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钱 敏(2015年2月6日)
要文
大力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 不断开创治淮事业发展新局面
——在淮委2015年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钱 敏
(2015年2月6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部署,总结2014年工作,安排2015年主要任务。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淮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改革统领、科学发展、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履职尽责,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为促进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
(一)治淮重点项目取得新进展
引江济淮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通过水利部审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补充规划取得阶段成果。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淮河流域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思路报告基本完成。淮河流域统一高程系统、淮干中游河道地形图测量2项基础工作基本完成。
新一轮治淮进展顺利,安徽省西淝河等沿淮洼地应急治理、出山店水库、新汴河治理等工程可研和前坪水库项目建议书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淮河干流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等6项工程可研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水利部批复,王家坝~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洪汝河治理工程可研和出山店水库初步设计已经水规总院审查。截至2014年底,新一轮治淮38项工程中,可研已批项目总投资296亿元,可研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待审批项目总投资约610亿元。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出山店水库2项工程开工建设,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入江水道整治、洪泽湖大堤加固、分淮入沂整治4项在建工程全面推进。淠河、贾鲁河、史灌河、新汴河、北汝河、大沽河、洙赵新河等一批重要支流治理年度工程和河南、安徽、江苏省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年度工程加快实施。新沭河治理、湖西大堤加固等主体工程已完成,白莲崖水库、沂沭邳治理(江苏实施段)、南四湖湖东堤等6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陶岔渠首枢纽工程建成投入运行,为南水北调中线全线通水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防汛抗旱减灾取得新成效
为防御可能发生的较大洪水,精心组织汛前检查,督促防汛责任制落实,及时调整淮河防总机构组成人员和淮委防汛责任分工,组织召开淮河防总工作会议,联合开展防汛抢险技术培训和实战技能演练,全面做好各项防汛准备。汛期,淮河流域发生三次较大的降水过程,部分支流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过程,我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预测预报会商,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实现了防洪安全和水资源综合利用。
2014年淮河流域汛期降雨量较历年同期偏少14%,沂沭泗流域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少27%。7月,南四湖地区发生严重旱情,湖区蓄水不足历年同期2成,7月14日下级湖水位降至最低生态水位以下,部分区域湖底裸露干裂,湖区生态濒临危机。我委高度关注旱情变化,及时发布南四湖枯水橙色预警,研究生态补水方案。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指挥下,淮河防总组织苏鲁两省防指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管理单位,成功实施南四湖生态应急调水,19天累计调入下级湖8069万立方米,极大缓解了南四湖地区旱情,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体现了流域机构在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不断加强防汛抗旱基础工作,《淮河流域水情预警发布暂行规定》印发实施,《淮河大型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淮河干流水量应急调度预案》编制基本完成,《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防汛抢险队伍组成方案》已批复,水文测报和通信保障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和流域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按计划实施,防汛抗旱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水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
淮河流域基本建立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完成第一批3条跨省河流(淮河、沂河、沭河)水量分配方案,启动实施第二批4条跨省河流(沙颍河、洪汝河、涡河、史灌河)水量分配工作。淮河流域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一期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实现部、流域、省三级信息互联互通,重要省界断面24处水资源监测站改造正在实施,支撑水资源定量管理和“三条红线”监督考核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配合水利部完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印发了《淮河流域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技术细则》。由我委组织编制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2014~2015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已经水利部印发执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应急预案》已报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淮河流域7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已全部通过验收。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评估、省界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对超标严重的入河排污口和大沙河、老沭河等跨省河流断面水质超标进行通报,督促地方政府部门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污染隐患。指导淮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首批6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蚌埠等7市1县被列为第二批试点城市。沙颍河、洪泽湖健康评估持续开展,淮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进展顺利,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启动实施。水污染联防工作成效显著,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通过污染源限排、水情水质动态监测和闸坝联合调度,有效减轻淮河干流水污染,2014年淮河干流水质基本保持在Ⅲ类。
(四)依法治水管水再上新台阶
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国家宪法日”主题,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以加强河湖采砂管理、岸线管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直管工程管理为重点,不断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积极推进重点违章项目督查处置,有效遏制侵占水域、违法设障、非法采砂、擅自取水等行为,有力维护了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工程安全。皖苏省界时湾水库、苏鲁省界龙王河水事纠纷得到妥善处置,流域水事秩序持续向好。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骆马湖晓店执法码头工程基本完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农村水利工作有序推进,国家级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扎实开展。沂沭泗直管工程管理考核和维修养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沭阳局、江风口局国家级水管单位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及确权划界工作取得新进展,韩庄闸上游左岸防洪大堤土地确权划界工作完成,南四湖湖东堤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已明确。水利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水利稽查工作持续开展,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行政许可审批规范有序。
(五)科技外事与信息化工作取得新成果
治淮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治淮科研联合体、流域科技协作网建设稳步推进,3项治淮科技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其中中水淮河公司、淮河水保局参与完成的“复杂河网多目标水力调控关键技术与应用”获201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组织完成2014年度淮委科学技术奖评审,10项成果获奖。积极做好科研立项和项目储备,组织完成2015~2016年度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项目申报,“淮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多目标协同调控关键技术研究”等2个项目通过水利部审查。淮委科技委全体会议成功召开,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治淮科技工作着力点和重要任务。积极推进对外合作,承办中荷水管理联合指导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中荷淮河防洪项目研讨会。淮委政务内网多园区联网项目建成运行,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公文电子交换和网上办理。淮河数据备份容灾中心建成,淮委外网等级保护项目基本建成。
