多菜都是馋人瞎捉摸出来的。⑦
“瞎捉摸”做菜实则是一种对凡俗生活的挚爱,如此琐细、不避其烦即是小人物生活的真实情状,显示出的却是他们的生活热力。
汪曾祺散文中的“吃”因重心在朴素的日常生活情状,且渗入些许文人的雅致,故他的“吃”绝无酒客饕餮的浊俗,也丝毫不见《红楼梦》中那种锦衣玉食的饫甘餍肥,而是于素朴之中透出健康的气息,于世俗之中见出文化味。且看他的《野菜》:
春天了,是挖野菜的时候了。踏青挑菜,是很好的风俗。人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尤其是妇女,到野地里活动活动,呼吸一点新鲜空气,看看新鲜的绿色,身心一快。
南方的野菜,有枸杞、荠菜、马兰头……北方野菜则主要的是苣荬菜。枸杞、荠菜、马兰头用开水焯过,加酱油、醋、香油凉拌。苣荬菜则是洗净,去根,蘸甜面酱生吃。或曰吃野菜可以“清火”,有一定道理。野菜多半带有一点苦味,凡苦味菜,皆可清火。但是更重要的是吃个新鲜。有诗人说:“这是吃春天”,这话说得有点做作,但也还说得过去。
敦煌变文、《云谣集杂曲子》、打枣杆、挂枝儿、吴歌,乃至《白雪遗音》等等,是野菜。因为它新鲜。
“踏青挑菜”使人“身心一快”,野菜的些许清苦使人感觉到一种朴素的新鲜,以野菜命名的变文曲牌俗中寓雅。因此,汪曾祺谈“吃”实则是为了展示一种朴素、健康、有文化气息的生活形态。这样,人在与生活无间的亲切中便获得一种平和、健康而不失文化气息的诗意安居。
汪曾祺散文这种人与生活无间的亲切使人在随意自在中体验到一种凡俗但却欢悦的生活情绪。但是,这种生活情绪绝不是浓得化不开,而是在不动声色的平淡处以一种不经意的方式点到即止,微挑心弦,恰似小石投水,涟漪微荡,就像菜里的味精,不多但却有味,所以他的散文总是让人于朴素、平易的叙述中,在自然随性的形态下,体验到一种若隐若现、适意惬心的生活乐感。
汪曾祺的1940年代的散文创作因为意识流、诗化色彩较浓,所以这种生活乐感更明显一些。且看《礼拜天的早晨》所写洗澡的这种情态:
洗澡实在是很舒服的事。是最舒服的事。有什么享受比它更完满,更丰盛,更精致的?——没有,酒,水果,运动,谈话,打猎——打猎不知道怎么样,我没有打过猎……没有。没有比“浴”更美的字了,多好啊,这么懒洋洋地躺着,把身体交给了水,又厚又温柔,一朵星云浮在火气里。
在洗澡中,感受到一种自我放松的安闲与享受,那种“懒洋洋地躺着”,身体在水的抚摸下的惬意与舒适,就像一首悠然的轻音乐。
汪曾祺的新时期散文创作叙述显得更加从容,简白,不动声色。但是,那偶尔的情绪触发却让人于朴素中感觉到那种内在的适意惬心的生活乐感。且看《天山行色》对果子沟的描写:
吉普车在山顶的公路上慢行着,公路一侧的下面是重重的复复的山头和深浅不一的山谷。山和谷都是绿的,但绿得不一样。浅黄的、浅绿的、深绿的。每一个山头和山谷多是一种绿法。大抵越是低处,颜色越浅;越往上,越深。新雨初晴,日色斜照,细草丰茸,光泽柔和,在浅浅深深的绿山绿谷中,星星点点地散牧着白羊、黄犊、枣红的马,十分悠闲安静。
在天山果子沟游览就像书写一首朴素但却动人的绿色抒情乐,山和谷不一样的绿色,或浅黄,或浅绿,或深绿,宛如绿的律动,白羊、黄犊、枣红的马,就像这绿的主旋律中跳动的音符,音色柔和,音调舒展,意境悠闲安静。
这种适意惬心的生活乐感不以浓香袭人、花海声色夺目为胜,但却具有一种潜在的激活力,使凡俗日常生活充盈着一种暖融的幸福感。在他的《冬天》里,这种适意惬心的生活乐感将普普通通的冬日激活,苦寒难耐的冬天内蕴的却是家的温馨与生活的温暖。
在这样的冬天里,驱寒也显出一种安闲暖人的生活味。
闲来无事,摸摸纸牌,每个老太太脚下都有一个脚炉。脚炉里粗糠太实了,空气不够,火力渐微,就要用“拨火板”沿炉边挖两下,把粗糠拨松,火就旺了。脚炉暖人。脚不冷则周身不冷。焦糠的气味也很好闻。仿日本俳句,可以作一首诗:“冬天,脚炉焦糠的香。”
“脚炉焦糠的香”是内蕴于冬天里那种适意惬心的生活乐感最好的具象。与此同时,这样的冬天,也使人感受到一种独特的生机:
