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存
先请看网上流传的一个段子:
老师:以后写文章都不要自称笔者,因为现在没有人用笔。学生:那应该叫什么?老师:键人。学生:哦。那些只用鼠标的呢?老师:鼠辈。学生:可是,现在大家都只能用手机了,都是触摸式的,那应该叫什么呢?老师:触生。
这样的调侃在令人莞尔中道出了电子时代书写媒介的新变和书写者的几分尴尬处境。
在悠悠千载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人一直用毛笔写字,延续了历朝历代,东晋出现了伟大的书法家王羲之。晋人发现了山水,而宋人发现了文人情趣,琴棋书画、笔墨纸砚,无不营造出一份文人性情和意趣,宋朝文人对书写工具的重视程度和寄寓的深情超过了之前的朝代。古人中文学成就和书法成就一样高者似乎非苏东坡、黄山谷莫属。苏、黄二老对毛笔怀着深厚的感情,不少题跋、尺牍都以毛笔为题。黄山谷《书侍其瑛笔》一文评价了几种毛笔的构造特性及书写特点。他的《跋东坡论笔》道出了东坡喜用的一种名家笔:“东坡平生喜用宣城诸葛家笔,以为诸葛之下者犹胜他处工者。平生书字,每得诸葛笔,则宛转可意,自以为笔论穷于此。”而东坡亦有文《书诸葛笔》,可见对此种笔的喜好。山谷另有一文《跋东坡书帖后》高度评价东坡书法:“苏翰林用宣城诸葛齐锋笔作字,疏疏密密,随意缓急,而字间妍媚百出。古来以文章名重天下,例不工书,所以子瞻翰墨尤为世人所重。今日市人持之以得善价,百余年后,想见其风流余韵,当万金购藏耳。”黄山谷真是个预言家,千载之后,2013年9月,苏轼仅九个字的《功甫贴》在纽约苏富比拍卖行以八百二十二点九万美元高价成交,折合人民币五千多万,真是一字千金,随之而起的真伪之争至今未息;而在2010年6月,黄山谷手书长卷《砥柱铭》在保利春季拍卖会上拍到四点三六八亿,创下中国艺术品拍卖的世界纪录。假设苏、黄再世也会惊诧万分,这个世界看不懂。黄山谷另有《笔说》、《书吴无至笔》、《试张耕老羊毛笔》等说笔文章。
其实,苏轼不只是独爱诸葛笔,他的《书钱塘程弈笔》写道:“近世笔工不能经师匠,妄出新意。择毫虽精,形制诡异,不与人手相谋。独钱塘程弈所制,有三十年前意味,使人作字不知有笔,亦是一快。吾不久行,当致数百枝而去,北方无此笔也。”此文道出了当时笔匠制笔的流弊和区分毛笔好坏的标准,他对程弈笔非常满意,竟打算买数百支带走。还有一位名笔工徐偃,东坡的《书鲁直所藏徐偃笔》对他所制笔评点道:“鲁直出众工笔,使仆历试之。笔锋如着盐曲鳝,诘曲纸上。鲁直曰:‘此徐偃笔也。’有筋无骨,真可谓名不虚传。”可以想象苏、黄二人边试笔纸上边品评笔墨的惬意自在。另有一位笔工名家吴说,东坡《试吴说笔》一文写道:“前史谓徐浩书锋藏画中,力出字外。杜子美云:‘书贵瘦硬方通神。’若用今时笔工虚锋涨墨,则人人皆作肥皮馒头矣。用吴说笔,作此数字,颇适人意。”东坡此处突出了毛笔在书法中的重要性,好笔才能使写的字刚健有力、遒劲妍美,否则就成了“肥皮馒头。”关于此语,似一“典故”,欧阳修《试笔》云:“世人有喜作肥字者,正如厚皮馒头,食之未必不佳,而视其为状,已可知其俗物。”可知高人写字以笔画肥粗为丑,犹如墨猪,极力避之。我们知道苏东坡一生坎坷、命运多舛,他在《书赠孙叔静》短文中曰:“今日于叔静家饮官法酒,烹团茶,烧衙香,用诸葛笔,皆北归嘉事。”用名家笔写字成了“不亦快哉”的人生乐事,一种欣悦之情跃然纸上。东坡尚有《记南兔毫》、《记都下熟毫》、《记古人系笔》、《记欧公论把笔》、《书诸葛散卓笔》、《书杜君懿藏诸葛笔》、《书唐林夫惠诸葛笔》、《书黄鲁直惠郎奇笔》、《书岭南笔》、《书孙叔静诸葛笔》等谈毛笔文章,可谓对毛笔一往情深。
在手工制笔时代,毛笔做工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文人骚客的写字效果,他们因此对名家名笔分外倚重,在使用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种深深的依恋情愫,否则,苏、黄二老也不会写出这么多关于笔的文章。古代文人因著文赋诗而写字,但几乎人人是书家,因为他们在终生书写的过程中浸淫了七情六欲,饱蘸了喜怒哀乐,那一份生命关怀和社稷理想融注到书写之中。因此,东坡有言:“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山谷更道:“落笔如风雨。”
