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农工党北京市委员会
完善区域医疗联合体系建设
文 农工党北京市委员会
区域医疗联合体作为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启动于2012年,2013年又扩大了医疗联合体的试点范围。截至2014年6月,北京市各区县根据辖区居民分布和医疗机构的布局,初步成立了医疗联合体23个,涉及委(部)属、市属、厂矿企业办、区县属等不同类别206家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辖区居民的全覆盖。
当前,本市医疗联合体的发展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建设思路不明确,合作模式过于松散,医保政策不利于引导患者向基层医疗机构流动,药品政策不衔接,基层医疗机构缺乏积极性,信息化系统不兼容等。总的来说,医疗联合体仍处于政府办医,其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受到总体设计及落实、医疗体制改革、政府管理体系的干预影响,距离分级分层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格局,以患者为中心,方便百姓,给予便利、标准的医疗服务模式还有很大差距。
完善医疗联合体系建设,是医疗机构改革的序曲,需要北京市政府的主导和设计,多局办、多部门的共同协调努力,集政府、社会和医务人员共同的资源,谋划社会运行、自我协调、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解决百姓有序就医问题,单靠卫计委或下放给北京的大型医院都无法完成。
首先,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医疗联合体的目的是完成百姓有序就医,实现分级分层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格局,实现小病、慢病在社区,大病、急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建议北京市在市级层面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就医疗联合体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各级政府部门也要上下联动,以创新思维,突破体制的束缚,不断探索新途径,建立健全医疗联合体工作机制,明确医疗联合体的目标,完成改革的政策体系配置,不断完善政策促进医疗联合体的自我发育、自我生长、自我完善。
其次,突破隶属关系限制,探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无论从国际还是国内经验来看,在没有市场机制和法律法规的制约下,松散型医疗联合体在人员调配、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缺陷,难以形成权责明晰,分工明确的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不可能形成长效机制。建议北京市创新工作机制,选取一家医疗联合体作为试点,通过在医疗联合体层面建立理事会法人治理结构的方式,实现医疗机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逐步分离,尝试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在医疗联合体内部实现统一的人、财、物调配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可以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将市场机制引入医疗联合体,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投入的同时,将民营医疗、个人诊所引入医疗联合体,放开医生多点执业限制,让三级医院的医生走入社区医疗中心,共同完成分层分级医疗工作。
第三,建立与医疗联合体发展相适应的医保及药品配套政策。一是统一医保政策,建议人社部门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取消A类定点的过渡政策,根据医疗联合体实施后医疗市场的变化调整总额支付政策。对慢病、常见病要向社区倾斜,解决社区医疗和医疗联合体运行中出现的药品和检查项目报销、医保定点限制、医保资金垫付等问题。建议政府要组织社保和商业医疗保险进行积极对话,理清社保和商业保险的关系,不但为分级医疗,也为分层医疗提供政策通道,使医疗的公平性能得以体现。二是及时补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扩大社区药品零差率目录,特别是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在医疗联合体内部承担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加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这三类药品在药品零差率目录中的数量,方便患者转诊。三是发挥价格杠杆效应,通过建立社区首诊制或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患者赴基层医疗机构有序就医。
摄影 马海云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保统筹协调联组讨论会
第四,细化转诊实施细则,制定考核标准。作为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管理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尽快制定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在充分尊重患者意愿的前提下,对双向转诊对象、程序、指征、病种范围做出明确界定,规范医疗联合体内部转诊行为。此外,卫生行政部门还要根据医疗联合体内部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职能分工,制定一套覆盖医疗、科研、人事、资源统筹等方面指标的立体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医疗联合体发挥的作用。
第五,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收入水平。对施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绩效考核,将医疗服务量、双向转诊量等纳入考核指标,大幅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总额水平与比例,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积极性。
第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硬件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硬件建设力度,重点是加大医疗联合体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构建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间的HIS、PACS等信息化系统的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合理控制患者医疗服务费用。
责任编辑崔晨