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华,万靓军,白 玲,龚娅萍,王爱华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京 100081)
我国通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合格率都稳定在96%以上,基本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但受当前农业基础、生产方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镉大米、毒草莓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仍有发生,这些事件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冲击了民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本文立足我国国情、社情和民情,对如何从根本上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进行了探索和思考。
受大力发展经济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人口众多、耕地偏少,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高等现实情况的制约,一些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还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良好的产地环境是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农业产地环境也遭遇到了严重的考验和压力。一方面是工业及生活污染排放到了农田造成的污染。据统计,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达2 000 万hm2[1],占到全国总耕地面积的21%。另一方面,多年来农药、化肥、农用塑料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有增无减,只有30%~40%化肥得到利用[2],10%~30%农药得到利用[3],农用塑料薄膜大约40%没有回收处理。因此,外源和内源因素双重作用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使农业产地环境中残留的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残留对农产品质量造成了很大威胁[4],如镉超标的大米事件就是由于耕地土壤被重金属镉污染所导致。
目前我国大多采用一家一户自主经营的农业生产方式,农民受到长期生产经营习惯、生产技术水平、法律公德意识、消费者偏好、经济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缺乏对农产品生产的持续长远考虑。一方面,在农业生产上过度依赖化肥。化肥使用简便快捷、节省劳力,很多农户已摒弃使用有机肥涵养土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做法,而是长期盲目滥用化肥,来维系高产出,导致农产品中硝酸盐含量过高,破坏了土壤结构,使我国耕地有机质含量已降到1.5%,明显低于欧美国家耕地有机质含量的2.5%~4.5%的水平[4],造成很多地区如不使用化肥就没有很好产出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农业投入品使用随意性大。生产者受经济效益的驱动,不会实施一些成本较高、技术操作有难度的防治技术,而是偏好使用见效快、成本低的违禁农业投入品,或者为抓住市场价格的有利时机,不遵循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等,造成蔬菜有机磷超标、肉制品中的抗生素超标、残留孔雀石绿的鱼产品等事件。
农业生产经营者为了保证收获农产品的商品品相、延长贮藏时间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滥用或违规使用一些添加物的现象比较普遍:(1)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如生产者为了迎合消费者对瘦肉的喜好使用瘦肉精喂养生猪;为了消费者对鸭蛋黄的感官需求使用苏丹红生产红心鸭蛋;为了满足消费者对苹果美观大方的要求对其表皮进行药物处理等。(2)加工包装过程滥用添加物。如为保持食用菌外观长期光鲜的商品品相,在包装过程中使用荧光剂;为改善茶叶饮用口感和增加茶叶重量,有些企业在茶叶加工生产过程中过度添加食糖和非法添加滑石粉、石墨、色素等物质等。(3)农产品储藏运输滥用药物。如农户使用六六粉、敌敌畏等农药处理生姜,延长储存期[5];储运大白菜过程中喷洒甲醛防止腐烂和变色;添加抗生素保证渔业产品在长途封闭的运输过程中能够存活等。
当前,我国正通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农业的持续安全生产,但现阶段从根本上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在产地环境保护、农业发展基础、服务水平、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制约。
国家非常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治理对农业产地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工业“三废”以及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但对这些污染的治理涉及到宣传培训、管理投入、部门利益等很多问题,尤其还与当地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对保护产地环境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具体量化指标和考核办法存在很大困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虽然对农业产地环境的保护作出明确规定,也有划分农产品适宜种植区的要求,但在实际上由于难以达成统一共识、缺乏可操作的办法,以及多年以经济发展作为重心等因素的影响,实际上也难以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和要求,一些产地的风险预警、信息服务等基础工作不能有效跟进,使农业产地环境污染依然存在加剧的危险。
生长在管理条件良好的环境下,农作物健壮而少发生病虫害,会减少农药的使用,但我国农业生产对象和生产者这两个关键条件都很薄弱。一方面,在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下,很多地方都热衷于搞工业、搞服务业,不愿意开展经济效益低、工作难度大的农业基础建设工作,靠分散经营的农户自发开展农田基础建设也不现实,造成农田道路、修堤、挖井、布电等促进农业良性发展的基础建设严重滞后,很难对影响农作物生产的旱涝等自然灾害进行防御。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效益不高,造成越来越多的土地、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农业生产中失去支撑作用。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妇女和老人,文化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强,思想意识保守,在进行农业生产时,主动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意识和能力不强。虽然将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等作物列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但缺少科学有效的病虫害防治能力,造成法律条款与为了获得一定的农业收获不得不使用高毒农药的现实矛盾无法处置。
良好的农业服务管理能够引导农业科学生产,系统解决农作物生长过程中的病虫害问题,但我国农业服务的人员能力、服务体系和农业科技等多个方面都很薄弱。
2.3.1 农业服务人员能力不高 由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重视不够,使农业一线人员由于在晋升职务职称和收入上往往落后于其他行业的人员,在工作中难有热情和激情,造成很多农技服务人员,或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位,脱离农业生产,从事其他非农工作。一些农业岗位的新人,经过几年熟悉和培养后,都想方设法转到了发展前景较好的岗位,使基层农业生产服务管理处于边缘化,造成基层农业服务能力严重不足。
2.3.2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作物病虫害防治应该系统防治,投入少、效果好,而统防统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完善,农户缺乏有效指导服务,在作物病虫害防治上大多求助于农资经销商,很容易被农资经销商误导,导致过量施用农用投入品。此外,农业保险体系还不健全,病虫害等灾害造成的损失,农业保险还不能提供足够保障,任由生产者自发采取特别措施降低损失。
2.3.3 农业科研难与农业生产结合 受科技体制的制约,农业科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基础研究,对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防治动植物病虫害等实用技术的研究重视不够,农民在生产中遇到问题很难有科学有效的方法来解决。
