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德国教育实习对中国的启示

2015-01-14 14:06高杨帆李小燕
教学研究 2014年4期
关键词:教育实习比较启示

高杨帆+李小燕

[摘 要] 我国在2007年实行免费师范生政策以来,教师教育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教育实习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德国非常重视师范生的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它实行两阶段的教师培养模式,制订了基于教育实习的教师资格制度等。德国的教育实习对目前我国免费师范生的教育实习有三点启示:中国应该建立复合实习模式;实施带教老师制度;制定基于教育实习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等。

[关键词] 中国师范生教育;德国师范教育;教育实习;比较;启示

[中图分类号] G65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14)04-0009-03

教育实习是指师范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师范教育的要求,亲自参加教育教学工作,验证和再现在学习过程中已得出的结论,进而形成自己教学风格的过程[1]。目前我国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存在不少问题,王莉、王较过的《免费师范生半年教育实习的问题与对策》,陈全战的《教育实习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等进行了专门研究。在教育实习方面,德国的经验值得重视。德国是一个教师教育非常发达的国家,它的教育实习制度科学且完善,因此借鉴德国的教育实习经验对提升我国师范生的教育实习有重要启示意义。

1 中国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及问题

1.1 中国师范生的教育实习现状

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中对教育实习作了明确规定:“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师范生在校期间到中小学实习半年的制度。”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对免费师范生的教育实习非常重视。北京师范大学启动“名师导航”计划;华东师范大学尝试将见习、研习、实习一体化;东北师范大学启动了“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培养工程”,对免费师范生的培养进行了整体设计;华中师范大学将师范专业课程体系调整为“主修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模块”,使师范课程和非师范课程的比例达到了3∶1[2]。近年华中师范大学又启动了“未来教育家计划”,入选学生在校期间从2年级开始就到规定学校实习和支教。为了能搞好实习,教育部所属各师范大学都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但教育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

1.2 中国师范生教育实习存在的问题

1)教育实习的时间相对较短。半年教育实习是教育部确定的,但是教育实习在各校教学中一般为8~10周。实习生刚熟悉教材、适应教师角色,教育实习就结束了。

2)理论与实践指导不足。师范生的指导教师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高校的指导教师,另一类是实习学校指派的教师。理论指导老师是大学教授,他们更多的是对理论的研究。实践指导老师是中小学校的课程教师,他们平时的学科教学任务很繁重。二者的联系不够紧密。

3)实习评价机制不完善。我国的教育实习一般要求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后提交一份实习总结报告,最后由实践指导老师与实习带队老师综合评价。实习评价机制带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流于形式,没有一种客观标准。

4)实习生自身对教育实习不重视。由于实习生对实习的目的、任务不明确,只是依据学校的安排,并没有从自身的发展角度考虑。他们进入实习学校也只是单纯的进行听课、备课及参与班级管理等表面模仿活动,没有把实习看作是对教育理论的实践及深化,因此很多实习生并不看重实习。

5)教育实习困难重重。由于师范生的实习会对中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一些消极影响,再加上实习经费少、实习学校受益不多、没有任何约束与奖励措施等原因,有些中小学校尤其是一些重点学校在接收实习生时积极性不高。中小学校一方面不愿意参与培养师范生,另一方面又质疑教育实习的质量,陷入一种两难困境。

2 德国的教育实习及其优缺点

2.1 德国的教育实习现状

在德国要成为一名小学教师,需接受3.5年大学教育和1年实习训练;要成为一名初级中学教师,需接受3.5~4.5年大学教育,加上1.5~2年学校实习训练;要成为高级中学教师,需要4.5年大学教育,加上2~2.5年学校实习训练[3,4]。所有师范生(称为职前教育生)的培训分为两个阶段,即大学的高等教育阶段(修业阶段,完成第一次国家考试)和教育实习阶段(实习阶段,完成第二次国家考试)[4]。“两段式”的教师教育模式,使得德国的师范生有了足够多的实习机会来实践理论知识,成就了德国世界领先的教师教育模式[5]。

1)修业阶段的教育见习。修业阶段的教育见习,包括定向教育实践和假期中的教育实践与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是指修业阶段前半期,师范生每年要抽出一定时间参与学校教学,了解学校实际的教学活动。教育见习一般安排在第三个学年,为期5~8周,主要任务是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听课、评课,学习作为老师如何组织课堂教学、批改作业以及管理学生。在见习结束时,师范生要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6]。

2)实习阶段。实习阶段是由教育行政当局负责的,通过了第一次国家考试的师范生就进入研修班,开始在实习学校的实习。该阶段的学习时间各州不同,一般为18个月,最短的只有16个月,最长的有两年半[6]。在实习阶段,德国对师范生的考核非常严厉,期间他们要参加十多次的各类考试,然后才能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考试合格后正式成为教师。研修班的指导教师分为两类:一类是学科指导教师(Fachleiter),由中小学教师自愿申请。另一类是研修学校的带教老师(Mentor),具体负责课堂教学的指导,一般由师范生(此时称为实习教师)到学校后自己物色指定。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机会,帮助新教师把教学理论转化为具体实践,同时也学习一些教育法规方面的知识[7]。

2.2 德国教育实习的优点

1)实习时间安排合理。德国的教育实习贯穿于整个师范生的学习阶段(修业阶段和实习阶段)。在修业阶段,师范生的教育实习主要包括平时实习和集中实习两种,平时实习每周两个半天,实习累计共5周。在大学三年里,集中实习两次,每次4周。在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之后,开始专门的实习,在指导老师和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1年半的实习,并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因此修业阶段与实习阶段的实习具有连续性[8]。

