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教师的“新”福利

2015-01-10 05:01浙江裘志刚
师道(人文) 2015年4期
关键词:优秀教师疗养责任编辑

(浙江)裘志刚

寻找教师的“新”福利

(浙江)裘志刚

就算没有中央的 “八项规定”,自从教师实行绩效工资以后,校长手中的 “糖”越来越少,可以刺激教师努力工作的手段也越来越贫乏,很多校长都说,没有钱什么事情都难办,做得好这样,做得不好也这样,反正就这么点绩效工资,你拿多了人家还有意见,所以大家都无所谓,最好平均,什么事情都不做,都你校长一个人去做。其实不然,我们的校长除了原本的 “金钱”奖励以外,还可以寻找 “新”的教师福利,可以为优秀教师保障以下四种权利。

一是学习进修权。教师最好的福利就是学习进修。二是设备使用权。对于教育常用的设备,要让教师随手可得,对于特别优秀的教师,学校要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条件。三是优先疗养权。为优秀教师提供疗养权很有必要。如果上级工会有到外面疗养的机会要给予优先,如果没有的话,适当每月增加几个半天的休息时间,以体现优先“疗养”的待遇。四是活动保障权。要提供条件,为教师创造活动发展的保障权,为教师的发展提供更大的舞台。

其实,教师的福利不能紧盯钱,教师也没有那么俗,我们可以全方位开发教师的新福利,“诱惑”教师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责任编辑 邹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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