通过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实现农业的提质增效,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才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护产品品牌重视,但低下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很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大的投入。目前,我国农民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方式与大市场不适应、农业与其他产业利益分配不合理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受到较大制约[6]。《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对实现农业集约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只有少数基础条件较好的合作社对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作用较大,而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缺少项目扶持、税收减免等政策扶持和有效管理机制,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呈现出松散型发展状态,对农业生产、加工、营销专业化发展,组织农业生产实现农业提质增效,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作用很有限。
要改变以监管为主的观念,转向监管与服务并重,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发挥资金、人力、技术等要素服务农业生产,通过社会共治[7],筑牢农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和方式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1)加强农田水利、农村道路、产业沼气等农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2)建立广泛使用有机肥、涵养土壤的机制,提供作物茁壮成长的土壤生态环境,提高自身抗逆能力,通过降低病虫害发生程度减少农药使用;(3)改善农业生产的生产环境,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生态公益林等生态工程建设,有效保护产地生态环境,为农产品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4)调整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运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因地制宜,采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技术规范进行生产,逐步改变农业生产上过多依赖化肥、农药的现状,建立良好农产品的生产导向机制。
(1)细化各地对农业的考核,制定向农业工作者适当倾斜的各类政策,缩短与其他行业实质上的差别,提高农业工作者的归属感、荣誉感和成就感,多措并举,提高基层农业服务管理能力;(2)运用政府订购、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培育和建立农技推广、病虫害防治、施肥、运输等专业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为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3)实现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员从对农产品检测监管到田间地头服务的转变,把基层农业服务人员培养成“水、土、气、种、保、管”皆通的系统应用农业生产技术的专家,全面解决农民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消灭在田间地头;(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科学认识农业投入品使用与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客观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例,正向引导舆论宣传;(5)加快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与食品追溯平台的对接,促进农产品在不同的管理环节,都可实现产品可追溯,在制度与经济利益上影响农户生产行为,保护和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市场行为,也约束生产者要时刻重视并保证农产品安全生产经营[8]。
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农民,培育新型农产品生产主体成为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推进的主要途径。一方面,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农业发展资源禀赋条件,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在依法自愿有偿条件下,结合国家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市场营销等新型农民技能培训和土地流转等政策,引导土地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集中,重点培育一批品牌响亮、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搞活农产品流通。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和推广“企业+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等多种类型的运行模式,加强农户联合与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9],逐步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利用国家的各项政策,吸引资金、人力、技术等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来,增强发展农业的动力和活力。一方面,实施青年农民培育计划,培养有知识、有技能、懂管理、会经营的职业农民,让农民切实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中找到新的增收致富途径,努力营造尊重种地,尊重农民的社会氛围,完善职业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让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一种收入不错的职业。另一方面,搭建农业发展的平台,创造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发展农业,鼓励毕业生回到农村的土壤环境,为农业发展储备人力资源。通过发挥好各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提升农业生产整体效益,促进形成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郝迪婧.耕地治污,离不开立法完善和农民参与[J].公民与法治,2013,13:8-9.
[2]杨斌斌.浅谈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J].中国农业信息,2015,3:128-129.
[3]杨晓霞,龚久平,柴勇,等,我国农产品产地环境现状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南方农业,2014,8(28):68-72.
[4]张欣.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5,21(3):16-18.
[5]周振亚,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及其应对策略—基于“毒姜”事件的调查[J].中国蔬菜,2015,2:12-14.
[6]陆美斌,王步军.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J].农业展望,2014,3:34-36.
[7]马爱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社会共治[J].农产品市场周刊,2015,2:1.
[8]白玲,等.新形势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3,5:20-23.
[9]刘学锋,张侨.我国“三品一标”产业发展与对策研究[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4,20(4):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