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思路及看法

2015-01-26 20:17段丽知
治淮 2015年8期
关键词:徐州市堤防防洪

段丽知

徐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思路及看法

段丽知

我国中小河流数量多、分布广。除长江、黄河、淮河等七大江河外,全国范围内分布有众多的中小河流,且大多分布在重要城镇及农村广大地区。我国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约有5万多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0km2以上的河流约1700多条,流域面积在1万km2以上的202条,10 万km2以上的21条,20万km2以上的12条。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防洪建设,经过50多年的江河治理,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以堤防、洪水控制性枢纽工程为主的防洪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防汛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得到加强,初步控制了主要江河常遇洪水,主要江河抗御水旱灾害的综合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但绝大多数中小河流未经系统治理,洪涝灾害频发,严重威胁城镇和农村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中小河流治理作为国家公共服务重点工程防洪减灾的重要内容和水利建设的主要任务,已明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200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各地要加快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增加建设投入,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给与适当补助。引导地方搞好河道疏浚。”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积极响应水利部号召,徐州市自2009年以来针对重点地区中小河流突出的洪涝问题和防洪最薄弱环节进行了一系列的整治和治理,本文主要针对徐州市中小河流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几点看法。

一、徐州市中小河流治理现状

徐州市位于江苏省北部,东西长约210km,南北宽约140km,总面积11258km2,境内省界、市界及区域性河道众多,其中中小河流数量居全省前列,全市各地中小河流经过多年运行,淤积严重,排涝灌溉功能几近丧失,急需治理。徐州市结合“水更清”行动计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列入水利部第一批和第二批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共39条,52个治理项目,治理河长683.67km,总投资15.1亿元。其中列入第一批规划的13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投资3.5亿元,目前已全部完成。列入第二批规划的39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有27项获批实施,目前也在抓紧实施。这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建设,使得治理河段的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以上,区域排涝标准由不足3年一遇提高到5~10年一遇,不仅显著提升了区域河网水系引排能力,而且极大改善了河流生态环境,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中小河流的设计思路

1.治理原则

根据水利部及江苏省中小河流规划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关于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针对中小河流防洪突出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中小河流防洪保安为重点,统筹考虑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与管理并重,提高重点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2.工程建设标准及主要功能

中小河流治理要符合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其防洪标准一般为10~20年一遇。设计中应根据国标《防洪标准》(GB50201-94),结合中小河流防洪保护区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考虑中小河流治理对大江大河的防洪影响,对具体河段的治理标准进行分析论证后合理选用。排涝标准一般为5~10年一遇。近几年徐州各地主要实施的中小河流众多,根据各地特点,河道主要作用不一。铜山故黄河、丰县太行堤河、沛县苏鲁界河、丰沛界河等河道的治理以引排灌溉为主,有效地增加了地区蓄水量,缓解了高亢地区缺水问题;新沂市黄墩河、浪清河、邳州民便河等河道的治理因须承泄南四湖和鲁南5万km2客水,其具有局部暴雨强度大、洪水突发性强、涨势猛,峰流量大等特点,故以防洪保安为主;睢宁县通过徐沙河、老龙河等河道的治理以防洪排涝、蓄水灌溉为主;而市区中小河流治理如拾屯河等河道的治理则因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较高,在其兼顾防洪排涝、蓄水灌溉的功能外,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功能。

3.工程设计布置及建筑物

(1)河道设计

以不侵占河道行洪通道为原则,在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尽量少占用耕地及控制投资的设计原则后,确定河道中心线;应说明河道设计水面线推算的方法、采用参数和主要成果;经复核河道断面不能满足行洪能力要求时,应综合考虑流域特点、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环境影响、工程占地、工程量及投资等因素,兼顾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与环境治理,对新建(改建)堤防、现有堤防加固扩建、河道清淤疏浚、堤防与疏浚工程结合等河道整治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提出经济合理的河道整治方案。

