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补贴与反补贴实施原因分析
——基于经济博弈论分析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任淦
自2001年我国加入WTO以来,对外贸易飞速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是世界上第一大产品出口国。我国在世界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不仅体现在商品和服务贸易的总额上,也体现在我国出口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但是,贸易大国不等于贸易强国,一方面我国贸易结构需要进一步改善;另一方面,我们的出口商经常面临来自国外企业和政府的反补贴诉讼,而且败诉是常态。本文将基于经济博弈论研究讨论在国际贸易中补贴和反补贴普遍存在的原因。
国际贸易 博弈论 补贴 反补贴
1.1 补贴
在GATT 6th规定下,补贴是指国际贸易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国际贸易中政府补贴主要包括三种形式:(1)政府在财政上的贴补;(2)泛指政府付与服务设施的全部款项,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3)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
1.2 反补贴
指一国反补贴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反补贴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向世界贸易组织申诉,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机制经授权采取的反补贴措施;二是进口成员根据国内反补贴法令通过调查征收反补贴税。
1.3 经济博弈论
博弈论由诺贝尔经济学得主约翰纳什发展,主要观点为当一个集体中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以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为目标,根据其他经济参与者的决策采取最优决策,其结果往往是竞争中没有赢家,所有的经济参与者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失。博弈论告诉我们无论对手的策略是什么,我们自身总有一个最优策略来应对他们所做出的选择。
当我们将经济博弈论应用到国际贸易中反补贴的分析和中国在WTO框架下的经济行为时,我们总能够发现博弈论应用的影子。实际上,国际贸易就是参与贸易的双边多边相互博弈的产物,因此在接下来的分析中,本文将从经济博弈论的角度说明国际贸易中各国开展补贴和反补贴的依据。
2.1 问题提出
说到补贴,总是存在一些问题: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一方出口厂商总能在另一个国家以更低的可比价格来出售产品?为什么一些国家的政府会选择对其出口企业进行补贴来激励出口企业出口?
同时,当我们谈到反补贴时,也会提出相似的问题:为什么一国政府会对其他国家的低价产品征收如此高的关税,到底是低价的进口产品对其国家消费者有利还是实行以反补贴反垄断为手段进行贸易保护对其国家消费者有利。在下面的分析中本文将基于经济博弈论对以上问题进行解释。
2.2 博弈论与补贴
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每一个国家都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根据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那些在国际竞争中规模较小,资金技术较弱,难以在较低的成本下提供给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企业会承担很高的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在宏观经济学中,根据支出法,一国GDP=消费+投资+政府购买+进出口。从等式上我们可以看出出口对提高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水平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一个国家的政府会不遗余力的激励国内企业尽可能多地向外国出口产品和服务以创汇增加国民收入。一国政府有多种方式刺激国内企业开展出口,比如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一般来说一国政府会选择通过对出口企业直接进行补贴的形式作为刺激出口的最佳手段。
假设世界市场上只有两个国家,A国与B国,两个国家都生产服装和小麦,A国在生产服装上有比较优势,而B国在小麦上有比较优势。根据国际经济学比较优势原理,A国将大规模地从事服装生产,小规模地从事小麦生产,并对A国出口大量的服装和少量的小麦;B国将大规模地从事小麦生产,小规模地从事服装的生产,并对B国出口大量的小麦和少量的服装。在这种情况下,劳工部门在A国的政策制定上更有影响力,而农业部门在B国的政策制定上更有影响力。