(六)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
加强制度建设,《淮河水利委员会工作规则》等40余项制度印发实施,直属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全面开展督查督办,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财务管理不断规范,水利资金资产监管持续加强。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多年控制在预算内,预算执行进度实现年度目标。组织完成水利部确定的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成淮河水保局等4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整,批复水文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对10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沂沭泗局首次从基层遴选4名工作人员到局机关工作。持续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学时管理,提高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化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效。
深入学习领会《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切实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前瞻性。积极配合水利部有关司局开展工作,对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健全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流域机构职能等提出建设性意见。按照水利部统一安排,配合中编办开展水治理体制调研工作。推进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制定企业清理整合方案,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合理调配委属资产,增强企业事业单位实力,直属企业保持较好发展势头。
淮河科研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淮河实体模型基地基本建成,沂沭泗局档案管理用房、直管河湖采砂管理应急装备建设等13项委属基础设施通过竣工验收。机关综合政务工作规范有序,改进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明显,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不断规范,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深入细致,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不断加强,群众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成立淮委青年联合会,进一步拓展青年工作平台。工会、共青团工作取得新成效。援藏、援疆、援边和扶贫工作持续进行。
(七)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呈现新气象
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狠抓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截至2014年底,委党组“两方案一计划”各项任务都已落实,立行立改和近期整改任务全部完成,长期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全委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组织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和整改等工作。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印发淮委党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承诺、报告、约谈三项制度。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淮委建立和健全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实施办法,廉政风险防控务实管用,不断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完成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新成果,2014年淮委和1个直属单位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个集体获“安徽省工人先锋号”称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新一轮治淮前期工作亟待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水管水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大力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不断开创治淮事业发展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节水治水管水兴水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就保障国家水安全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战略任务;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加快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亲临水利部考察座谈并对水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水利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治淮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形势要求,加快推进治淮事业发展。
(一)深刻领会新时期治水新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对水利工作赋予了新内涵、新任务、新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必然给水利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生动力带来深刻变化。新常态要求水利必须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做出更大贡献,更好发挥水利工程在拉动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作用;要求水利更加重视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更好发挥水资源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先导性、约束性作用;要求水利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保障。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主动认识新常态、把握新常态、顺应新常态,积极进取、主动作为,用好水利改革发展重大机遇期,不断提高水利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增强水利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我们要以新时期治水思路为引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新任务,加快实现从粗放用水向节约用水转变,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局部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从注重行政推动向坚持两手发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变,统筹解决水安全问题,促进人水和谐相处,走出一条符合淮河流域实际的节水治水管水兴水之路,为促进淮河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准确把握当前治淮工作重点
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部署,当前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构建流域水安全保障体系。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发展机遇,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以加快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淮河上游水库、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入海水道二期、引江济淮、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等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实施,不断完善淮河流域现代水利设施体系。以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强化重点领域节水工作,加强省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全面推进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重点,配合地方打好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和保卫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着力提高水利泽惠民生的程度。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支撑,大力发展有效灌溉面积,加快灌区续建配套、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和现代化灌区建设,不断夯实保障粮食安全的水利基础。