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如何促进个人理财整体水平提升问题探析

2015-01-20 00:35肖元婧
经济师 2014年12期
关键词: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居民

●肖元婧

现阶段如何促进个人理财整体水平提升问题探析

●肖元婧

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很晚,大多数参与理财的居民极度缺乏正确的理财理念和必要的理财知识、技能,由此使理财产品风险和理财者个人冒险风险在理财市场形成叠加,很多参与理财的居民理财结果不理想。提高居民理财水平,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社会各方共同采取系列措施,居民个人也需通过学习来大力提升自身在理财方面的关键素质。

个人理财 水平提升 问题探析

一、当前居民理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今年来,国内理财市场呈高速发展态势,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规模,更是呈井喷式发展态势。据中国投资研究院、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投资发展报告(2014)》数据,目前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总规模近30万亿元,其中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已经超过10万亿元。又据今年6月份银监会领导披露的信息,截至2014年4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达到13万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品种将近5万个。

理财规模的扩大,品种的急剧增加,理财资金集中后的投资结构不断复杂化,使得居民理财活动整体上出现大量问题,这些问题从居民的角度看,主要为:第一,众多的居民由于不懂得理财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要领,于是就迟迟不敢进入理财市场,据调查统计,有的地区45%的居民还是选择银行储蓄方式,43%的居民只尝试过储蓄以外的一种理财产品的购买,在已经进行过理财的居民中,有46%是随机进行品种选择的。第二,不少居民将浮躁风气与思维带入理财过程,把理财当成赌博,盲目购买高风险产品,结果损失惨重。第三,部分理财者由于没有得到理财产品售卖者对产品性质和风险的清晰提示和解释,结果是要么买错产品,如把保险产品当成银行产品买入,要么买到自己本不敢买的高风险产品。第四,缺乏对理财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受全社会对一些理财产品性质认识误区的影响,想当然的将不保本产品当成保本产品买入,如将信托产品当成银行储蓄产品,出现问题后就进行投诉或起诉。2010年,上海银监局受理各类信访事项3906件,其中83%是金融投资者与金融服务机构纠纷事项。第五,由于缺乏理财技巧和经验,不会分析、选择产品和进行止损操作,也没有将产品适当分散,结果造成严重亏损。

从社会的角度看:问题主要为:第一是销售者对理财产品性质表达不明晰,虽然在银监会等部门颁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等文件后,诸如银行代销保险产品(或让让保险公司在银行摆台销售)而不告知购买者的现象有所遏制,但类似情况还时有发生。第二是对产品风险揭示、提示含糊或故意忽略,一味强调自身产品优点叫卖式现象还没有根本改观,不少理财参与者仍是糊糊涂涂进行购买,造成不应该有的损失。第三是没有对理财者进行必要金融知识必要的普及式教育服务,产品销售人员面对理财参与者讲得最多的还是如何使居民购买自己产品的问题。第四是理财受托者在权责方面的继续不对称,表现为责任过小,收益权过大。第五是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等理财产品高收益的片面示范效应,致使暴利与暴富效应对全社会心理、风气形成强烈的、连续性负面影响。第六是造成新的收入不平等现象,占有有利位置和有信息优势的人,能通过具有信息优势理财产品而赚取大量收益,或者是通过收取准固定性佣金,让金融机构中相关人员获取大额奖金或提成性高额回报。而没有任何优势可言而信息又严重不对称的投资者,往往损失惨重,财富进一步向少数人集中。第七是造成居民货币资源不能得到最优配置,居民巨大理财潜力难以有效得到利用;还因理财纠纷多发而造成多重额外成本产生。第八是金融诚信的缺失对全社会其它方面诚信建设产生不利影响;第九是金融理财普及性教育、理财信息的规范提供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总体来讲,有政府部门服务与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理财者个人等各自存在的问题。主要为:(1)全社会对理财产品新类型的爆发式增加和居民理财知识、信息积累速度严重不对称问题重视不够,国家还没有将理财投资普及性教育、培训纳入到国民全面素质提升的战略之中,现已开展的此类教育没有形成规范的体系,力度也太小。在金融知识的的学习渠道及理财信息获得的载体方面,普及性与通俗易懂的理财书籍、报刊过少;电视、电台等声像媒体没有形成居民特别熟悉、喜爱的理财专门节目与栏目;缺少面向居民大众、好的金融知识讲座、报告;理财信息载体、渠道非常缺乏。(2)监管部门的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金融机构遵纪守法的落实、监控,服务标准要求的细化和促进落实的举措不够严厉和细致。(3)有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法律还没有完善和规范,如对第三方理财市场的管理,现有有关法律还有许多模糊的地方甚至是空白的地方。(4)对金融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水平提升的推进比较缓慢。对金融机构权责设计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受托者造成严重亏损,其合理性责任硬性约束不够。(5)理财机构类型复杂和质量、信誉方面鱼目混珠银行等理财服务主体服务质量水平不高,良莠不齐,一些金融机构和理财第三方服务机构诚信水平仍不够高,服务意识没有真正树立,服务态度的“转变”基本停留在吸引居民购买产品方面;少数机构法律意识仍然淡薄,尤其是银行之外的一些机构;理财知识和合同条款术语通俗化、全面化还没有真正彻底解决,晦涩难懂、模棱两可的内容还时常可见。对于越来越多的理财品种,有关介绍、解释、宣传很少,有很多服务除贵宾外普通理财者看不到和听不到。银行在普及金融理财知识、供给理财有用信息的中坚作用发挥整体乏力。(6)社会为居民理财服务的力量、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相关资源大量浪费。社会舆论对金融改革过程中高利息、高收入负面效应引导、分析不够,其中对对应的高风险分析、揭示过少,间接促进社会急富、暴富心理盛行。(7)居民存在投资经历和金融知识非常缺乏的先天缺陷,而很多人自身对金融知识学习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很多投资者将理财错误的理解成购买能发财的产品,对合同和理财人员的宣传,不爱听风险信息,偏好听高收益的推测与模糊承诺,自我保护和投资者相互保护的机制和气候没有形成。

