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迟惑
2014年9月,美国航宇局(NASA)宣布了第二阶段商业航天运输合同的招标结果。美国波音公司和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入选,而内华达山脉公司却被拒之门外。
入选的两家公司都采用传统的飞船构型,而落选的一家公司却采用有翼升力体设计。考虑到NASA在两次航天飞机事故中遭受了重大损失,前任局长格里芬还一度声称航天飞机路线“都错了”,NASA对有翼升力体比较不感冒甚至排斥,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投标者的内华达山脉公司却不会轻易认输。这家企业不但宣布要自筹资金继续研制自己提出的“追梦者”有翼升力体,还向美国国会总审计署提出抗议,要求NASA重新考虑投标结果。
NASA在宣布投标结果的时候,并没有公布技术评估的细节。但既然企业提出抗议,政府就不能胡乱回应。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总审计署在2015年1月5日公布了一份21页的文件,题为《关于内华达山脉公司抗议的决定》。这份文件从技术成熟度、经费等多方面做了分析,指出NASA的有关评估和决定是正确合理的,驳回该公司的抗议。
这里就让我们来仔细讨论一下这份文件的内容。
商业载人运输的基本招标文件是发布于2012年12月的“投标要求”(招标书),其中要求“发展美国的商业载人航天运输能力,提供安全、可靠、性价比合理的往返国际空间站的手段,这个目标不能晚于2017年实现”。招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要求投标方提供航天器的设计、研发、试验与评估技术及管理方法。第二阶段要求提供航天器的完整设计、研发、试验评估计划,并证明载人系统总体上满足NASA的要求。
2013年11月9日,NASA正式发布了第二阶段的招标书,给出了三类主要考察指标:任务适合性、过往表现、价格。其中,价格指标的权重最高,几乎相当于另外两者的权重之和。任务适合性是计分制的,分为三类:(1)技术,人员安全和任务保证,共525分;(2)管理方法,共400分;(3)小企业参与度,共75分。技术类的打分又分为多个要素,其中有一条成为内华达山脉公司的抗辩焦点:“不晚于2017年达成以下目标:提供满足合同要求和目标以通过NASA认证的方法”。技术分还包括投标者的总体计划和进度安排等。过往表现则针对投标者过去从事过的航天活动,尤其是与国际空间站相关的任务。价格方面,则包括研制费用和数次实际飞行的费用。
波音公司 太空探索技术公司 内华达山脉公司任务适应性 913分 849分 829分技术(525分) 卓越,488分 很好,457分 很好,420分管理(400分) 卓越,372分 很好,344分 很好,356分小企业参与(75分) 好,53分 好,48分 好,53分过往表现 极高可信度 高可信度 高可信度价格 30.1亿美元 17.5亿美元 25.5亿美元
NASA在正式中标文件“来源选择决议”(SSD)中说,首先考虑投标者的技术路线和进度能否在2017年时间框架内达到NASA的安全性指标。波音的CST-100飞船性能最高、价值最大。而CST-100和载人“龙”飞船的总体设计成熟度远高于内华达山脉公司的“追梦者”。三家投标者都存在着压缩进度的问题,这意味着实际研制中必然发生延误。 “其中内华达山脉公司的进度压缩最为严重,技术难度最大,可能延误的程度最高”。
SSD还指出了一些涉及第一阶段合同的问题。NASA在第一阶段三家中标者的设计上都给出了反馈意见。在第二阶段投标中,波音对于NASA的反馈意见给出了清晰的理解,并提出了完善、可行的行动计划,这成为波音中标的重要原因。内华达山脉公司虽然也充分理解了NASA的反馈意见,但对于船箭连接机构的设计,对于如何实施应急返回模式的验证试验,只给出了“不清晰的办法”。太空探索技术公司也存在问题,在电子、电气、电子机械问题上的改进措施仍有缺陷。但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技术成熟度最高,时间进度最宽松。
在价格问题上,NASA认定,三家投标者的出价都是合理的,并未发现任何一家“出价过低,从而引发研制失败的风险”。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出价最低,当然成为最大竞争优势。波音虽然出价最高,但在“任务适应性和过往表现方面最为优越”。NASA认为CST-100的运载能力最强、操作灵活性最高、设计最成熟,解决第一阶段所发现问题的措施最完善。
内华达山脉公司在技术上得分最低,主要是系统设计复杂,且不够成熟,是三个投标者中成熟度最低的。“要做的技术工作和关键设计决策比其他两家多得多。标书并未充分解答这些设计问题和协调问题。”内华达山脉公司的进度不确定性也最大。NASA认为,虽然内华达山脉公司有最多时间来完成验证工作,但工作量也最大,很有可能延误到2017年之后,比另外两家投标都晚。
经过综合考虑,NASA认为应该选取两个中标者,“能最大程度满足NASA的需求,提供更多机会和灵活性,降低风险,最大程度上安全、可靠地完成国际空间站运输任务”。这样,内华达山脉公司就成了唯一的落选者。NASA在2014年9月19日就将此事通知了内华达山脉公司,9月22日才将喜讯告知波音和太空探索技术公司。4天后,内华达山脉公司愤然向国会总审计署提出抗辩
内华达山脉公司抗辩的主要内容有这么几条。首先是NASA把2017年时间节点看的很重,招标书中却没有指出这一点。第二,NASA对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报价及总体财政资源分析不正确。第三对任务适应性的分析有缺陷且做了区别对待,对投标者的过往表现分析也不恰当。国会总审计署通过分析,将这些意见逐条驳回。
