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桂军
(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林业站 237300)
金寨县地处皖西大别山北麓,其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1°06′-31°48′,东经115°22′-116°11′之间。土地总面积391473 公顷,素有“八山一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称。
全县地形呈不规则椭圆形,自西南向东北由中低山逐渐过渡到丘陵地带,地势南高北低,地貌较为复杂,主要土壤为山地黄棕壤。气候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优越的水热条件,错综复杂的自然条件,构成了中山区、低山区、丘陵区和库区四大自然区域。
境内水系主要有史河、西淠河两大水系,梅山、响洪甸两大水库横卧在两大水系下游,还有众多山坑小溪在崇山峻岭中弯曲迂回,大都源短流急,河道狭浅,坡降较大,流量受降水控制明显,水位易长易落,洪、枯变化悬殊,多为山溪性河流。
经实地调查,金寨县共有189 个湿地斑块(不含8 公顷以下湿地),其中面状斑块73 个,线状斑块116 个;卫片判读的124 个线状斑块中有109 个斑块现实宽度超过10 米,湿地面积增加518.8 公顷,并有8 个斑块现实宽度超过20 米,判定调整为面状斑块。
全县湿地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人工湿地3 个湿地类;有永久性河流、洪泛平原、永久性淡水湖、库塘、运河输水河、水产养殖场、稻田等7 个湿地型,湿地总面积34764.4 公顷,其中永久性河流湿地面积3753.9 公顷,洪泛平原湿地面积178.9 公顷,永久性淡湖湿地面积14.1 公顷,库塘湿地面积10313.5 公顷,运河输水河湿地面积96.8 公顷,水产养殖场湿地15.2 公顷,稻田湿地20392.0 公顷。
2.3.1 永久性河流湿地
全县共有永久性河流有169 条,分布全县23 个乡镇,属响洪甸水库湿地区和金寨县零星湿地区。
2.3.2 洪泛平原湿地
洪泛平原湿地共有7 个斑块,主要分布在梅山水库下游的史河上,属金寨县零星湿地区的河流湿地。
2.3.3 永久性淡水湖湿地
永久性淡水湖湿地有1 个斑块,在梅山水库下游的史河边,属金寨县零星湿地区湖泊湿地。
2.3.4 库塘湿地
库塘湿地共7 个斑块,主要是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和中小型电站的蓄水库,属梅山水库湿地区、响洪甸水库湿地区和金寨县零星湿地区三个湿地区。
2.3.5 运河、输水河湿地
运河、输水河湿地共有4 个斑块,主要分布在史河边的梅山镇、白大乡,属零星湿地区。
2.3.6 水产养殖场湿地
水产养殖场湿地有1 个斑块,在梅山镇的汲东干渠边,属金寨县零星湿地区。
2.3.7 稻田湿地
稻田湿地在全县23 个乡镇均有分布,属金寨县零星湿地区。
湿地管理涉及林业、环保、水利、农业、渔业、国土、旅游、城建等多个主管部门,需要多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才能完成。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明确由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履行国际湿地公约工作。目前,金寨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湿地保护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各主管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湿地资源与环境进行管理。其中水资源由县水利主管部门管理,主要包括水资源监测和调查评价、配置调度、开发利用与保护、水灾洪涝防治等;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及周边的陆生生物资源由林业主管部门管理,包括野生动物资源、湿地植物资源等;水生生物资源由农业、水利主管部门管理,包括水生动植物,其中鱼类资源由农业部门管理。湿地的土地资源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相关农业、林业、水利主管部门管理。湿地水体、土壤、大气等生态环境的保护、监管等由环保主管部门管理。城市湿地由城建部门管理。
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包括供给服务(提供天然动物产品、天然植物产品、人工养殖、工业原料、航运)。金寨县主要的湿地功能为防洪、灌溉、人工养殖、发电、生产生活用水和航运等。
梅山、响洪甸两大水库为淠史杭灌渠提供灌溉用水,为下游城市提供工业和生活用水;同时装有8 台1 万千瓦发电机组,年均发电2亿千瓦时,并提供了11 万亩的可养殖水面。
全县有可养殖水面13 万亩,年水产品产量11000 吨,其中库湾养殖面积2 万亩,网箱养殖760 亩。
全县有小型水电站77 座,装机11.3 万千瓦时,年发电量2.36 亿千万时,产值7000 万元。
金寨县还没有完成湿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对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缺乏科学引领。金寨县湿地资源周边人口密度较大、开发利用强度较高,工农业生产、交通建设、电力设施、生态旅游等,容易导致湿地生境破碎,对水禽栖息、迁徙和鱼类洄游构成威胁;还有过度放牧、过度养殖等,造成湿地生产力的严重下降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金寨县虽然建有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内分布有13条河流湿地,但至今未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二大水库还无专门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受保护的湿地面积十分有限。湿地受基本建设和城市化、非法采砂、泥沙淤积、污染、过度捕捞等的威胁比较大,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
