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金秋十月,依法治国进程迎来重要时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上尚属首次,是中国民主法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这次会议的召开,开启了依法治国的新航程。省委要求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省的思路和举措,确保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在四川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决定》在各项法治工作中选择了“依法执政”作为“纲”,省委对此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执政,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员干部要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党纪党规党章的刚性约束,比普通公民多尽一份义务。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我省正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强地方立法必须要紧扣中心,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使各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与《决定》一脉相承,在治蜀兴川的进程中,合法被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要求依法科学界定并全面准确履行政府职能,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决策方案拒于审议门外。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为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我省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徒法不足以自行”,除了完备的法律外,法治的实现还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我省,“法律七进”被作为依法治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重要内容。“法律七进”还将不断加大活动力度,使法治精神浸润人心。
“法者,国之权衡者也。”习总书记在全会上提出,要“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省委部署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战略:进一步完善社会领域法治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治理方面的突出矛盾,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必须造就一支更加优秀的法治工作队伍。对党、国家、人民、法律忠诚是这支队伍的灵魂,法律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是这支队伍的根基,如此才能担当依法治国的重大使命。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法治领域的改革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省委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勇于自我革新,坚决破除束缚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个“坚定不移”,一个“坚决”,说出了我们的决心与信心。在未来的征途中,肯定还会面临种种困难和阻力,但我们相信,有党的坚强领导,有人民无穷的力量支持,法治新时代必将由此开启。(责编:裴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