内华达山脉公司提出,招标书中把 2017 年作为“目标”(goal),但实际评审中却把它提高到了硬性要求的程度。在这里可能要解释一下goal这个词汇。按照辞典解释,这个词代表人们希望达到并为之付出大量努力的目标,但并无硬性要求的含义。内华达山脉公司争辩的就是这一点,该公司说,在与NASA沟通的过程中,有关委员会建议,如果能带来更切合实际的进度安排,内华达山脉公司应当在2017年之后的某个时候进行验证。也就是说,内华达山脉公司认为自己被忽悠了。
国会总审计署为此审查了NASA的记录,看一看招标文件与评审文件是不是合理、一致。答案是肯定的。NASA在要求各投标者2017年前通过验证这个问题上,没有犯什么错误,所做的评估也与招标书一致。招标书清楚地向投标者们建议,能否在2017年前通过验证将成为评标的指标,评审委员会与投标者的沟通中也不曾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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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招标书的概要中,明确指出合同的目的是发展“美国的商业载人航天运输能力,安全、可靠、费效比合理地往返国际空间站,此目标不晚于2017年实现”。正文中也再次强调了“不晚于2017年”。
具体来说,招标书要求投标者在标书中说清楚“不晚于2017年通过验证的技术方法”,“如何推动各里程碑所需要的设计、开发、试验、评估、生产运行工作,最终保证不晚于2017年通过NASA的验证”。
国会总审计署并未发现所谓“拖延到2018年将丧失中标资格”的措辞,因此内华达山脉公司的指责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国会总审计署发现,NASA并不是因为简单的进度问题才把内华达山脉公司踢出局的。NASA有关负责人评价说:“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和内华达山脉公司的进度很有可能大幅度延误。内华达山脉公司的进度压缩最为严重,技术挑战最大,可能延误最长时间。”这里甚至没有提及具体时间,可见NASA对内华达山脉公司并不抱希望。
至于2017年底线是不是被从“目标”升格成硬性要求,国会总审计署报告中说了一句让人忍俊不止的话,“这较好地解决了单项要素,甚至是低权重要素也可以作为来源选择决议关键指标的问题”。这简直就是在说“你连这都做不到,还奢谈中标?”
内华达山脉公司认为,太空探索技术公司报出了一个不现实的低价,而NASA对此报价的可信度分析是“无效和不合理的”。商业载人航天运输合同是固定价格的,也就是NASA只付固定数量的钱,企业是赚是赔全靠自己。但作为载人航天这种复杂系统,NASA也需要确保企业有钱可赚。一来防止企业不会为了保本而偷工减料,二来企业赚到钱才能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后续供货中断,毕竟飞船不是超市里的商品,轻易找不到替代品的。
这个思路在招标书中明确给出。招标书还写道:“政府要考虑合同执行的不同阶段中,在政府合同款到账前企业的财务资源,以及可能影响合同执行的总投资风险”。也就是说,要考察企业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能力,不允许空手套白狼。
国会总审计署在报告中给出了一个奇怪的表格,其中的细目全都被隐去了,只留下一个总价。这可能是为了保护企业商业机密。根据这个只有最后一行公布于众的表格,波音的报价最高,达到30.1亿美元;太空探索技术公司最便宜,只有17.5亿美元;内华达山脉公司居中,为25.5亿美元。然而竞标的结果是首尾两家入选,内华达山脉公司名落孙山。考虑到价格问题的权重最高,内华达山脉公司确实很难接受这样的结果。
载人飞行的费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火箭的费用。波音和内华达山脉公司都打算采用“宇宙神”5火箭发射,而太空探索技术公司打算用自己的“猎鹰”9火箭。后者是当今最便宜的大型火箭,单次发射成本只有6000万美元。而“宇宙神”5发射一次要1.4亿美元左右。这个差别有效降低了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报价,用NASA的说法就是“符合我们对航天发射产业的经验”。载人“龙”飞船还能从“龙”飞船那里沿用很多技术成果,例如对接机构。因此,国会总审计署认定,NASA在太空探索技术公司报价问题上没有什么判断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波音公司并没有提出采用自己的“德尔它”4火箭,主要是因为这种火箭的价钱太贵。如果采用,会进一步推高报价。但“宇宙神”5第一级发动机RD-180是从俄罗斯进口的,在当前的美俄关系之下,美国国会已经禁止进口更多RD-180。因此“宇宙神”5的前景也不乐观。
其实内华达山脉公司也没有拿出什么有说服力的依据,只是指责NASA对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成本分析不够深入细致,没有给出具体项目是如何省钱的。内华达山脉公司还认为,NASA对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自有资金分析方法不对,没有采用所谓的“速兑比率”法。这显然不能构成理由。太空探索技术公司自创建以来就没缺过钱。创始人艾伦·马斯克腰缠万贯,公司握有数十个发射合同,最近谷歌公司还向其大量注资。用什么方法分析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财务,结论都是“有钱,任性”。但国会总审计署却不打算罢休,它甚至在财务章节的最后这样写道:“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NASA对太空探索技术公司流动资金和财务资产的分析过于保守了。”这叫内华达山脉公司情何以堪?