(2)建筑物设计

根据堤防现状、险情情况和质量检测成果分析,对穿堤建筑物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必要时可对现有穿堤建筑物进行封堵、合并。根据防洪排涝需要,经论证,可配套新建部分穿堤建筑物。新建穿堤建筑物选址及设计需结合排涝要求、河道整治情况及堤防现状,经综合比选确定。跨河闸、坝等跨河建筑物,对影响堤防安全和对河道过流能力有较大影响的可结合河道治理方案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三、中小河流的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及几点思考与总结

第一,由于基础资料缺乏,前期工作薄弱,中小河流报告编制过程中规划建设内容多变,规划任务大幅调整,给设计和地勘带来很大负担。总体上讲,与大江大河和主要支流相比,中小河流的基础资料较为匮乏。例如,缺乏地形地质、气象水文、管理运行等基础资料,甚至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即使曾经开展过前期工作,或者年代过于久远,或者仅限于局部河段,或者内容过于粗略,无法满足当前大规模治理建设的需要;且由于中小河流涉及项目多,设计周期短,加之受一些非技术因素的影响,导致设计未能如实反映河道需要建设的任务及治理内容,且一些堤防、建筑物的防洪标准被大幅度提高,甚至是人为提高堤防的级别及超高值,这样在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导致项目审批不能通过,需不断调整,多次反复进行地形图测量及勘察设计工作,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及设计人员的重复工作。对此,笔者认为应合理确定设计周期,实事求是、尽可能详尽地进行前期现场查看工作,认真确定项目治理标准、治理内容及建设任务,以避免重复劳动。

第二,同一条河道治理标准不统一,给设计及施工带来不便。徐州市部分中小河流由于投资的控制,分为上、下段进行治理,由于编制报告的时间节点不同加上区域部分水系的调整,出现过下段治理时提出防洪20年一遇的要求,但上段不考虑防洪要求的情况,这样建筑物(例如桥梁)设计规划水位不统一,由最高水位确定的桥面高程有时候和现状地面标高相距甚远,而桥梁两端又无足够的空地处理连接段,造成设计和施工过程出现困扰,难以解决。对此,笔者认为中小河流同一条河道宜统一标准,堤防设计及建筑物设计均应相互协调,以避免大跨度的标高突变问题。

第三,由于缺乏经费投入,相当一部分中小河流勘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人员及资金投入不够,再加上项目调整过于频繁,许多建筑物设计时参考的是附近钻孔资料,导致设计地质资料和实际施工中出现的地质不符,需不断进行设计变更。对此,设计人员应向勘察人员提出明确的勘察任务及勘察内容,勘察人员应及时和设计人员进行沟通,通过现场调查明确勘查重点,对重点堤防段、历史险工段及穿堤建筑物进行重点勘察。

第四,由于近期各地水利建设任务较多,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有限,导致部分河道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较差;由于中小河流小型建筑物较多,施工临时工程(如降排水)实施较差,一些建筑物进行底板浇筑时,基坑积水很多,严重影响建筑物施工质量及安全。对此,希望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人员能切实重视工程建设工作,业主及时进行抽查监督,监理须严格认真地进行现场监督,施工方需从根本上重视施工质量,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中小河流的治理任务。

第五,由于中小河流为限额设计,国家只补贴工程直接费用,但实际实施过程中,有些河道工程征占地及移民占投资比重较大,且由于现有河道无明显的占地范围标志,工程会牵涉到永久占地,这样加大了工程前期工作的难度,也间接导致工程施工时间紧,施工质量较差。这在以后的设计工作中应给予重视。

最后,由于投资限制,河道中部分建筑物未能列入中小河流治理范围,某些堤防也未能完全封闭,这些都作为遗留问题留待以后的工程建设中予以解决,管理方还需制定合理的度汛方案,以备不时之需。

四、结语

中小河流治理是一项惠泽民生、造福人民的公益性工程,工程建成后对防洪减灾、改善民生具有重大意义,通过以上设计工作的总结,为以后的设计基本思路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提供参考,以期科学、合理地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作者单位: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 2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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