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 黄艳燕
(1陕西环科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陕西西安 710054 2陕西中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西安 710054)
近年来,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作为我国环保工作之隐痛已引起国家层面的深刻反思,为此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强化执法监管等政府管控措施正在不断强化和健全,但回归技术层面,锁定建设项目这个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而言,如何实现污染物与地下水、土壤的隔离是个不可回避又不好实施的问题,防渗即是做好隔离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建设项目虽千差万别,但从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途径上进行梳理,即可发现建设项目通常需要防渗的部位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其总体上讲有原辅材料堆放区、生产装置区、管廊区、产品存放区、污水集排与处理区、固废暂存区、固废处置区等。究其原因,这些环节的物料流转过程均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参与,因此该区域的跑冒滴漏与场地冲洗过程、淋溶与渗透过程以及事故泄漏与消防过程均可能发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向下污染。
建设项目防渗工作从工程层级上划分属于施工工序,从施工工序衔接关系上讲多属于隐蔽工程,其施工过程抛开施工人员素质等主观因素影响,客观方面就存在控制节点较多,施工隐形缺陷易发且不易发现,单项验收缺乏精确检验方法而,后续重叠施工对防渗成品构成冲击等不利因素。此外,项目运行期因防渗缺陷引发的污染亦常常表现隐蔽,待到周边环境出现表征之时,除了整体返工外,其局部补救措施多是权宜之计,难以达到整体性防渗所具有的效果和耐久性。
项目环评阶段应严格按照法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开展地下水保护措施的论证,其中分区控制即是防渗工作的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法,环评地下水导则对其分区依据及防渗措施评价深度有具体要求。通常厂区被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危害性或毒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区与物料储存区、化学品库、固废暂存区、液体物料装卸区等;污水集排管沟、废水处理站、化学品事故池、废水事故池;地下或半地下生产单元,发生物料泄漏后不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区,其常见的防渗等级设定方法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参照危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其中废水处理站、化学品事故池、废水事故池参照危废填埋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危废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一般污染防治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工程设计文件应将环评文件中分区防渗要求转化为用以指导施工的设计图纸,即用图纸语言明确防渗部位、防渗系数、防渗层结构及防渗材料的规格和要求等。其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两点,(1)各分区防渗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对应建、构筑物或设备、地下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2)设计规范的执行方面,有行业设计标准的按其行业标准进行设计,但其配套的危废贮存、处置设施应执行前文所提的专项控制标准,此外,若出现环评要求严于行业规范时,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和环评单位进行技术磋商,根据协商结果开展设计,并在设计说明书中进行情况说明。
环境监理作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控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防渗监理是其工作内容中的重要一项。按其工作流程大致确定的监理要点为:防渗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施工工序安排、施工方法和技术组织措施等方面的合理性;下来严格做好防渗材料的进场验收,验收时必须审核防渗材料性能指标试验报告,并仔细查看防渗材料的完整性;施工过程中逐工序开展监理,以采用土工复合材料防渗的施工过程为例,监理关注点就有下垫面与支持层质量评定、铺设工序的平顺与松紧度、拼接工序的搭接宽度与膜间节点的T形控制、接缝强度、排水排气阀体安装与土工膜的连接、土工膜与周边建筑物的连接和封边、上垫面和保护层质量评定等;施工结束后要求施工单位报请单项验收,由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联合查验,最终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本文所讲竣工验收仅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试生产现场核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其防渗部分目前采取的验收方式基本是现场查验和资料查阅,现场查验主要是判别防渗部位是否有直观可别的质量缺陷,如结构开裂、孔洞等,资料查阅范围主要是施工图、竣工图及单项验收资料。笔者建议在做好上述两点外,还应借助监测数据对其防渗效果进行检验,尤其是竣工环保验收时因项目试生产已产生污染,防渗效果才是验收的关键。
通过上文分析可见,防渗工作对于地下水和土壤保护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为做好建设项目各阶段的防渗工作,现针对建设项目防渗工作各参与方建议如下:(1)建议建设单位提高环保责任意识,重视厂区防渗工作,切实领会新环保法“损害担责”要求,以及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后恢复措施之难和恢复成本之高;(2)建议环评单位在环评文件中务必明确厂区各功能单元防渗要求,切忌含糊;(3)建议设计单位务必重视环评文件并发挥其专项指导作用;(4)建议环境监理单位在设计阶段早期介入,杜绝设计漏项和降低标准现象,同时切实担当起保障防渗施工质量的重担,最终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的防渗工作,避免因防渗而引起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