二、大力提升理财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进一步优化理财市场环境

国家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在居民理财投资知识教育、培训方面,改善社会金融理财环境以及提供制度保护、法律保护、监督保护方面实行持续性改进和创新:第一,大力推进面对全民的金融知识和理财技巧的教育与培训,并将其纳入到国民素质提升的国家战略之中,加快步伐,充实力量,形成个人理财基础知识培训和教育的完整体系。可充分借鉴西方国家一些好的做法,如美国2003年过会通过了《金融素养与教育促进法》,并据此成立了由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等23个部门联合的金融素养与教育委员会,制定了《金融教育国家战略》,明确提出全民性金融教育目标和任务;英国2003年成立“金融能力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实施旨在提高国民金融素质的总体规划等,这些做法值我们学习,并在此基础上再创新。要在中小学、大学中设置理财课程,加大教育力度,填补空白;建立理财辅导性、权威性专网,发放小宣传册,组织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协会等开展面向居民的讲座,组织金融专业人士与理财者见面会,实行专家面对面服务讲解知识以及进行现场指导等,鼓励其多在社区基层举行理财研讨会议与分享经验活动,在此类活动中讲解相关法律,交流市场经济信息,进行新产品介绍,交流风险防范心得与预防措施,讨论理财产品合同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互相咨询与进行理财经验交流等,并将金融机构这方面做的工作纳入到对其考核范畴之内。第二,继续加大对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促进已经颁布的相关法律和管理办法、通知、条例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对理财管理、服务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加大执行力度,如打击一些金融机构违法经营,危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打击以理财业务创新名义而逃避金融监管行为,加强金融机构违约风险管理,充分保护居民理财权益;促进金融机构大力提升诚信水平和服务水平,如继续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细节的落实,给投资者提供完整、详细、真实、通俗易懂的信息,并真实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尊重投资者知情权,解决投资者信息不对称、能力不对称问题。加强金融机构业务过程和服务质量的考核,完善金融机构理财绩效、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学习美国的做法,促进金融机构将复杂难懂的财务信息及具体细节简化成通俗易懂的信用等级,有利于投资者对金融机构的了解。第三,推进个人理财信息平台的建立与创新,完善和拓宽理财信息供给渠道和途径。大力丰富理财信息载体建设与完善工作。有步骤的培育重要媒体和渠道,形成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理财宣传栏目和品牌栏目,如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宣传资料、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宣传资料等渠道,办好理财专栏,让居民方便、真实的获得理财信息;培育研究和信息发布机构,分期、分类发布不同理财品种的风险、效益情况,扩大理财信息提供的数量和质量;加快金融混业经营改革,有步骤的探索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方式。

银行、基金、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理财服务机构等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责任心,加强自我约束,提升服务水平。要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颁布的关于金融业管理的具体办法、指引、规定以及金融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与服务,纠正经营与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和不规范行为,做到不发生产品条款欺诈和设置风险、责任陷阱,如实披露产品真实主体和种类,努力使理财信息披露做到及时化、真实化、通俗化、持续化、规范化,规范理财产品风险提示行为;加强对理财者理财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设计,不断增加不同理财群体对理财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努力开发好的投资理财品种,使理财投资者能较稳定的获得高于同期通货膨胀率的收益,避免逢理必赔的不良后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如通过深入市场细分,提供更加丰富、更具针对性的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投资者投资的便利性和理财收益;完善个人、家庭理财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和网络硬件实施建设与完善,扩大网络理财份额,方便投资者咨询、投资操作和获取理财信息,节省精力和时间成本;进一步降低理财服务门槛,让更多的居民能享受更好的理财指导服务;加大银行理财顾客参与力度,加强理财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高质量的引导、教育投资者科学、灵活制定理财计划和项目,学会组合投资,分散风险,实行全面理财,改变当前单一理财思路。