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水资源需求管理,加强“三条红线”监督考核,完善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统筹推进淮河流域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切实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到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努力开创淮河流域依法节水治水管水兴水新局面。在普法方面,要建立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水法治观念。在立法方面,要积极推动流域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建设、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在执法方面,要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加强流域与区域之间的联动执法,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在依法行政方面,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正处在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我们必须按照水利部的总体部署,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要进一步抓好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分类合并实施水利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两只手”作用,研究建立治淮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因地制宜推行项目法人招标、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推动治淮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和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加快建立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要探索水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稳步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强化河湖空间用途管制,开展涉水生态补偿试点等。
四是科学编制流域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加快转变水利发展方式、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至关重要的五年,也是全面实施新一轮治淮的关键五年。我们要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科学编制淮河流域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准确把握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水利发展新特征,立足淮河流域实际,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流域水安全保障体系。要坚持发展与改革统筹、建设与管理并重、近期与远期结合、需要与可能兼顾,科学设置“十三五”发展目标,既要明确提出指导性目标,也要科学设置约束性指标。要合理确定规划的战略重点,通盘考虑“十三五”治淮重大工程建设并提出一批治淮储备项目,积极支持符合国家投资方向和政策定位、切合淮河流域实际的兴水惠民项目。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进度。
三、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近年来,委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党组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新一轮治淮的全面实施和水利管理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廉政风险明显加大。我们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第一,强化担当精神,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沟通会商、问责追究以及领导干部述廉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实化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提高监督能力,真正发挥好监督作用。
第二,严明纪律规矩,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体党员都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用“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规范言行,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坚守组织原则,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要自觉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真正做到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要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第三,深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水行政审批、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基建程序、资金监管、质量监控、安全生产、水政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大力推进政(事)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要坚持关口前移,深入落实淮委建立和健全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实施办法,切实抓好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贯彻执行。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力等问题,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第四,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监督机制,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强对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要加大对直属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要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行政监督以及内部审计、稽察、财务等专业部门的监督作用,密切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审计、稽察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不断提高监督的威慑力和实效性。
第五,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惩治腐败行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做到惩治腐败的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核实工作,注意从审计、稽察、专项检查中发现线索,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查找线索,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实现以查促防、以案促建。
第六,构建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经过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实现了良好开端,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作风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长期任务。要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工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绳锯木断、滴水石穿的恒心,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深入持久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一系列禁令,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要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和水利行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把“三严三实”作为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
四、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5年是实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三五”水利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治淮重点项目实施
配合做好引江济淮项目建议书审查审批工作。抓紧完成淮河流域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淮河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补充规划。
继续做好淮河干流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前期工作,争取王家坝~临淮岗段、正阳关~峡山口段可研尽快批复,抓紧完成浮山以下段、峡山口~涡河口段可研编报。积极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前坪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继续抓好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淮干一般堤防加固、洪汝河等重要支流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做好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年度实施方案审核和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技术审查。