在劳工部门的压力下,A国政府会更多地对服装部门进行补贴。同时,如果A国政府对本国小麦部门也进行适当的补贴,不仅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能够增强小麦部门的竞争力,增加小麦的出口以提高国民收入。在农业部门的压力下,B国政府会更多地对小麦部门进行补贴。同时,如果B国政府对本国服装部门进行适当的补贴,同样可以增加本国服装部门的整体竞争力。综上所述,一国政府不论是对其具有比较优势的部门还是具有比较劣势的部门进行补贴都可以增加本国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以博弈论支付矩阵分析,如表1所示:如果A国政府选择进行补贴,而B国选择不进行补贴,A国的服装部门和小麦部门都会得到发展,在国际贸易中A国服装和小麦的出口量都会增加,因此B国两部门经济会受损,A国获得100点贸易效用,而B国仅能获得20点贸易效用。反之则反是。如果A国与B国都选择不对其本国两部门经济进行补贴,那么原先的国际贸易格局不会发生变化,两国会获得一样的贸易效用,但贸易效用都低于两国对本国两部门经济进行补贴时的情况,因此两国在国际贸易中都获得80点贸易效用。如果两国都对本国两部门经济进行补贴,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恶性竞争,引起两国产能过剩,但是其贸易效用仍然高于只有一方使用补贴的情况,因此两国都得到50点效用。
表1
因此,当A国选择对本国经济部门进行补贴,对于B国政府来说,如果其选择不补贴,则只能得到20点贸易效用。但如果B公司选择对本国经济进行补贴,在国际贸易中B国能得到50点贸易效用,所以若A国政府进行补贴,B国政府的最优策略就是跟近:也对本国经济进行补贴;如果A国选择不对其经济进行补贴,若B国同样选择不对本国经济进行补贴,则只能得到80点效用。但如果B国选择对本国经济进行补贴,在国际贸易中能够得到100点效用。综上所诉,对于B国政府来说,无论A国政府是否选择对本国经济进行补贴,B国政府的最优策略都是对本国经济进行补贴。
对于A国政府来说,上诉分析同样适用:无论B国是否对本国经济进行补贴,A国政府的最优策略都是对A国经济进行补贴。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参与国际贸易各方为了在国际贸易中取得优势,使自身贸易收益最大化,都会选择对本国经济进行补贴。
2.3 博弈论与反补贴
从上例我们可以看出,补贴是在国际贸易中一国为了使自己处于优势地位采取的最优措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会发现自己所有的贸易伙伴都在对其两部门经济进行补贴,本国并不能长期从补贴中获益,反而大量的补贴还会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为了继续保证自己在国际贸易的优势地位,各国政府通常会选择对国外进口产品开展反补贴、反补贴调查。
假设A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服装和小麦产业,对从B国进口的服装和小麦进行反补贴、反补贴调查,A国立法机构通过了一项法律,其中规定对从B国进口的服装每件增加20元关税,对从B国进口的小麦,每吨增收100元关税。A国政府以反补贴的名义设置贸易壁垒,通过提高关税的方式抵消B国出口服装、小麦的价格由于政府补贴产生的价格下降的部分。
根据博弈论支付矩阵分析,如表2所示:A与B两国政府任意一国针对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的时候,对另一国出口产品的影响很大,受到打击一方的贸易效用减少100点。若A与B两国同时选择对各自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两国的贸易效用仍然会受到打击,但相对于在受到反补贴时不采取任何措施,其损失会减小,此时两国贸易效用同时减少30点。当A与B两国同时采取对各自出口产品不采取任何反补贴措施,原有的国际贸易格局不会发生变化,两国都会因为政府补贴的存在受到损失,贸易效用减少50点。
表2
根据比较静态分析,当A国政府选择对其进口产品进行反补贴时,若B国不采取任何行动,其贸易效用会减少100点;若B国采取反补贴反制,其贸易效用会下降30点,显然B国政府会选择损失相对较小的跟进反补贴策略。当A国对其进口产品不采取任何反补贴措施时,如果B国同样不采取任何反补贴,其贸易效用会下降50点,而如果B国政府采取反补贴措施,此时B国贸易效用不会受到任何损失。因此,无论A国政府是否使用反补贴措施,B国政府的最优策略都是采取反补贴措施。
同理可得,无论B国政府是否会对其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A国都会选择对其进口产品开展反补贴措施。
在当前的国际贸易贸易格局下,反补贴案件的增长速度很快。据WTO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反补贴新立案总数同比增长25%。这不仅反映了近年来反补贴作为一个保护本国产业的工具被越来越多的使用,也反映了补贴经常在国际贸易中被使用。
在国际贸易中,政府通过对国内出口企业进行补贴,一方面可以对国内出口企业提供财政支持,降低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间接降低出口产品价格,提高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另一方面,针对贸易伙伴国政府对其出口企业开展补贴的最优应对策略,一国政府也会跟进,即对其本国出口企业开展补贴。
向WTO提起诉讼开展反补贴措施,作为对补贴的配合使用,各国可以一方面通过补贴尽可能地增强自己国际 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反补贴立案尽可能地减少自己受到贸易伙伴国补贴的影响。
基于建立在博弈论上的支付矩阵模型,我们可以看出任何一个国际贸易参与者都有很强的内在动机对国内企业开展补贴行为,对国外进行反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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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0298(2015)04(c)-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