社会方面也要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宝贵资源,在这一方面要有所作为,如建立健全社区金融服务机构,规范和不断扩大金融指导与服务功能;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利用宣传栏、文化室、社区家庭综合服务站、社区居民业余学习专题讲座等,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性教育;打造社区金融服务平台,让更多的金融专业人士、专业机构、专业协会、大学教师和金融专业学生、金融教育志愿服务者、理财成功人士、所在城镇金融基层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本社区经营网点、公安部门等借用这一平台开展对本社区居民理财知识学习和信息获取、理财安全的指导与服务。

三、形成社会合力,努力实现居民在理财关键素质方面的有效提升

居民要想能正确的进行理财,就要具备理财关键素质。这些关键素质包括:能及时了解理财方面的国家政策和市场信息,掌握理财基本原则与技巧,树立正确的理财理念,克服迅速致富和盲目投机的心理,掌握理财信息收集方法并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利用,有序、谨慎地探索新的理财产品的操作策略等。对于非金融专业人士或非较系统学习过金融理财知识的居民来讲,还要尽快弥补自己在理财知识方面的严重不足,使自己首先掌握基本金融知识和常识。根据这一组关键素质要求,政府教育、培训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各方面要作坚持不懈的努力,居民也要积极参与系列理财教育、培训活动,努力学习金融知识和摸索理财方法。通过社会力量的推动和居民自身的努力,最后能使居民在理财关键素质方面实现突破,具体做到:第一,养成不断学习理财知识的习惯。对于非专业金融人士,要努力弥补自己在理财知识方面先天的不足,不能懒惰,不能简单的认为理财就是拿钱买产品,赚钱就是靠运气,要持续性提升自己的理财知识水平和技能。参与理财而没有一定的理财知识和常识,在大多数时候,即使产品发行、销售主体提供了通俗易懂、清晰的内容提示,也不一定理解其中的含义,理财不能完全依赖销售者或第三方服务者进行指引和服务。对于金融专业人士而言,也要不断学习,否则,也容易落后于市场形势。第二,加快理财观念的转变和正确理财观念的树立。要清晰认识到理财是根据自己在一定阶段的经济状况,制定理财规划方案,涉及到具体产品投资、税收、养老、子女教育、健康、旅游、收藏和财产分配等多方面,而非一味购买理财产品,要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家庭理财。第三,要学会循序渐进,力戒急于求成。在理财投资过程中,要衡量自己的理财综合水平(经历、胆量即承受风险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安排资产投入量和投入组合,从风险小的产品做起。慢慢熟悉陌生金融衍生理财产品,逐步熟悉新的投资理财渠道,如尝试参与私募基金投资,合伙企业、期货投资等。进入高收益、高风险领域要极其慎重,克服暴富、浮躁、急躁心理,力戒盲目跟风和过于投机。第四,学会分析重要理财信息和基本信息。如要熟悉目前全国理财产品构成与涨消趋势,如每个时期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种类,各类产品在总理财数额中的比例,各产品收益情况及排名。高度关注理财方面的信息和获取渠道,多熟悉好的网站、刊物、报纸、电视栏目、面对面理财讲座等,加强理财知识和信息获取,并习惯将信息进行综合归类和比较分析。要习惯从正规信息渠道获取信息,不能习惯道听途说,并按小道消息来进行投资决策。第五,善于总结自己的理财经验和教训,避免重复犯同一种错误,形成在理财方面敏感的嗅觉,使自己逐步树立前瞻性思维和具有独到的发现投资机会的眼光。第六,努力理解和牢记几个近乎定律的东西:(1)在有潜力、有投资价值的产品价低时进入,掌握合适卖点。(2)特别关注有复利加上能连续获得较高单利率的产品,这类产品投资类于财富增长“原子弹”。(3)投资品种合理组合(如根据行业、领域、国家和地区、理财品种类型和特性),分散风险。(4)预防风险,严格止损,但不要太频繁进出某同一产品,进行产品购买之前,要分析投资最坏的结果,要事先制定风险止损举措;按分散风险的比例原则投资。(5)树立投资理念,衡量自己的经济实力,在实力小时,不可以冒险买风险较大的产品,也不可孤注一掷。(6)尽可能充分掌握信息,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进行比较,运用两害取其轻,两利取其重原则。(7)习惯学习、查对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操作和依法保护自己的投资权益。

居民如果能在这些方面有实质性进步和突破,相信我国居民理财整体水平会迈向一个崭新的高度。

[1]赵桂萍.投资者教育 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中信出版社,2014

[2]张歆.银行理财产品年中冲14亿元,揽储初心不改,资管属性不足.证券日报,2014.6.3

[3]张朝晖.第三方理财空白亟待填补.中国证券报,2012.12.1

[4]刘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调查.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2012.8.28

[5]纪瑞朴.金融知识普及及教育的国际经验.金融时报,2014.3.29

[6]郑伟.银行理财服务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现代金融,2011(3)

[7]王小兰,李昌荣.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客户满意度的评价问题研究.科技广场,2010(7)

(作者单位:广州卓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广州 511627)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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