2)政府重视教育实习。2001年11月29日,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教师论坛建议书》,建议书指出,第一阶段的大学学术教育是培养作为教师应具备的学术上的基础能力,第二阶段的实习教育是养成作为教师应具备的实践能力[9]。联邦各州都对教育制度及教育实习的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详细的要求和规定。

3)实习评价机制完善。德国的师范生实习考核既严肃且系统。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通过两次国家考试。第一次国家考试是在修业阶段之后,那时,师范生已完成了为期5~8周的教育见习,考试内容由毕业论文、120分钟的书面考试、80分钟的试讲、短期见习等四个方面组成。这次考试合格者才能进入第二阶段的学习,成为实习教师。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才能成为试用教师[6,10]。

2.3 德国教育实习的缺点

尽管德国的教师教育领先于世界,但德国的教育实习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职前培训与教育实习和教师在职进修相互脱节。德国的职前培训在各大学中完成,实习则由专门的实习基地安排,两阶段各自独立,此外,在职教师的进修则由“帮立教师进修学院”负责。不同阶段的教育政策、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内容有时互相脱节,与目前欧洲许多国家推行的教师“持续专业成长”观念不相符[10]。

2)教育实习缺乏整合性指导。德国的师范教育分散于各大学的学科之中,各个学科的教研通常具有很强的自主性,而教育实习具有明显的跨学科性,这种不匹配有时使得职前实习教师无所适从,为此出现了一些“投错行”的教师。不过这种情形随着德国一些大学相继成立“教师教育中心”而得到改观[10]。

3 德国教育实习对中国师范教育的启示

针对中国教育实习中的五大问题即实习时间相对较短、理论与实践指导不足、实习评价机制不完善、实习生自身对教育实习不重视、教育实习困难重重等,笔者认为德国的教育实习对中国师范生教育有如下启示。

3.1 中国可以采用复合实习模式增加实习时间

德国采用平时实习与集中实习两种模式相结合。实习时间总量非常充裕,师范生总的实习时间多达20个月。因此笔者建议,对中国师范生而言,应该在大学前三年,每年都要有3~4周进入实习基地的学校,初步参与实习学校的一般教学活动,浅层次了解教学任务以及中小学生的心理。而进入四年级,则可以保障3~4个月的全职实习时间。前三年的实习时间安排由学生根据需要和实习基地的容量依次序进行。这种复合实习模式可以使得实习具有延续性,总的实习时间也增加到了半年以上。

3.2 中国可以建立师范生的理论课老师与带教老 师双导师制

德国的带教老师分别从中学和小学中选拔,他们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某中小学的教师(承担学校一半的教学任务),又是大学教育类专业的讲师,相应地负责中学和小学教师教育过程中的听课、评课指导及相关的研讨。在实习阶段,一般由师范生到学校后自己物色指定,并由带教老师具体负责课堂教学的指导。因此笔者建议,对于中国的每一个师范生都应该分配两个导师,一个是大学理论课导师,一个是中小学的带教老师,确保他们在大学的前三年都要参与中小学的教学活动。而在大四的集中教育实习中,尽可能安排到带教老师所在的学校实习,确保师范生实习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3 中国应制定严格的师范生实习评价机制

德国的师范生实习考核十分严格。考试内容由毕业论文、120分钟的书面考试、80分钟的试讲、短期见习等四个方面组成。笔者建议中国师范生的实习成绩应该由制度化的评定机制完成,内容包含教学研究论文成绩、关于教学的书面考试成绩、教学试讲成绩、实习表现成绩等。严格的实习成绩评定机制能有效防止实习生自身对教育实习的不重视。

3.4 中国应制定严格的基于教育实习的教师资格 认定制度

在德国教育实习改革中,专家系统地研究了教育实习目标,并加以分类。德国的教师标准中包含了教育实习的内容[11]。中国教育部于2000年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了认定教师资格的测试办法。但实际上目前我国对中、高等师范学院教育专业的毕业生没有做出特殊要求,只需修完学业、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即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没有对实习提出要求。这种不规范使得很多没有教学实习经验的大学生却成为了中小学教师,而其中很多人不喜欢也并不能胜任教师工作。

3.5 中国应制定完整的师范生实习制度

德国对师范生的实习制度有一套系统的方案,因此各个中小学校都愿意极力做好教育实习工作,而在中国则出现了教育实习困难重重的问题。因此建议教育部对教育实习制定严格的制度。比如制定中小学实习学校名录,对这些中小学给予接纳实习生的教育经费,把对实习生的指导和评价作为教育考核目标等。

我国应向德国学习,尽快制定《教师教育实习评价标准》,让教育实习评价有章可循,并把有统一标准的教育实习成绩作为考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重要参考标准。

参考文献

[1]孔圆.美国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实习制度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9,(5):123-124.

[2]王莉,王较过.免费师范生半年教育实习的问题与对策[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2011,(7):144-147.

[3]维基百科.德国教育[EB/OL].(2013-08-30)[2013-09-28].http://zh.wikipedia.org/wiki/德国教育.

[4]European Agency for Development in Special Needs Education.Teacher training[EB/OL].(2013-09-20)[2013-09-28].http://www.european-agency.org/country-information/germany.

[5]蒋培红.德国职前教师教育体系改革的特点及启示[J].教师教育研究,2007,(6):75-80.

[6]王建平.德国教师教育的特点及启示[J].教学与管理,2007,(7):78-80.

[7]祝怀新,潘慧萍.德国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深析[J].比较教育研究,2004,(10):11-16.

[8]冯曾俊.当代国际教育的发展[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59-74.

[9]张贵新.对德国教师教育的思考[J].中小学教师培训,2004,(10):59-62.

[10]王详.德国“教师教育中心”实验发展简论[J].教师教育研究,2010,(4):76-80.

[11]刘鹏.中德教师教育浅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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