早起一睁眼,窗户纸上亮晃晃的,下雪了!雪天,到后园去折腊梅花、天竺果。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白雪,生意盎然。
白雪铺地,腊梅花明黄,天竺果鲜红,本无关联的物象组合成一幅生意盎然的雪景图,赏心悦目的心感是贯穿这冬日白雪世界的旋律,而“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则是这旋律中最动人的音符。
正如对冬日沉寂的打破,这种适意惬心的生活乐感也消解了雨季的令人厌烦。《昆明的雨》在这种艺术方式下凸显出一种独特的柔和:
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喝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
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卖杨梅的苗族小女孩那声娇娇的吆喝声,荡漾在绵绵的雨季;女房东送来的带着雨珠的缅桂花,带给人一种微妙的情绪触摸。这苗族小女孩的吆喝声、带雨珠的缅桂花触动着人心柔软的部位,雨季的空气因此更加柔和,那是昆明雨季纯银般的音乐。
上述适意惬心的生活乐感就像冰山偶露海面的尖角,使人体验到汪曾祺散文生活世界那种以暖融、欢悦为主体的生活质感,在艺术上则使其散文获得一种风筝飞远但线却迁延于后、朴素而不板滞乏味的美感。
汪曾祺散文人与生活无间的亲切、适意惬心的生活乐感又具体而突出地表现在生活之趣上。他的散文孜孜不倦于草木虫鱼、瓜果食蔬、风俗风情、地理风貌、文化掌故、世态人情等宇宙百汇、人生百态内在的情趣,虽“兼作小考证”但重心不在于穷究物理,而在于表现“一种欣欣然的生活气息”。因为“趣”的存在,或者说用心发现,凡俗生活的苦辛与贫乏得以消解,生活因此而充满生气,变得灵动而有趣,这即是他所要凸显的生活形态与生活态度。正因如此,他对于冷漠、沉闷、乏味的生活态度有着本能般的排拒。且看《风景》中对于“堂倌”的描写:
他衣服总是干干净净——我真希望他能够脏一点。他决不是自己对干干净净有兴趣。简直说,他对世界一切不感兴趣。他一定有个家的,我想他从不高兴抱他孩子。孩子他抱的,他太太让他抱,他就抱。馆子生意好,他进账不错。可是拿到钱他也不欢喜。他不抽烟,也不喝酒!他看到别人笑,别人丧气,他毫无表情。他身子大大的,肩膀阔,可是他透出一种说不出来的疲倦,一种深沉的疲倦。座上客人,花花绿绿,发亮的,闪光的,醉人的香,刺鼻的味,他都无动于衷。他眼睛空漠漠的,不看任何人。他在嘈乱之中来去,他不是走,是移动。他对客人,不是恨,也不轻蔑,他讨厌。连讨厌也没有了,好像教许多蚊子围了一夜的人,根本他不大在意了。他让我想起死。
这位堂倌对于生活的冷漠、无趣“让我想起死”,文章结尾以“他方脸上一点不走样,眼睛里仍是空漠漠的。我有点抖,我充满一种莫名其妙的痛苦”与之呼应。这种汪曾祺早期散文中的描写,留有契诃夫《装在套子里的人》的痕迹,近于夸张的手法、嘲谑的笔调虽然在他的散文创作乃至于小说创作中是少有的,主要见之于1940年代的创作,但是他排拒冷漠、沉闷、乏味的生活态度却贯穿于整个创作过程。与这种冷漠、沉闷、乏味的生活态度相对,即使是处在反右时期被下放劳动的境遇里,他也对生活充满着兴趣。《紫穗槐》即为这种生活态度的写照:
……我成了“右派”后所从事的劳动,以修十三陵水库和这次西山种树的活最重。那真是玩了命。
一早,就上山,带两个干馒头、一块大腌萝卜。顿顿吃大腌萝卜,这不是个事。已经是秋天了,山上的酸枣熟了,我们摘酸枣吃。草里有蝈蝈,烧蝈蝈吃!蝈蝈得是三尾的,腹大,多子。一会儿就能捉半土筐。点一把火,把蝈蝈往火里一倒,劈劈剥剥,熟了。咬一口大腌萝卜,嚼半个烧蝈蝈,就馒头,香啊。人不管走到哪一步,总得找点乐子,想一点办法,老是愁眉苦脸的,干吗呢!