古老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作为使用千余年的书写工具,毛笔逐渐被淘汰,被更简易便捷的钢笔、圆珠笔所取代。新文学作家是亦新亦旧的一代,他们一般小时候用过毛笔,成年后不少人改用钢笔,但文学成就最高的周氏兄弟一生都钟情于毛笔。鲁迅好金石,好碑帖,好古玩,身上存有不少传统文人的雅趣、积习。他在《论毛笔之类》一文中写道:“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但是,他认为若从方便和高效率方面看,还是用钢笔墨水为好。这其实不是简单的书写工具的更替,其中蕴涵着生活方式、生活节奏、生活情趣的大变革、大转换。周作人终生用毛笔写作,他在1950年代初期集中写了数篇和毛笔有关的文章,这是此前没有过的。他在1950年的《买笔》一文中感叹毛笔质量之差和价格之高,整篇文章几乎都在算经济账,这在他的文章里很少见,由此可知他当时经济上较困窘,笔墨纸张不得不斤斤计较,好好算计一番。他1951年写的《买毛笔》中说:“我不喜欢用钢笔,近来连自来水笔也丢掉了,结果是一年到头只用毛笔。”然后感叹毛笔太不经用,不到一个月就得换一只。他在写于1952年的《毛笔》一文中认为,中国字的富于变化都是由于用毛笔的缘故,在文房四宝中,“最奇特的却是要算是那毛笔了。真、草、篆、隶的各种特色(和装饰的可能性)差不多是由毛笔助成的。”在写于1956年的《谈纸笔》中,他再次感叹毛笔耗费不少,而且难得买到好用的笔。但他从来没想过要换掉毛笔。
散文家黄裳与周作人曾有一面之缘,并撰有《老虎桥边看知堂》,他也有《毛笔》一文,记述了清朝时北京一位著名笔工刘必通一天制一支笔的故事,他在文末感叹鼎革之后,制笔原料和工艺下降,买不到好毛笔,其际遇和知堂类似。一辈子花费很大精力编辑出版周作人文集的钟叔河先生,被打成“右派”后在街道拉板车时为了给周作人写信,专门到杂货店买了毛笔、墨汁、纸张。从他的《谈毛笔》一文看,五十年代和文字打交道的文化人用毛笔还是很普遍的。念楼主人深信毛笔是书写汉字的专用工具,只要汉字不灭,它就会有用场。
在使用电脑键盘之前,笔者从小到大使用了几十年的铅笔、钢笔、圆珠笔。其间也不是没摸过毛笔,印象深刻的是,上小学时,一次作业之余,兴之所至,在煤油灯下,用兄长的笔墨煞有介事地写起毛笔字来,结果不成样子,遭到父亲的训斥,那点可怜的兴趣随即烟消云散了。上大学读的是中文系,书法课是必开的,课程结束了,毛笔也撂下了。参加工作后,同室的同事练书法,“近墨者黑”,我闲暇时用他的笔墨也舞弄一番,但没有长进,很快就放弃了。前几年乔迁新居,书房变大了,也有余闲,兴冲冲买了笔墨纸张和各家各派字帖,又拉开架势练书法,好景不长,很快俗务缠身,各种考核在前头等着,容不得你悠哉游哉,只得将笔墨雪藏。这就是我“学书不成”的经历。有时望着那一摞厚厚的字帖,心有不甘地暗道一句:等退休后再练吧。
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位文化散文家曾作文鼓吹祭奠毛笔墨汁,理由是它们成了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羁绊,那是一种社会进化论直线思维。书写出璀璨华夏文化的管城子、中书君是无法轻易言别的。虽然书写媒介从手工时代到机械时代又到电子时代,一般人不会写毛笔字了,但从楼堂馆所到私人居室,书法作品越来越堂而皇之地高挂墙上,使居所增辉生色,更不用说方兴未艾的书法收藏热了。携带着文化基因和生命情热的小小竹管,承载了中国人独特的文化记忆、历史情怀和审美情趣,一定会陪伴一代代中国人到地老天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