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相互作用的理论分析

2015-01-20 00:35赵光源
经济师 2014年12期
关键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体系金融

●赵光源

中国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相互作用的理论分析

●赵光源

金融产业是现代经济的先导产业,对现代经济的发展具有核心作用。文章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用实证分析方法,对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的相互作用做出具体分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研究:第一,我国金融发展历程及现状;第二,经济发展对金融发展的作用;第三,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第四,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相互作用。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一国经济发展程度决定了该国的金融发展水平,金融发展水平反作用于该国的经济发展,当二者发展程度相匹配时,彼此互相促进;当二者发展程度不一致甚至相背离时,彼此相互制约。

经济发展 金融资源 金融发展 相互作用

一、引言

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就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1969年,戈德史密斯首次提出“金融结构论”,并指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美国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提出了“金融深化”论,认为金融深度的加大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反之,则抑制经济发展;赫尔曼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Greenwood和Jovanoic研究发现,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之间存在积极的双向因果关系。在国际金融发展理论的基础上,国内学者对我国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的相互作用关系进行了分析。李茂生(1987)、王兆星(1991)以中国金融结构为论点,对金融结构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对我国的金融发展方式和目标提出自己的观点;周立、王子明(2002)对我国各地区1978~2000年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发现,二者之间关系密切相关;邓智毅(2003)、季冬生(2004)分别从制度及效率和信息化角度研究了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关系;杨凤华(2012)提出只有在社会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才会对某些金融功能产生需求,如果金融发展脱离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则会对经济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但就如何影响一国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在负面传到机制上,相关文献并没有呈现出过多的评论,故本文力图通过此视角对二者的关系从理论上进行全面分析。

二、我国金融发展历程

(一)建国前我国的金融体系

在建国前,我国实际上有两个并存的金融体系,即国统区的金融体系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的金融体系。国统区的金融体系主要由民族资本银行、官僚资本银行、外资资本银行、钱庄、当铺以及其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组成。解放区的金融机构由农村信用社和银行组成,以发行货币为主要职能。随着解放区的不断扩大,统一货币的需求应运而生。1948年12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并在解放区发行统一货币即“人民币”,随着各分支机构在全国各地的普遍设立,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全国集中统一的大银行。

(二)1949—1978年间,我国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以人民币取代其他货币,建立了独立自主的人民币本位制度。对旧的金融体系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由中国人民银行接管,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保留原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抑制国内持续多年的通货膨胀,从而保证了货币主权的完整和制度的统一。1953年,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金融领域,将大部分金融机构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

1.一家独大的银行体制。全国范围内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金融机构,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但于1958年,停办国内保险业务,并转为中国人民银行下属机构之一。此时,中国人民银行兼有中央银行职责和商业银行双重角色。

2.全国资金融通的主要形式是财政拨款。全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及企业的流动资金由财政部统一拨款,银行实际上只起到会计和出纳的作用。

3.在管理上,集中计划管理成分占据主要部分。银行贷款和企业生产销售全部由国家统一财政管理,对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乃至部队等社会各个部门实行严格的现金管理,并统一核算。基本上取消了商业信用,严格禁止民间“高利贷”。

(三)1978—2003年,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历程

随着改革开放序幕的拉开,我国逐渐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同时,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也随之稳步推进。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1978—1984年,我国金融体系基本功能得到恢复。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从财政部独立出来,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秩序和相应的规章制度逐渐恢复。从1979年,国家对固定资产的投资由过去的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同时银行在对企业提供流动资金的作用不断加大。从1983年7月1日起,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改为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所需的额外资金,银行根据国家相应的信贷政策予以贷款,国家财政不再增拨资金。随着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发展,银行贷款对象也逐渐丰富,不再局限于国营企业。

2.1984—1992年,我国现代金融体系雏形建立的关键期。建立中央银行制度,发展多元化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启金融市场,完成资源配置由财政向金融机构的转变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1983年9月,确立中央银行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主要采取经济办法进行管理,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央行对商业银行贴息贷款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对各地分支银行实行垂直管理,由此,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确立。1986年,中国第一家以股份制形式建立起来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重新组建;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1981年4月,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1987年,以企业财务集团为依托的财务公司开始出现;1990年11月,法国东方汇丽银行在中国建立了第一只共同基金——上海基金。

从198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票据承兑贴现业务,1985年12月,深圳特区成立了我国首个外汇调剂中心;1981年,政府开始利用国家信用发行国库券;1991年,跨地区、有组织、规范化的国债交易起步;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了国债回购业务试点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于1990年和1991年相继成立,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步入规范化阶段,随之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相继建立。

3.1993—2002年,我国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强化中央银行的地位。1995年,颁布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使得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职责和权限得到法律得保障。1994年,先后成立三家全国性政策性银行,同时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并于1999年,相继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他们来对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不良贷款进行专业化处理,以便化解潜在风险。