加快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入江水道整治、洪泽湖大堤加固、分淮入沂整治、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出山店水库等工程建设进度,推进新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做好新沭河(江苏段)、湖西大堤加固等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继续做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苏鲁省际工程、中线陶岔渠首枢纽工程验收准备工作。
(二)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突出抓好汛前检查、物资储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关键环节,组织防汛抢险培训演练,抓紧直管工程维修养护,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筹备召开淮河防总会议,部署流域防汛抗旱工作和任务。启动《淮河洪水调度方案》修订工作,完成《淮河干流水量应急调度预案》编制和报批工作。加强预测预报预警,根据雨情、水情变化,及时组织会商,科学调度水利工程,保障淮河流域度汛安全、城乡用水安全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洪涝干旱灾害损失。进一步加强水文巡测、通信保障,抓紧完成淮委山洪灾害防治和流域重要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积极推进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继续做好淮委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切实抓好防汛抢险队和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建设,不断提升防汛抗旱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
抓紧完成淮河流域第一批3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报批,组织制定沂河、沭河水量调度方案,加快淮河流域第二批4条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组织开展南四湖水资源管理方案编制。推进淮河流域重要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按照水利部部署,开展淮河流域年度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抓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和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南水北调东线水量年度调度计划,继续做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应急预案编制相关工作。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后评估。
加强水功能区、省界缓冲区水质监测和监督管理,强化重点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依法通报水质状况和入河排污量。推进淮河流域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完成淮河流域重要河湖健康评估二期试点。全面落实水污染联防措施,组织开展污染源限排监督检查,科学实施水闸防污调度和水情水质动态监测,扎实做好水污染联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推进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优化地下水监测站网布局,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监测和评价工作。
(四)大力实施依法治水管水
贯彻落实水利部即将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淮河流域水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水法治意识和水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健全水行政执法体系,提升水政执法队伍能力和综合执法水平。按照水利部部署,组织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持续加强河湖管理力度,突出抓好河湖采砂管理、河湖岸线管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和直管工程管理等,坚决依法打击侵占水域、违法设障、非法采砂、擅自取水等行为,保障防洪工程安全。
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继续抓好小流域实验试点与示范工程建设,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实施淮河流域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组织开展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直管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推进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国家级水管单位创建工作,做好直管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进一步抓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和重点水利项目稽察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省际水事纠纷,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扎实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五)不断加强科技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不断完善治淮科技创新体系,探索建立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新模式,持续推进治淮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增进技术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升治淮科技水平。加强科研立项组织和治淮科研重大项目储备,狠抓在研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度和成果质量,加快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全面完成中荷合作淮河复合河道洪水概率预报方法研究、淮河流域行蓄洪区与荷兰洪泛区管理策略对比研究。进一步完善淮委政务网络建设,组织做好淮委政务内网保密测评,完成淮委政务外网等级保护项目,不断提升淮委政务信息化水平。启动五道沟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加快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等水利信息化重点工程建设。
(六)深入推进流域综合管理
按照水利部部署,组织研究加强流域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流域机构依法治水管水职能,充分发挥流域机构在流域规划管理、项目前期工作、防汛抗旱减灾、“三条红线”监督考核、水资源统一调度、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流域综合执法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综合管理,统筹防洪与抗旱、开发与保护、开源与节流、建设与管理,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探索建立各方参与、民主协商、共同决策、分工负责的流域议事协调机制和高效执行机制,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形成团结治水合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巩固制度建设成果,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狠抓重点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扎实做好财务经济工作。深化企业改革,稳妥推进直属企业清理整合,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实力。
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跨部门、跨单位交流轮岗,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培养期考核工作,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不断加强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水利部部署,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适时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持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抓紧完成《中国水利史典·淮河卷》(二期)编纂工作。进一步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升机关综合服务和后勤保障水平。扎实做好职工维权与信访维稳工作。继续抓好援藏、援疆、援边和扶贫工作。
(八)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各项任务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增强“三个自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生活,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召开直属机关第六次党代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力度,不断强化党的纪律和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构建纪检、监察、审计、稽查、财务等部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不断深化治淮工程执法监察,确保“四个安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水文化繁荣发展,为治淮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工会、共青团工作。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开创治淮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专栏编辑:杜红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