金寨县湿地资源丰富、种类多样,存在林业部门与其他部门权利交叉的情况,如水稻田属于农业局管理范围;永久性河流、水库等湿地类型属于水利局管理范围。在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上,由于缺乏统一的协调组织机构,长期以来各自为政,不能将湿地作为一个完整的领域进行整体规划和开发利用。在湿地保护方面,各部门分别建立有林政、水政、渔政、环境监理等机构,但是由于缺少统一的组织协调,信息难以共享,联合保护分工协作更是困难。
湿地保护管理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相关职能往往附属在当地林业局的某个科室。金寨县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尚未全面建立,目前仅由林业部门内设的保护站等机构负责辖区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人力有限,专业人才缺乏,缺少机构编制、人员配置等。除了湿地保护职责,还肩负着当地林木、林地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及各类资源保护、政策宣传,工作内容繁杂,不利于湿地管理保护工作开展。
湿地保护是一项新兴事业,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并不完全熟悉,缺乏对湿地资源价值的认识。虽然金寨县定期开展了“爱鸟周”、“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国际湿地日”等活动,但综合利用网络、电视、平面媒体等宣传方式较少,部分管理人员对湿地认识模糊,群众湿地保护意识不强。
长期以来,人们从湿地索取多,对保护湿地投入少,至今少有专项经费,资金投入不足是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面临的关健问题。湿地保护是一项生态公益性事业,具有超前性、渐进性的特征,湿地保护投入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既要有阶段性投资,又要有长期的渐进性投入,还要有重点项目投资。目前,金寨的县乡两级政府对湿地保护重视程度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对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仍然不足,且项目分散,在湿地资源调查、保护区及示范区建设、科学研究、动态监测、人员技术培训等方面缺乏专项资金支持,影响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尽快编制全县湿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制定鼓励节约利用湿地资源,在各个部门规划中注意发展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政策,在信贷、投资、项目立项等方面,对湿地保护项目工程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指导全县湿地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科学、合理、有序开展。一是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政府为每位生态移民补助2 万元,统一安置在可容纳2 万人的县城仙花小区,把湿地已不堪的重负减下来,严禁酷捕滥捞和过度养殖,湿地周边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严格环境准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二是采取工程建设和生物治理相结合的修复措施,恢复湿地自身功能和生命活力。三是通过划定湿地红线、封山育林、生态补水、退田还湿、清淤等措施,防止湿地萎缩,增强湿地生态功能。
加大打击力度,从严惩处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在鸟类栖息地、越冬地、过境通道捕杀、倒卖鸟类的行为,打击电、毒、炸、迷魂阵等捕捞行为,做到重点打击和日常执法防范相结合,坚决杜绝破坏湿地集水面天然植被、乱砍滥伐、酷鱼滥捕以及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排放等严重破坏湿地环境的行为,保护好湿地环境和湿地野生动物,维护好湿地的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一是组建专职的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机构;二是加大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的财政投入,把湿地保护工程项目按部门列入发展规划,把建设和管理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三是通过招商引资,多方筹措,广开筹资渠道,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捐赠和国外项目援助;四是创造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建设机制,全面推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
一是科学利用好湿地资源,通过建设湿地公园、开发湿地产品、开展生态旅游等活动,保障民生需求,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探索共管共建模式,正确处理好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关系,协调处理好湿地公园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构建湿地公园社区共建共管共享机制;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大力宣传保护湿地、建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意义和作用,让更多的人认识湿地,感受湿地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 李强,徐晔春.湿地植物[M].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10.
[2] 程中才.在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