4.2003年至今,金融体系快速发展。2003年后,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金融改革。四大国有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在我国香港和内地成功上市。证券公司重组和风险处置取得明显成效,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公司等重组工作完成;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完成重组改制,并在境内上市。金融市场快速发展,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基金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产品服务不断丰富;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分业监管格局形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中国证券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相继成立,从法律上理清了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监会和证监会的职能,从此中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框架确立。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经常项目的资金流通基本实现对外开放,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稳步推进,央行与多个经济体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开始,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逐步放宽。随着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我国进一步的金融改革将不断深化。

三、经济发展的第一性

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逐渐提高,剩余物质的出现,交换剩余物质的需求产生,物物交换所要求的时间和空间的统一成为实现这一实践活动的主要矛盾。为此,一种衡量所有剩余物品价值的标准或满足交换的媒介应运而生,即货币的产生,金融的基础功能也由此产生。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质财富大大丰富,整个社会由过去农业时代的小农经济转变为商品经济,社会扩大再生产成为需要,由此导致了投资和融资的产生。因此,金融功能由过去单一的中介服务增加了更为主动的资源配置功能,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资金的有效利用,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市场失灵和不确定性这一新矛盾的出现。为了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社会经济对金融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合理地化解其中从在的风险。这种现实的需要,倒逼金融系统功能再一次扩张,金融的调节功能和风险规避功能随之产生。如政府运用金融手段调节社会经济发展,发行股票,承兑票据、信用证等来规避风险等。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决定了发达经济体对外扩张的必然趋势,所以实体经济全球化成为历史的必然。同时,在上世纪末期,科学技术尤其是网络通信技术的应用,和发达经济体对金融的创新以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使得人们对提高金融对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配置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之下,金融的衍生功能逐步显现。为了解决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以及对未来不确定的风险,首先提出的是对风险管控,即通过金融中介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同时为了把系统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各种金融衍生品,例如期货、期权、股指期货合约等金融衍生品相继出现,在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可以稳定一国或地区经济平稳发展。

从社会历史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在经济与金融的相互作用关系中,经济对金融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换言之,一国或地区的金融发展程度从根本上来讲,是由该经济体的发展水平决定的。

四、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机制

当某一经济体存在于历史的具体时段时,金融系统通过特定渠道反作用于该时期的经济发展。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根据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资本和储蓄率决定着该经济体的经济发展水平。所以金融的深化程度,可以表示可供社会再生产的资本总量的多少,在技术和人口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决定了人均资本的多少,进而决定了经济的发展水平。经济的发展水平进一步影响到技术的进步和人口的增长,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内生经济增长理论模型则把决定经济发展的因素内生于经济发展模型之中,其中资本的存量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这里讲的资本存量就是产业资本,决定于一国的金融深化的程度。所以说无论从外生经济增长理论还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来看,金融的深度对经济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金融的宽度从本质上来讲,是指居民个人、企业获得金融服务便捷程度,主要包括金融服务方式的多样化和金融产品的丰富性。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可以确保居民在投资金融产品时有更多的选择,从而降低投资风险,风险的降低可以激发更多的居民用手中的闲散资金去购买金融产品。金融市场的向好可以保证有更充足的资金流向生产部门,资金的充足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成本的降低可以增加企业的利润,企业利润的增加可以激发更多的私人投资,进而带动经济的发展。

金融的广度实质上是指在金融市场上交易者类型的多寡。交易者类型越多,交易者人口基数越大,则就会有更多人享受到相应的金融服务。普通居民通过购买金融产品,从中获得相应的利息收入,最低保障是原有资产的保值,其实质让更多的普通居民享受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从而减少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现象,公平的社会分配体制将会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间接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者对一国或地区经济的影响不是彼此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制约的。只有三者彼此达到一定的协调程度,才能共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而有一方面的短板,将会对经济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比如在其他两个维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金融的宽度过快发展,金融产品的过度创新,将会导致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的发展,造成金融泡沫,泡沫的破裂,则会引发金融危机,进而导致经济危机的产生。如果金融深度发展过快,而其他两个维度的发展落后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将会导致货币发行过度,从而引发通货膨胀,降低社会福利的同时,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结论和启示

上述分析表明,由经济发展而派生出对金融功能和服务方式的需要,不同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方式决定了不同的金融体系,即经济发展决定了金融发展。反过来,金融发展必须和经济发展相适应,从而有效地降低该经济体的发展成本和发展风险,进而促进经济发展。金融深度过大,就会脱离实体经济,造成虚拟经济的泡沫,同时又难以找到合适途径将资本转向实体经济,导致实体经济发展的供血不足。二者正是通过相互作用的机制,来更加有效配置资源和提高效率的。所以说,我们要辩证地看待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二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以经济发展战略为前提,合理发展本国或地区的金融体系;另一方面,注重金融部门的重要作用,加快在产品和服务上的创新,使其发挥自身优势,倒逼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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