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对和谐稳定社区的影响与思考

2015-01-23 08:46邓启军
企业导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遗留问题

摘  要: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国有企业破产改制接踵而来。企业破产改制后,许多遗留问题长期困扰着我们,它对社区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本文就其问题产生的原由和影响进行探讨和分析,并对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建议与思考,希望它能对和谐稳定社区的建设及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影响与思考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企业改制破产性工作在不同行业展开,随之而来,相关行业一批矿山企业相继进行破产改制。通过几年的破产改制,一些行业甩掉了沉重包袱,提高了企业的竟争力,为行业的后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此,必须予以充分肯定。但在破产改制过程乃至工作结束后,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也引发了一些矛盾,随之而产生的遗留问题也开始凸显出来,而且,有些矛盾还十分突出,它对社区和谐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些遗留问题若长期得不到重视解决,势必会影响社区的稳定与发展,应当引起各级组织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主要方面

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产生在所难免,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矿山企业一直以来产业比较单一封闭,思想保守,企业破产改制后职工身份转变,由“企业人”转变为“社会人”,有的人因一时找不到生活的方向和依靠,很难容入社会,即是再就业因技术单一待遇也比较低。这部分人员家庭结构比较特殊,多为半工半农家庭,因社会物价上涨过快,经济负担都比较重,生活压力大。因此他们会有较强的失落感和被抛弃的心结。(2)因历史原因,这部分人员养老待遇相对比较低,没有行业统筹,与某些行业相比收入有一定差距,这直接影响到他们退休后的生活质量。(3)破产改制后的企业由于卸下了包袱,产品价格上调,效益比较好,这与改制前形成反差,被分流出来的职工群体和退休人员与企业现岗职工存在利益上的分化,成果与效益不能共同分享,心里产生不平衡的思想。(4)由于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对一些事情的误解和误读形成时间较长,一时难以消除。如“林业韶关”、“搬迁费”、特殊行业补贴等问题。某些遗留问题因各种原因仍迟迟得不到解决。(5)部分人员缺乏依法解决问题的观念,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比较突出。遇事无论是否合规合理,总想以群体上访和围堵制造影响,以求解决问题;少数人甚至利用“问题”寻衅闹事。如曾发生在省局的围堵、打砸事件。(6)企业破产改制后,矿山集体企业职工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不在解决之列;同在企业从事生产劳动,他们觉得不公平,吃了亏,失衡心理和不满情绪随时潜在。

二、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形成的原因、特点

(1)国家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经济体制模式与现行开放的市场经济相触碰,必然会促使企业自觉和不自觉的进行适应性改制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竟争,这个过程,必然会对过去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下所沉积的诸多问题被揭示和释放出来。(2)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不配套,操作细则欠科学合理;国家和行业对改革投入不足,责任分担不合理,缺乏科学合理的公允和公平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欠规范和严谨。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经济补偿和待遇,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所获得的利益,由于政策差异,都有所不同,有的相差还比较大。因此,造成补偿较低的企业职工产生失衡心理,相互攀比。它与行业单位所占有和垄断的国家资源的多少也有很大关系。(3)在人的主观因素方面,现在人的思想意识、民主意识和价值观念多元化复杂化,与现行的社会管理思维方式已不相适应。破产改制企业对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认识不足,分析不充分、疏导工作不够扎实,形成闹事有理,有理就闹事的循环局面。(4)社会因素方面,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存在干群关系紧张,管理中的弊端和官僚主义作风以及腐败行为积累民怨,相当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感意识淡薄。

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特点是:现实矛盾与历史问题交织,问题具有多样性、群体性和历史阶段性的特点。问题的产生原因和矛盾表现形式主要在企业内部,但深层原因也触及到国家政策法规的各个方面;其中,这类人的心里失衡会因少数人的鼓动不满而爆发群众事件,正当利益诉求以违法行为模式表达普遍存在。它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及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造成损害。

三、这些问题对构建和谐稳定社区的影响

它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区构建中的体现。它破坏了社区稳定和谐发展的政治环境,会造成无政府主义状态,给人们正常的心理造成阴影,并且影响正常企业生产经营,使企业和社会经济受损。它拉开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会形成社区不同利益和群体间的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增加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对社区维稳造成压力,大大小小的上访甚至围堵,加重了单位和各级地方政府和党组织的维稳责任和维稳成本。

四、就遗留问题对社区和谐稳定所产生的影响的建议与思考

在解决问题时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思考:(1)对待问题不回避、不退缩,敢于直面矛盾。处理问题时要有社会发展的眼光、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依法办事的思想。同时在化解一些复杂纠结问题时,既离不开人文关怀又要讲究处理问题的技巧和方法。(2)掌握政策,掌握大局的方向;深入人群和问题的核心,认真调查分析;深谙企业历史发展的情形,了解问题的实质所在;疏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联系实际看问题。(3)竭尽所能,协调好当地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合理的诉求和遗留问题要有解决的决心和行动。注重早期调解,避免单位内部矛盾的过早外部化。(4)瓦解和揭露以诉求为名,混入其中扇动闹事的少数人员,必要时可动用法律行政手段,予以惩治。对一些被误解和政策性比较确定的事情,要以说服力强的证据材料宣传贯彻到位。(5)结合节假日和纪念日,普遍且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增进社区群体间的交流互动,活跃气氛,凝聚人心。(6)做好安置人员的稳定工作,加强对其法规宣传和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强化社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社区参保、医疗、低保、下岗再就业的指导及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7)规范军品公司和社区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增效创利,反哺社区,缓和他们的失衡心态,以促进社区和谐稳定。(8)经常深入基层,到群众中去,寻查暗访,了解舆情和思想动向,掌握情况,做到及早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产生,是国家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运行中与旧的经济体制碰撞的必然结果,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所处的历史时期各不相同,法律法规仍不完善不配套,难免产生这样和那样的遗留问题,这类问题产生于特定的历史阶段,其诉求有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它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种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对构建和谐稳定社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解决问题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人的和谐共处。在处置问题时,要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在发展中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以寻求解决问题,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和要求。

总之,这类问题是社会生产力在不断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矛盾,其解决的根本途径是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发展和向前推进。

作者简介:邓启军(1963-),男,汉族,籍贯:湖南省桂阳县,学历:大专,职称:政工师,现任职务:韶关莲花山矿冶区管委会副主任,研究方向:政治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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