“人不管走到哪一步,总得找点乐子,想一点办法,老是愁眉苦脸的,干吗呢!”即是汪曾祺的生活态度。“趣”的内涵就是为生活“找点乐子”,特别是在人艰难的时候。正因如此,他眼中的紫穗槐才别有风致:
紫穗槐我认识,枝叶近似槐树,抽条甚长,初夏开紫花,花似紫藤而颜色较紫藤深,花穗较小,瓣亦稍小。风摇紫穗,珊珊可爱。
紫穗槐的枝叶皆可为饲料,牲口爱吃,上膘。条可编筐。
心态变,眼前生活物象的情态也随之一变。在“玩了命”似的劳动间歇里,紫穗槐越显情致就越能见出汪曾祺的生活态度。赏花须意闲,品味于心静。柔和安静处,顿觉眼前生意满,触目皆有情趣。因此,汪曾祺总能在普通的凡俗生活甚至是困苦的境遇里找到乐子,甚至是一种轻微的调侃。且看他的《跑警报》:
联大(西南联大)同学跑警报时,成双作对的很多。空袭警报一响,男的就在新校舍的路边等着,有时还提着一袋点心吃食,宝珠梨、花生米……他等的女同学来了,“嗨!”于是欣然并肩走出新校舍的后门。跑警报说不上是同生死,共患难,但隐隐约约有那么一点危险感,和看电影、遛翠湖时不同。这一点危险使两方的关系更加亲近了。女同学乐于有人伺候,男同学也正好殷勤照顾,表现一点骑士风度。正如孙悟空在高老庄所说:“一来医得眼好,二来又照顾了郎中,这是凑四合六的买卖。”
这种跑警报不见惊慌失措,见出一种轻微的调侃,因为在他的审美心理结构中“幽默要轻轻淡淡”。不过,更多的时候,或者说,汪曾祺最着意凸显的则是于平和安稳的生活情绪里津津乐道凡俗日常生活的“趣”。在他看来,对于芸芸众生而言,平和安稳而有情趣的生活即是“诗意的栖息”。因此,他笔下的生活总是常中见趣,小中见趣,这种“趣”与“乐”是如此的亲和。在他看来,“会从生活中寻找乐趣”就是“很会生活”。瓜果食蔬、草木虫鱼鸟兽、风俗人情、地理风貌等皆从平凡细微中见趣,旨在展示这种凡俗但不乏乐趣的生活形态。
西瓜以绳络悬之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喀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汪曾祺《夏天》)
磕头虫的脖子不知道怎么有那么大的劲,把它的肩背按在桌面上,它就吧嗒吧嗒地不停地磕头。把它仰面朝天放着,它运一会气,脖子一挺,就反弹得老高,空中转体,正面落地。(汪曾祺《昆虫备忘录·瞌睡虫》)
春节街头常见人赌赛劈甘蔗。七八个小伙子,凑钱买一堆甘蔗,人备折刀一把,轮流劈。甘蔗立在地上,用刀尖压住甘蔗梢,急掣刀,小刀在空中画一圈,趁甘蔗未倒,一刀劈下。劈到哪里,切断,以上一截即归劈者。有人能一刀从梢劈通到根,围看的人都喝彩。(汪曾祺《昆明的年俗》)
一块凉气沁心的西瓜,那是夏天的快意;磕头虫的滑稽,那是童年的乐趣;赌赛劈甘蔗,那是年俗的欢快。类似的朴素的快乐装点出一个有趣的生活世界。“趣”与“情”不分,“情”因“爱”而生,情趣的背后是充满挚爱的生活之心。且看“秋海棠”寄寓的母爱之思:
秋海棠北京甚多,齐白石喜画之。齐白石所画,花梗颇长,这在我家那里叫做“灵芝海棠”。诸花多为五瓣,惟秋海棠为四瓣。北京有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简直近似木本。我对这种孙二娘似的海棠不大感兴趣。我所不忘的秋海棠总是伶仃瘦弱的。我的生母得了肺病,怕“过人”——传染别人,独自卧病,在一座偏房里,我们都叫那间小屋为“小房”。她不让人去看她,我的保姆要抱我去让她看看,她也不同意。因此我对我的母亲毫无印象。她死后,这间“小房”成了堆放她的嫁妆的储藏室,成年锁着。我的继母偶尔打开,取一两件东西,我也跟了进去。“小房”外面是谁种了两三棵秋海棠,也没有人管它,它在秋天竟也开花。花色苍白,样子很可怜。不论在哪里,我每看到秋海棠,总要想起我的母亲。⑧
闲谈秋海棠是趣,“孙二娘似的海棠”是轻淡的幽默,伶仃瘦弱的秋海棠是母亲的化身,“花色苍白,样子很可怜”,内蕴着母爱的伟大,遥寄着母爱之思,可谓触目所及,草木有情。再看“木香花”寄寓的友人之思:
