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生智(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麻莲乡兽医站 810300)
基层兽药监管工作实践与思考
妥生智(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麻莲乡兽医站 810300)
兽药作为畜牧养殖业生产的重要投入品之一,兽药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到畜禽疾病防治效果,进而影响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兽药监管与广大养殖企业联系紧密,做好基层兽药监管工作,可以促进畜牧业的良性发展,而且保证人身安全。本文就门源县开展兽药监管工作的实践和对发现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兽药监管;工作实践;思考
一些兽药批发商和小兽药生产厂家,用面包车直接给乡镇的兽药店、乡村兽医及养殖场送货上门。这些人员自由性很大,增加了兽药市场监管治理的难度,也使整个兽药市场难以有效实施管理。特别是越到基层力量越弱,多数乡镇没有专门的兽药监管机构和人员,缺少必要的执法工具和设备,执法手段过软,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因素,导致兽药监督执法难以执行到位。
兽药市场经营环节具有高度分散的特点,使用环节具有零散、面大、量多等特点,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监管工作,相对于现有财政预算的人员经费,远远不足。在实际兽药监督工作中,部分养殖场以封闭式、无菌化管理由拒绝监督执法人员入内监督检查其药库兽药用药记录等,成为执法检查工作一种不利因素。
兽药监督部门对清查出的问题药品只能检查其有无批准文号、是否在有效期、标签及说明书是否规范等。由于缺乏必备的兽药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无法进行化验。同时监测抽样数量严重不足,这主要是检测经费不足导致的,直接影响着兽药市场的监管工作成效。
经营企业存储条件差,导致兽药质量下降。大部分兽药经营户前店后库,规模小、人员少,一人身兼数职,保温、低温、防潮等质量保证措施较差,极易使产品变质,为减少损失,过期变质产品暗中销售;未取得生物制品销售资格而大量经营疫苗和其他生物制品,扰乱政府动物免疫秩序。
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经营者达到一定的规模、影响后,为获得高额利润,经营一些假、劣兽药。
经营者的素质有待提高,采购兽药的人员在采购兽药时,由于不懂专业知识对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批文等是否符合法律运营手续一律不过问,忽视兽药供应商资质及产品合法性的审查工作质量。可通过举办培训班和技术讲座,提高兽药经营户和养殖户识别真假兽药的能力,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法规宣传,强化守法经营意识。
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凡是进入市场销售的兽药产品、兽药企业、兽药经销商必须提前到县级兽药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取缔无证经营者,对未能达到兽药GSP验收要求的经营户要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加强对兽药店的日常巡查和抽检力度。笔者建议,采用执法人员通过分片包干、明确工作职责的方式,对所负责片区的兽药店进行全面监管。
积极组织开展兽药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培训兽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识假和案例分析的学习,培训结束后要对参训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执法案卷制作考核,合格颁发兽药执法资格证;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核心是开展职业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增加监管力量。目前,县级兽药执法人员一般偏少,笔者建议,采用县级主管、乡镇协管的监管模式,即明确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干部为兽药协管员,负责各乡镇辖区内日常兽药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县局报告,由县级兽药主管部门组织查处;提高执法手段。县级应加大投入,完善交通工具和执法设备,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从而提高执法手段和执法水平;增加监管频率。除了要求各乡镇协管员加大日常巡查外,县级兽药主管部门要按月或者按季度组织专项清理整顿行动,使违法分子无机可乘;加大处罚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兽药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要一查到底,以达到震慑作用。
妥生智(1976.8-),男,大专,青海省门源县人,中级兽医师,研究方向畜牧兽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