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践行新时期重要治水思想大力推进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2015-01-26 22:02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治淮 2015年3期
关键词:淮河流域节水型节约用水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顾 洪

特稿

积极践行新时期重要治水思想大力推进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顾 洪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淮河流域水资源短缺,水资源利用效率整体不高,加强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是缓解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和根本措施。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也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流域供水用水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节水优先,着力践行新时期重要治水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发表重要论述,针对我国水安全问题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兴水重要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治水思想,赋予了新时期治水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我国水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水利工作者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是做好新时期各项水利工作的科学指南。坚持节水优先,这是针对我国国情水情,总结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教训,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的关键选择,是新时期治水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根本方针。构建中国特色水安全保障体系,首先要牢牢把握节水优先的根本方针。

坚持节水优先,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都要把节水放在最重要、最优先的位置上,要把节水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新时期治水思想为引领,坚持节水优先,实现治水思路的转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治水思想为主导,统领思路,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保障水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实现由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由粗放用水方式向集约用水方式转变,由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保护水资源转变,由单一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努力构筑淮河流域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淮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淮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性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缓解淮河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途径

淮河流域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水资源年内变化分配不均、年际变化剧烈。淮河流域人均、亩均水资源占有量均很低,属于缺水地区。受自然、社会和工程条件的影响,淮河流域资源型、水质型和工程型缺水并存,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流域内一些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个别城市缺水形势严峻。淮河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以及水污染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淮河流域用水效率和效益总体较低,用水方式粗放、用水浪费等问题仍然突出。随着淮河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需求的增加,水资源短缺问题日渐成为制约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改善水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保障流域供水安全。因此,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缓解淮河流域水资源不足的根本途径,是解决淮河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措施。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201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提出“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与考核对象,明确了各省区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奖惩措施等,该办法还将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这一重要考核内容分解到各省。淮河流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水资源管理现状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为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用水效率红线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显得十分必要。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是淮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

2013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核心,要求抓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意见把强化节约用水管理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要建设节水型社会,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切实转变用水方式,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加快企业节水改造,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促进水生态文明的主要抓手,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力保障。因此,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推进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流域供水安全。

三、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淮河流域供水安全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流域机构应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以及经济、工程、科技等多种措施,建立全方位的节水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建设节水型社会,必须建立四大体系:一是建立促进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用水行为;二是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节水型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三是建立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推广使用高效用水设施和技术;四是建立自觉节水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以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为核心,全面加强节水管理

牢固树立节水优先观念,强化节水理念,坚持以水定产、以供定需。规范节水管理,实行计划用水、超计划用水加价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和避免浪费。淮河流域内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首先考虑节水要求,着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将用水定额管理作为提高用水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手段,作为节水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把用水定额作为进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管理的重要依据,鼓励企业内部按照先进用水定额进行考核管理。要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

(三)以典型示范为引领,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

淮河流域郑州市、淄博市、徐州市、淮北市、泰州市、平顶山市、广饶县共7个城市先后被水利部列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各试点城市结合自身实际,先后编制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按照批准的规划,试点地区政府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历经几年试点建设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大部分试点城市被水利部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截至2014 年7月,流域内7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均已通过验收。当前,应积极推动试点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更加深入发展,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同时要不断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借鉴试点城市的做法,充分发挥试点城市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以典型示范为引领,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效,全面推进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切实保障淮河流域供水用水安全。

(四)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

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对节水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节水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重点围绕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组织开展关键和前沿节水技术的科研攻关。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大力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抓好输水、灌水、用水全过程节水;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建设工业节水示范工程,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循环用水,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开展节水示范工作,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此外,应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和微咸水开发利用、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五)建立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完善相关技术标准

加强节水立法,加强顶层设计,建议尽快出台《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完善节水奖励制度、水权交易流转制度、节水技术及产品研发推广制度、再生水循环利用制度、节水公众参与制度等相关制度,构建节水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充分运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价格杠杆等多种手段,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税收、信贷等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严格高用水行业准入标准,修订和完善节水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节水检测、评价体系。适时修订和发布节水设备(产品)目录,引导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效节水设备(产品),定期发布“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和设备(产品)目录”和“鼓励使用的节水工艺和设备(产品)目录”。

(六)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水意识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以及节水成果展、知识竞赛、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加强国情水情教育,宣传水资源和水环境形势、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发展战略、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积极倡导节约用水的文明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公众珍惜水、爱护水、节约水和水忧患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同时应加强节水科技推广培训,交流节水经验,积极推动全社会节水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的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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