我和朱德熙曾于大雨少歇之际,到莲花池闲步。雨下起来了,我们赶快到一个小酒馆避雨。要了两杯市酒(昆明的绿陶高杯,可容三两)一碟猪头肉,坐了很久。连日下雨,墙角积苔甚厚。檐下的几只鸡都缩着一脚站着。天井里有很大的一棚木香花,把整个天井都盖满了。木香的花、叶、花骨朵,都被雨水湿透,都极肥壮。
……
德熙在美国病逝快半年了,这幅字还挂在他在北京的书房里。(汪曾祺《木香花》)
四十年前,昆明雨季。檐下几只鸡缩着,一脚独立,小酒馆是如此的柔和安静。此时,两杯市酒,一碟猪头肉,与友人对坐小酌。那棚木香花,雨水湿透,愈显肥壮,定格在记忆深处,宛如友情历久弥新,草木无声但情却深挚,亲切凄婉。
乐趣、情趣是生活的美丽精神所在。那么,如何才能使生活充盈着“趣”呢?他对风俗的理解中即包含了这一问题的答案。
风俗,不论是自然形成的,还是包含一定的人为的成分(如自上而下的推行),都反映了一个民族对生活的挚爱,对“活着”所感到的欢悦。他们把生活中的诗情用一定的外部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且相互交流,融为一体。风俗中保留一个民族的常绿的童心,并对这种童心加以圣化。风俗使一个民族永不衰老。风俗是民族感情的重要的组成部分。⑨
汪曾祺作品喜写风俗,他为什么“对风俗有兴趣”呢?他说“是因为我觉得它很美”。那么,他为什么觉得风俗很美呢?是因为风俗“反映了一个民族对生活的挚爱,对‘活着’所感到的欢悦”。那么,风俗中这种对于生活的挚爱与“活着”的欢悦又从何而来呢?汪曾祺认为,它们源自“一个民族的常绿的童心”。“所谓风俗,主要指仪式和节日”,试想如果去掉这些“仪式和节日”,特别是那些穷乡僻壤的地区,生活该会失去多少光鲜,“我们的童年将是多么贫乏,多么缺乏光彩呀”⑩。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龙船竞渡、人与鸭竞赛的端午节之类的风俗,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边城还会如此生气贯注吗?他还会如此迷恋吗?一群年轻的泅水高手忘情地在酉水之上竞逐那三十只绿头长颈大雄鸭的欢快场景,使人体验到朴素生活的童心四溢,展示出一派生气勃勃、健康爽朗的生命童年气派。正是因为“童心”的存在,人才与生活如此地浑融一体。如果没有这种真诚的生活品格,人在生活的苦辛面前只会感到格外的冰冷负累与逼仄萎倦。因此,汪曾祺特别喜爱从儿童视角呈示生活的形态,因为这样的生活形态往往充盈着轻甜的乐趣、动人的情趣。《看水》《受戒》等小说如此,而他散文中的这种儿童心态表现则得更明晰。
雨真大。下得屋顶上起了烟。大雨点落在天井的积水里砸出一个一个丁字泡。我用两手捂着耳朵,又放开,听雨声:呜——哇;呜——哇。下大雨,我常这样听雨玩。
雨打得荷花缸里的荷叶东倒西歪。
在紫薇花上采蜜的大黑蜂钻进了它的家。它的家是在椽子上用嘴咬出来的圆洞,很深。大黑蜂是一个“人”过的。
紫薇花湿透了,然而并不被雨打得七零八落。
麻雀躲在眼下,歪着小脑袋。
蜻蜓倒吊在树叶的背面。
哈,你还在呀!一只乌龟。这只乌龟是我养的。我在龟甲边上钻了一个洞,用麻绳系住了它,拴在柜橱脚上。有一天,不见了。它不知怎么跑出去了。原来它藏在老墙下面一块断砖的洞里。下大雨,它出来了。它昂起脑袋看雨,慢慢地爬到天井的水里。(汪曾祺《下大雨》)
汪曾祺以儿童的审美心态把玩夏天的大雨,雨中的大黑蜂、麻雀、蜻蜓、乌龟都具有一种拙趣,这种拙朴的儿童心态在他的花草虫鱼鸟兽等题材的散文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凡是复眼的昆虫,视觉都很灵敏。麻苍蝇也是复眼,你走近蜻蜓和麻苍蝇,还有一段距离,它就发现了,噌——飞了。
我曾经想过:如果人长了一对复眼?
