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子敬
我在大学里教“中国文化概论”,这学期,我的课堂上来了位留学生,他个子很高,每次来上课都会坐最后一排。“中国文化概论”是门选修课,很多学生选这门课都是为了拿学分,每次上课签个到就走人,认真听课的就更少了。
时间长了,我注意到这个留学生并不只是随便听听,他从不缺课,听课时还专心地做笔记。这天,趁课间休息,我和他交谈起来。他汉语很好,自我介绍叫尼克,来自澳大利亚,是个混血儿,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澳大利亚人,来中国是想了解父亲的故乡。
我问他来到中国感觉如何。他耸耸肩回答道:“我很喜欢中国文化,但好多同学反而好像不太了解自己国家的传统文化,比如喝东西,他们更喜欢喝可乐,吃东西也更喜欢去肯德基麦当劳。我问他们对茶道和中国的菜系有什么了解,很多人都没法回答我的问题。”
我听了笑笑,说:“现在中国的年轻人对你们西方的文化更有兴趣。”
尼克连连摇头:“不不不,我问和我聊天的人读没读过圣经,几乎没有一个人完整地看过。他们只是羡慕西方经济发达,对西方文化的内核并没有太大兴趣。”
就这样,我和尼克经常在课间休息时聊天,他会问我很多关于中国文化的问题,时间长了,我俩成了很好的朋友。
这天晚上,我马上就要睡下了,突然手机响了起来。对方是名警察,他问我是不是尼克的朋友,说尼克受伤昏迷了,正在医院抢救。
我马上打车赶到医院,警察告诉我,今晚尼克外出,路过一个小胡同时听见里面有呼救声,就冲了进去。他看到一个男人正在强暴一名女孩,就同那男人打了起来。经过激烈搏斗,他将那男人打昏了,但自己也因失血过多昏倒在地,幸好经过抢救,现在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听到这里,我对尼克佩服得五体投地。警察接着说:“获救的女孩告诉我,当时她感觉到有人经过胡同口,歹徒用一只手摁住了她的嘴,她只喊出了声音很小又很含糊的‘救命两个字,离胡同口又远,她以为这下彻底没救了,没想到尼克还是听到了,并且丝毫没有犹豫,立刻冲进了胡同。等你朋友醒来,你一定要帮我问问他,他是不是天生听力特别灵敏。”
第二天早晨,尼克醒了,看起来精神还不错,我就问他昨晚的细节,特别是他的耳朵为什么那么灵敏,怎么能够听到那么轻的呼救声。尼克摇摇头说:“不是我的耳朵灵敏,而是我对‘救命这个词特别敏感。”
尼克说,他的父亲早年来到澳大利亚,娶了当地的白人为妻,成家立业有了尼克。父亲希望尼克更好地融入当地文化,就没有教尼克中文。尼克六岁时,父亲发生了意外,他在修理家里的电器时触电了,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他本能地用自己的母语喊了一声“救命”,而不是英文的“Help”。当时尼克的母亲出去购物了,尼克在隔壁房间玩耍,他听见了父亲的声音,但根本不懂得“救命”这个中文词语的含义。等母亲回来时,父亲已经停止了呼吸……
“长大后我才知道,正是由于我不懂中文,父亲才失去了活下来的机会!所以我拼命学习中文,特别是‘救命这个词,我已经听过了千百遍,已经深深地印到了我的脑海里,无论谁喊这个词,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帮助他。”
说到这里,尼克的眼泪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