在这个领域,内华达山脉公司声称自己遭到了区别对待。这主要集中在船箭分离机构的设计上。内华达山脉公司认为自己和波音一样采用了火工品连接的挠性接头。却被评为强度差、缺陷多。
国会总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内华达山脉公司和波音的设计本质上是不一样的。NASA之所以给内华达山脉公司打了低分,并不是因为挠性接头本身,而是因为第一阶段合同之后,NASA对内华达山脉公司和波音都给出了改进意见。NASA认为,两家公司都没有满足NASA《载人级火工品规范》中关于容错和冗余度的要求。两家公司都打算修改设计。波音在最终的标书中解释说,其基本设计采用了一种经过飞行验证的、高可靠性的挠性接头设计,同时也对设计做了改进。不过在国会总审计署的公开文件中,接头的具体型号和改进措施都被删掉了。波音还拿出了一种备用方案。据此,NASA认定波音的船箭分离机构缺陷已经完全解决。
内华达山脉公司在最终标书中自称解决了问题,还给出了三种方法来“考虑实施后备设计方案”。但NASA审读标书后发现,内华达山脉公司没有解决所有缺陷,很多高层次决策不明确且前后矛盾,后备方案不明晰。这意味着内华达山脉公司的低分是自己导致的,并非遭到NASA歧视。
内华达山脉公司还指责NASA对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电子、电气、电子机械器材缺陷轻轻放过。实际上NASA认为“这些缺陷问题不大”。国会总审计署对NASA的结论表示支持。
这应该是最没有争议的领域。内华达山脉公司从来没有承担过完整航天任务,其“追梦者”航天飞机也只是进行了几次滑翔而已,甚至没有经历过火箭发射。波音和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在过往表现上得分高过内华达山脉公司,那简直是一定的。但令人意外的是,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和内华达山脉公司在此领域的最终得分非常接近,都被评为“高可信度”。但内华达山脉公司还是抠着字眼提出了抗议,体现了美国律政文化对人们的影响。
NASA在招标书中提出了三个涉及过往表现的评价标准,①载人系统;②载人运输系统研制;③国际空间站服务。具体来说,承担过载人系统工作的比仅承担过非载人系统工作的得分高,承担过载人系统总体任务的比仅承担过载人任务分系统的得分高,承担过国际空间站相关工作的比没有承担过的得分高。
对波音和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的历史,读者都应当很熟悉。按道理说,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和内华达山脉公司都被评价为“高分”,已经算是照顾后者情绪了。但内华达山脉公司并不服气,认为太空探索技术公司没有研制过载人系统总体或分系统,只承担过国际空间站商业货物运输,因此得到这么高的总分不合适。
国会总审计署的解释是,对经验和过往表现的评价更多地是打“主观分”,而且招标书在陈述三类打分原则时,还有个前置说明,“拥有类似于商业载人运输计划内容和复杂程度合同/协议的,得分更高”。“类似于”这个词给了NASA灵活的操作空间,谁能说“龙”飞船不类似于载人飞船呢?它采用加压舱,能携带货物返回地球并回收,说它“类似”,肯定能站住脚。
国会总审计署的回复基本上就是“终审判决”了。因此,内华达山脉公司至少是赶不上第一轮商业载人航天合同的。而选择波音和太空探索技术公司两家公司,也是一种有效策略。波音公司是老牌企业,参与过从早期载人航天到航天飞机、空间站舱段的多项活动,提出的CST-100构想稳扎稳打。太空探索技术公司属于航天新秀,虽然没有发射过载人航天器,但“猎鹰”9和“龙”飞船运行稳定可靠,完全应该给它一个尝试载人航天的机会。保守与进步、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来恢复并推进美国的载人航天能力,这应该说是一个明智的决策。
国际空间站只运行到2020年,延寿到2024年的计划还没有得到各个合作方的认可。NASA下一步的活动要超越低地球轨道,无论是月球、小行星、拉格朗日点乃至火星,计划中都没有为“追梦者”这样的航天飞机留出位置。另一方面,美国空军有自己的X-37B项目,也不太可能再引入一种有翼航天器。所以,内华达山脉公司的前景并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