还是不要!那成什么样子!(汪曾祺《昆虫备忘录·复眼》)
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土蚂蚱”,身体粗短,方头,色黑如泥土,翅上有黑斑。这种蚂蚱,捉住它,它就吐出一泡褐色的口水,很讨厌。(汪曾祺《昆虫备忘录·蚂蚱》)
瓢虫,朱红的,瓷漆似的硬翅,上有黑色的小圆点。圆点是有定数的,不能瞎点。黑色,叫做“星”。有七星瓢虫、十四星瓢虫……星点不同,瓢虫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吃蚜虫的,是益虫;一类是吃马铃薯的嫩叶的,是害虫。我说吃马铃薯嫩叶的瓢虫,你们就不能改改口味,也吃蚜虫吗?(汪曾祺《昆虫备忘录·花大姐》)
吃晚饭的时候,呜——扑!飞来一只独角牛,摔在灯下。它摔得很重,摔晕了。轻轻一捏,就捏住了。
独角牛是硬甲壳虫,在甲虫里可能是最大的,从头到脚,约有二寸。甲壳铁黑色,很硬,头部尖端有一只犀牛一样的角。这家伙,是昆虫里的霸王。
独角牛的力气很大。北京隆福寺过去有独角牛卖。给它套上一辆泥制的小车,它就拉着走。北京管这个大力士好像也叫做独角牛。学名叫什么,不知道。(汪曾祺《昆虫备忘录·独角牛》)
汪曾祺以返璞归真的儿童心态玩味这些昆虫,祛除一切繁杂的成人思虑,让人体验到的是一种拙朴的童趣,更为重要的是,他在向我们展示一种儿童式的真诚的生活品格,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
汪曾祺特别强调美与童心之间的联系,他说:“美,首先是人的精神美、性格的美、人性美。”“性善的标准是保持孩子一样纯洁的心,保持对人、对物的同情,即‘童心’‘赤子之心’。孟子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⑪这种赤子之心也在某些层面契合于道家的追求,《老子》说:“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在道家美学看来,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清心寡欲、迥绝尘世。所谓的功名利禄、是非利害、荣辱得失,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像婴儿那样的纯真,无忧无虑,无牵无挂,无是非得失,任性而为,率性而发,不做作,不矫饰,纯洁无瑕,天真烂漫,这才是人应该追求的最高理想境界”⑫。汪曾祺当然不是强调道家的“清心寡欲、迥绝尘世”,相反他排拒不食人间烟火,他强调“不失赤子之心”实则是强调儿童式的真诚的生活品格。因此,他强调以“孩子一样纯洁的心,保持对人、对物的同情”,保持“一个民族的常绿的童心”,其核心要义就在于使生活充溢着“趣”,使生活内蕴着恬适的诗情,使生活回归温慰的人性美,从而使人远离那种“不是人过的生活”,使人以童心式的真诚的生活品格获取生存的美丽精神,这即是汪曾祺对于我们劳苦民族的慰藉与诗意守望。
①③⑧⑪汪曾祺:《汪曾祺全集》(第六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版,第181页,第181页,第251页,第182页。
②⑦汪曾祺:《汪曾祺全集》(第四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4页,第196页。
④⑤⑨⑩汪曾祺:《汪曾祺全集》(第三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15页,第40页,第350页,第351页。
⑥汪曾祺:《汪曾祺全集》(第五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60页。
⑫曹顺庆、李天道:《雅论与雅俗之辨》,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第121页。
作者:陈彩林,文学博士,玉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编辑:赵红玉 E-mail:zhaohongyu6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